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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剿匪

鎖定
西南剿匪,指新中國成立後1950年至1953年間,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南軍區所屬野戰部隊和地方武裝在川、康、黔、滇等西南地區進行的剿滅土匪武裝的作戰行動。
名    稱
西南剿匪
發生時間
1950年 至 1953年
地    點
中國西南地區
參戰方
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南土匪特務武裝
結    果
肅清了西南地區的匪患
中國西南地區歷來匪患嚴重。1949年,國民黨政府潰敗前夕,在雲南、貴州、四川、西康(今分屬四川、西藏)省大量發展土匪武裝,企圖建立“大陸游擊根據地”,進行反革命暴亂和各種騷擾破壞活動,西南成為全國匪情嚴重的地區之一。
1950年2月6日至10日,中共中央西南局召開會議。會議認為,剿匪已成為西南地區的中心任務。剿匪工作應堅決貫徹“軍事打擊、政治瓦解、發動羣眾三者相結合”的方針,正確執行鎮壓和寬大相結合,即“首惡者必辦,脅從者不問,立功者受獎”的政策。在剿匪部署上,會議確定,加強對各主要交通幹線的守備,採取分段包乾辦法,集中兵力首先殲滅平原富庶地區大股土匪,爾後逐步向邊沿山區擴展;迅速淨化四川腹地,以保春耕生產,不誤農時。3月15日,西南局和西南軍區聯合發出《關於組織一元化剿匪鬥爭的指示》。根據指示要求,各軍區和軍分區部隊,在地方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成立了各級剿匪委員會,並將一定數量的野戰部隊改為地方武裝,大力開展地方工作。此後,各進剿部隊按部署對各地股匪展開重點進剿。
經過重點進剿、組織邊區會剿、深入清剿和肅清殘匪等形式的鬥爭,至1953年,西南地區先後殲滅匪特116 萬餘人,繳獲各種火炮700 餘門、各種槍60萬餘支。在全區範圍內基本上平息了匪患,有力地保障了西南地區的社會秩序,以及土地改革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開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