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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縣水利局

鎖定
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定全縣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參與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編制縣確定的重要河、湖和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製定全縣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縣人民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縣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縣水利建設投資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
中文名
襄垣縣水利局
地    區
襄垣縣
性    質
政府機構
屬    性
非盈利

襄垣縣水利局機構職能

襄垣縣水利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定全縣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參與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編制縣確定的重要河、湖和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製定全縣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縣人民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縣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縣水利建設投資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全縣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定全縣中長期供水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全縣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全縣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全縣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全縣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全縣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定河、湖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審定水域納污能力和排污口的設置,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全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全縣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全縣河湖及河口、河岸灘塗的治理和開發。指導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承擔全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七)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定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組織實施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負責有關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實施全縣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縣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全縣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九)負責全縣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鄉鎮水事糾紛,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全縣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對全縣執行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的監督實施;承擔水利統計工作;發佈全縣水資源公報。?
(十一)負責全縣漁業、漁政、漁船檢驗工作。指導全縣漁業資源、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管理,組織、指導水生生物病害防控工作。?
(十二)配合縣公安局,參與全縣大中型水利樞紐、重點水利設施、防洪險段的治安保衞工作。 [1]  ?

襄垣縣水利局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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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辦公室
1、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保密、宣傳、信訪、政務督查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工作;協調水利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2、協助局領導對各股室工作進行協調,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承辦全縣水利行業、局屬單位和職稱評聘工作;指導全縣水利系統職工隊伍建設、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培訓教育;承辦全縣水利方面的涉外事宜,組織水利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3、承辦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負責編制全縣防汛預案,按規定職權對水庫及重要水利工程組織實施防汛抗旱調度;負責全縣河流行洪安全;負責全縣相關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4、統籌協調全縣水利系統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認真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研究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分解落實及分析完成情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會議,針對本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具體問題並負責會議記錄;確立和修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製度及規定;制定和完善對涉水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擬寫安全生產綜合性簡報、情況彙報、工作總結等材料,收集安全生產月報表,並對上級部門按時報送有關報表及資料。?
(二)水政水資源股
依據國家水利法律法規,制定全縣水利工作政策;承辦普法教育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監督水土保持和漁政執法工作;協調縣域內水事糾紛;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其他法律事務;負責水資源統一管理保護和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全縣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水資源費的徵收使用管理;組織擬定長期供求計劃;承辦水資源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計劃財務股
編制縣級水利部門預決算;承擔縣級水利資金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全縣水利規費徵收;承擔機關財務管理,負責財務、統計人員培訓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建議;編制全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劃;承擔水利綜合統計。?
(四)農村水利規劃漁業股
1、負責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研究提出農村水利政策、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城鄉(鎮)供水、農村飲水、農村節約用水、節水灌溉,井灌區建設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與管理指導工作;組織擬定山丘水利發展規劃;負責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建設。負責管理全縣水利員隊伍。?
2、擬定全縣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上報年度基本建設規劃;承辦水利基建項目和引進外資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及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的管理和審查上報工作;組織編制縣內水流域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按照流域規劃的要求,對水利工程建設(含水電站)的選址、庫容規劃提出意見。負責全縣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組織水利基本建設工程的建設(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和驗收;指導全縣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建設監理工作;負責水利行業招投標活動監督執法;指導基本建設工程的安全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的水電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