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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電監局

鎖定
西北電監局為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於2005年在西北設立的派出機構。根據2013年3月全國人大十二屆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家電監會和國家能源局進行撤併,組建新的國家能源局。現為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 [1] 
中文名
西北電監局
組建時間
2005年1月10日
理    念
監管就是服務
職    能
履行電力監管的職能
領    導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目    的
構建西北地區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包    括
電力市場運行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目錄

西北電監局成立

西北電監局(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西北監管局)於2005年1月10日經國家批准正式開始組建,受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委託和授權,依照《電力監管條例》,對西北五省(區)電力行業實施監管,規範電力市場行為,維護公平競爭,進行電力行政執法,電力安全監管,頒發和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等。

西北電監局職能

西北電監局在做好各項組建工作的同時,已積極穩妥地啓動各項業務工作,開始履行電力監管的職能,包括電力市場運行監管、安全生產監管、業務許可證頒發等在內的各項業務工作正在按計劃有條不紊地向前推進。

西北電監局理念

西北電監局將始終堅持“監管就是服務”的理念,在國家電監會的領導下,與西北各省(區)政府、電力企業一起,努力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共同促進西北地區電力事業的蓬勃發展,為構建西北地區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