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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楷

鎖定
襄楷是東漢著名方士,好學博古,善天文陰陽之術。為人正直。中平五年(188年),襄楷與冀州刺史王芬、故太尉陳蕃之子陳逸、南陽許攸、沛國周旌謀廢靈帝,另立合肥侯,失敗,王芬於平原自殺。中平年間,與荀爽鄭玄都以博士徵召,沒有去,死在家中。
全    名
襄楷
別    名
公矩
所處時代
東漢
出生地
平原隰陰

襄楷人物生平

襄楷,字公矩,平原隰陰人也。好學博古,善天文陰陽之術。
漢桓帝時,宦官專朝,政刑暴濫,又比失皇子,災異尤數。延熹九年,楷自家詣闕上疏曰:
臣聞皇天不言,以文象設教。堯、舜雖聖,必曆象日月星辰,察五緯所在,故能享百年之壽,為萬世之法。臣竊見去歲五月,熒惑入太微,犯帝座,出端門,不軌常道。其閏月良辰,太白入房,犯心小星,震動中耀。中耀,天王也;傍小星者,天王子也。夫太微天廷,五帝之坐,而金火罰星揚光其中,於佔,天子兇;又俱入房、心,法無繼嗣。今年歲星久守太微,逆行西至掖門,還切執漢。歲為木精,好生惡殺,而淹留不去者,咎在仁德不修,誅罰太酷。前七年十二月,熒惑與歲星俱入軒轅,逆行四十餘日,而鄧皇后誅。其冬大寒,殺鳥獸,害魚鱉,城傍竹柏之葉有傷枯者。臣聞於師曰:“柏傷竹枯,不出三年,天子當之。”今洛陽城中人夜無故叫呼,雲有火光,人聲正喧,於佔亦與竹柏枯同。自春夏以來,連有霜雹及大雨雷,而臣作威作福,刑罰急刻之所感也。
太原太守劉質、南陽太守成瑨,志除奸邪,其所誅剪,皆合人望,而陛下受閹豎之譖,乃遠加考逮。三公上書乞哀?質等,不見採察,而嚴被譴讓。憂國之臣,將遂杜口矣。
臣聞殺無罪,誅賢者,禍及三世。自陛下即位以來,頻行誅伐,梁、寇、孫、鄧,並見族滅,其從坐者,又非其數。李雲上書,明主所不當諱,杜眾乞死,諒以感悟聖朝,曾無赦宥,而並被殘戮,天下之人,鹹知其冤。漢興以來,未有拒諫誅賢用刑太深如今者也。
永平舊典,諸當重論皆須冬獄,先請後刑,所以重人命也。頃數十歲以來,州郡玩習,又欲避請讞之煩,輒託疾病,多死牢獄。長吏殺生自己,死者多非其罪,魂神冤結,無所歸訴,淫厲疾疫,自此而起。昔文王一妻,誕至十子,今宮女數千,未聞慶育。宜修德省刑,以廣《螽斯》之祚。
又七年六月十三日,河內野王山上有龍死,長可數十丈。扶風有星隕為石,聲聞三郡。夫龍形狀不一,小大無常,故《周易》況之大人,帝王以為符瑞。或聞河內龍死,諱以為蛇。夫龍能變化,蛇亦有神,皆不當死。昔秦之將衰,華山神操璧以授鄭客,曰“今年祖龍死”,始皇逃之,死於沙丘。王莽天鳳二年,訛言黃山宮有死龍之異,後漢誅莽,光武復興。虛言猶然,況於實邪?夫星辰麗天,猶萬國之附王者也。下將畔上,故星亦畔天。石者安類,墜者失勢。春秋五石隕宋,其後襄公為楚所執。秦之亡也,石隕東郡。今損扶風,與先帝園陵相近,不有大喪,必有畔逆。
案春秋以來及古帝王,未有河清及學門自壞者也。臣以為河者,諸侯位也。清者屬陽,濁者屬陰。河當濁而反清者,陰欲為陽,諸侯欲為帝也。太學,天子教化之宮,其門無故自壞者,言文德將喪,教化廢也。京房《易傳》曰:“河水清,天下平。”今天垂盡,地吐妖,人厲疫,三者並時而有河清,猶春秋麟不當見而見,孔子書之以為異也。
臣前上琅邪宮崇受幹吉神書,不合明聽。臣聞布穀鳴子孟夏,蟋蟀吟於始秋,物有微而志信,人有賤而言忠。臣雖至賤,誠願賜清閒,極盡所言。
書奏不省。
十餘日,覆上書曰:
臣伏見太白北入數日,復出東方,其佔當有大兵,中國弱,四夷強。臣又推步,熒惑今當出而潛,必有陰謀。皆由獄多冤結,忠臣被戮。德星所以久守執法,亦為此也。陛下宜承天意,理察冤獄,為劉?質、成瑨虧除罪闢,追錄李雲、杜眾等子孫。
夫天子事天不孝,則日食星斗。比年日食於正朔,三光不明,五緯錯戾。前者宮崇所獻神書,專以奉天地順五行為本,亦有興國廣嗣之術。其文易曉,參同經典,而順帝不行,故國胤不興,孝衝、孝質頻世短祚。
臣又聞之,得主所好,自非正道,神為生虐。故周衰,諸侯以力征相尚,於是夏育、申休、宋萬、彭生、任鄙之徒生於其時。殷紂好色,妲己是出。葉公好龍,真龍游廷。今黃門常侍,天刑之人,陛下愛待,兼倍常寵,系嗣未兆,豈不為此?天官宦者星不在紫宮而在天市,明當給使主市裏也。今乃反處常伯之位,實非天意。
又聞宮中立黃、老、浮屠之祠。此道清虛,貴尚無為,好生惡殺,省慾去奢。今陛下嗜慾不去,殺罰過理,既乖其道,豈獲其祚哉!或言老子入夷狄為浮屠。浮屠不三宿桑下,不欲久生恩愛,精之至也。天神遺以好女,浮屠曰:“此但革囊盛血。”遂不眄之。其守一如此,乃能成道。今陛下淫女豔婦,極天下之麗,甘肥飲美,單天下之味,奈何欲如黃、老乎?
書上,即召詣尚書問狀。楷曰:“臣聞古者本無宦臣,武帝末,春秋高,數遊後宮,始置之耳。後稍見任,至於順帝,遂益繁熾。今陛下爵之,十倍於前。至今無繼嗣者,豈獨好之而使之然乎?”尚書上其對,詔下有司處正。尚書承旨奏曰:“其宦者之官,非近世所置。漢初張澤為大謁者,佐絳侯誅諸呂;孝文使趙談參乘,而子孫昌盛。楷不正辭理,指陳要務,而析言破律,違背經藝,假借星宿,偽託神靈,造合私意,誣上罔事。請下司隸,正楷罪法,收送洛陽獄。”帝以楷言雖激切,然皆天文恆象之數,故不誅,猶司寇論刑。
初,順帝時,琅邪宮崇詣闕,上其師幹吉於曲陽泉水上所得神書百七十卷,皆縹白素朱介青首朱目,號《太平清領書》。其言以陰陽五行為家,而多巫覡雜語。有司奏崇所上妖妄不經,乃收臧之。後張角頗有其書焉。
及靈帝即位,以楷書為然。太傅陳蕃舉方正,不就。鄉里宗之,每太守至,輒致禮清。中平中,與荀爽鄭玄俱以博士徵,不至,卒於家。 [1] 

襄楷軼事典故

故太傅陳蕃子逸與術士襄楷會於冀州刺史王芬坐,楷曰:“天文不利宦者,黃門、常侍真族滅矣。”逸喜。芬曰:“若然者,芬願驅除!”因與豪傑轉相招合,上書言黑山賊攻劫郡縣,欲因以起兵。會帝欲北巡河間舊宅,芬等謀以兵徼劫,誅諸常侍、黃門,因廢帝,立合肥侯,以其謀告議郎曹操。操曰:“夫廢立之事,天下之至不祥也。古人有權成敗、計輕重而行之者,伊、霍是也。伊、霍皆懷至忠之誠,據宰輔之勢,因秉政之重,同眾人之慾,故能計從事立。今諸君徒見曩者之易,未睹當今之難,而造作非常,慾望必克,不亦危乎!”芬又呼平原華歆陶丘洪共定計。洪欲行,歆止之曰:“夫廢立大事,伊、霍之所難。芬性疏而不武,此必無成。”洪乃止。會北方夜半有赤氣,東西竟天,太史上言:“北方有陰謀,不宜北行。”帝乃止。敕芬罷兵,俄而徵之。芬懼,解印綬亡走,至平原,自殺。

襄楷歷史評價

論曰:古人有云:“善言天者,必有驗於人。”而張衡亦云:“天文歷數,陰陽占候,今所宜急也。”郎顗、襄楷能仰瞻俯察,參諸人事,禍福吉凶既應,引之教義亦明。此蓋道術所以有補於時,後人所當取鑑者也。然而其敝好巫,故君子不以專心焉。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