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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

鎖定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是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使用的標誌。校徽圖案由大圓環、中文校名、英文校名、內圓環象形圖案和學校創建年份“1934”構成,金、白、綠三色套印。使用的標準色是西農綠。 [1] 
2002年,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進行校徽徵集活動,由校友陸青對徵集作品進行了整合、完善;2004年,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正式發佈。 [3-4]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體現了學校(種植業和養殖業)農業的特點,表達由教學和科研院所合併組建的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傳承農業文明的重任,肩負解決廣大民眾賴以生存的糧食問題的歷史使命,主要象徵生命科學,體現農、林、水主題,表達產學研結合、傳承農業文明和教書育人的辦學思想。 [2-3] 
中文名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
標誌屬性
校徽
使用主體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色彩構成
西農綠、金色
發佈時間
2004年
設計者
陸青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確立歷程

1999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週年之際,以楊凌農科城的7家農業科教單位為合併組建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2002年,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在全體師生和廣大校友中廣泛徵集校徽作品,在遴選出的70多幅作品基礎上,校友陸青對相關元素進行了整合、完善。
2004年,在慶祝學校建校70週年暨合校5週年之際,學校正式發佈了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 [3-4]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設計要素

  • 圖案符號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圖案由大圓環、中文校名、英文校名、內圓環象形圖案和學校創建年份“1934”構成,金、白、綠三色套印。 [1] 
  • 色彩構成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使用的標準色是西農綠(C100 M0 Y100 K10)。 [6]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象徵意義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主要象徵生命科學,體現農、林、水主題,表達產學研結合、傳承農業文明和教書育人的辦學思想。藴涵着特殊的含義,凝聚着濃重的西農特色與精神,是學校最具代表性的文化符號,是學校的標誌與象徵,凝聚着學校的辦學特色、辦學理念、文化傳承及大學精神等。
DNA是構成生命的基本物質,學校因小麥而聞名於世,兩條螺旋向上並排的遺傳物質DNA鏈,構成聞名於世的小麥,體現了學校(種植業和養殖業)農業的特點,表達由教學和科研院所合併組建的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傳承農業文明的重任,肩負解決廣大民眾賴以生存的糧食問題的歷史使命。
圖案構成也是成排向上的樹木,代表林業。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是學校教書育人的辦學思想。上下翻動的水波,是多向調節水資源的水利。上善若水,厚德載物,是追求完美品德的寫照。一顆金裝包裹的綠色種子是在校學生的形象。金色年華的學生,明天就是綠色世界的主人。 [2-3]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使用原則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使用規範

2012年2月20日,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發佈《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視覺形象識別系統管理辦法》,其中包括對校徽的使用規定;同年12月20日,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印發《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名校徽管理辦法》,對學校無形資產管理,規範校名、校徽的使用,維護學校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了闡釋。 [5-6]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使用場景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視覺形象識別系統管理辦法》規定,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的使用場景根據實際需要分為八類。 [6] 
使用場景
場景範圍
辦公用品類
名片、信紙、便箋、傳真紙、信封、文件袋、檔案袋、檔案盒等
事務用品類
學生證、校園卡、榮譽證書、聘書、感謝狀、錄取通知書、成績單、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學歷證明書、校旗、院旗、掛旗、桌旗、貴賓講台、接站牌等
公文系統類
黨委文件、行政文件、函件、簡報、報文單、內收文處理單、外收文處理單等
會務系統類
會議主席台背景板、請柬、鳴謝卡、會議證件、會議桌籤、杯墊、會議議程、展覽會主背景板、展覽會眉板等
公關用品和禮品類
包裝紙、包裝盒、海報、手提袋、普通禮品、高檔禮品等
環境系統類
校門指示牌、路口指示牌、街道指示牌、樓層分佈牌、樓前指示牌、環境指示牌、房間門牌、樓層門牌、公用設施門牌、安全警告提示牌、園林樹牌、燈箱、文物和建築解説牌等
車輛外觀系統類
中型客車外觀、封閉型廂式貨車外觀、大型客車外觀
其他類
需要使用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視覺形象識別系統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 [6]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特殊規定

  • 使用守則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名校徽管理辦法》規定:
一、經學校批准使用校名、校徽的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相關規定,規範使用學校校名、校徽,不得隨意更改,並要自覺維護學校權益。經學校批准有償使用學校校名、校徽標識者,所得收入要納入學校財務。
二、學校所屬單位與校外單位或個人簽訂技術諮詢、技術合作、技術轉讓等項目合同時,遵循以下規定:
1.除學校批准、並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可以使用校名、校徽標識外,其他合同中使用的校名文字並不包含無償使用學校校名、校徽標識的權利;
2.學校簽約人必須在合作方或受讓方協議中明確説明,校名文字不含使用無形資產的權利;
3.受讓方未經學校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學校校名、校徽標識從事其產品的宣傳和銷售活動。
第九條 學校所屬單位未經批准,不得以合作研究、科技推廣、合作技術開發、合作辦學、設立研究基地、設立教學實習基地等形式,在外使用校名、校徽;不得以出讓校名、校徽權益的方式設立公司或變相作價入股。
三、校外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使用校名、校徽標識進行宣傳、做廣告及製作、印刷各種物品。
四、未經批准擅自使用或違規使用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名校徽的單位或個人,學校將嚴肅查處,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5]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視覺形象識別系統管理辦法》規定:
一、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視覺形象識別系統的使用應嚴格按照該辦法的要求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變動、增減學校標誌、標準色、標準字體及組合方式。
二、除該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外,各院(系、部、所)、機關職能部門、直屬附屬單位和個人應使用學校視覺形象識別系統。自該辦法頒佈之日起,各學院(系、部、所)、機關職能部門、直屬附屬單位在對外交流活動中不得繼續使用有本單位自行設計的各類標識。
三、自該辦法頒佈後,已有較為統一視覺形象識別系統的學院(系、部、所)、直屬附屬單位,應報黨委宣傳部重新審核。黨委宣傳部審核後,決定停止使用的,不得再使用;經審核同意繼續使用的,有關單位不得再對其進行修改或重新設計。未有統一視覺形象識別系統的學院(系、部、所)、直屬附屬單位,允許其按照自身學科和工作特色在遵照學校視覺形象識別系統中基本系統所定元素的基礎上,按統一格式設計本單位視覺形象識別系統並報黨委宣傳部審核後應用。審核內容包括標誌圖案、標準字體、標準色、設計理念、設計時間、寓意、使用範圍等。以學校名義舉辦大型活動或重要會議時,以及代表學校開展對外交流活動時必須使用學校視覺形象識別系統。
四、自該辦法施行後,學校新建道路指示系統與建築物指示牌應當使用學校視覺形象識別系統。已有道路指示系統與建築物指示牌在更換時應當使用學校視覺形象識別系統。
五、以經營為目的,使用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名或標誌,必須向國有資產管理處申請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視覺形象識別系統的使用許可;未獲使用許可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生產、製作和銷售載有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名或標誌的商品。
六、各學院(系、部、所)、機關職能部門、直屬附屬單位和個人均無權向其他單位和個人進行授權。
七、各學院(系、部、所)、機關職能部門、直屬附屬單位在製作《圖冊》中有示例的物品時,應當遵守《圖冊》的規定,符合《圖冊》所要求的規格和材質。在應用學校視覺形象識別系統、但《圖冊》中沒有示例的,應當遵守《圖冊》基礎系統的規定,並報黨委宣傳部審核批准後,方可製作使用。對學校視覺形象系統不當使用或所制物品質量低劣的,黨委宣傳部有權要求相關單位停止使用。
八、學校將採取相關措施對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非法使用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視覺形象識別系統的行為進行追究。
九、各學院(系、部、所)、機關職能部門、直屬附屬單位違反該辦法規定的,視情節嚴重程度,按規定給予責任人及單位相應的處分,並責令其限期改正。 [6]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設計者

陸青,西北農來大學1985級畜牧系校友,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校徽設計者,現為「時代人物」資深攝影師、高級攝影師。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