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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度守恆定律由Larry Tesler於1984年提出,也稱泰斯勒定律(Tesler's Law)。
- 中文名
- 複雜度守恆定律
- 外文名
- Law of conservation of complexity
- 別 名
- 泰斯勒定律
- 提出者
- Larry Tesler
- 提出時間
- 1984年
目錄
- 1 定義
- 2 背景資料
- 3 Larry Tesler
複雜度守恆定律定義
編輯複雜度守恆定律(Law of conservation of complexity)由Larry Tesler於1984年提出,也稱泰斯勒定律(Tesler's Law)。
根據複雜度守恆定律,每個應用程序都具有其內在的、無法簡化的複雜度。無論在產品開發環節還是在用户與產品的交互環節,這一固有的複雜度都無法依照我們的意願去除,只能設法調整、平衡。
這一觀點主要被應用在交互設計領域。我們不得不面對的問題是,該由誰來為這一固有的複雜度買單。打個比方,應該由軟件開發工程師花費額外的時間來使軟件變得更加簡單好用,還是應該讓用户自己去解決軟件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問題?
複雜度守恆定律背景資料
編輯20世紀80年代中期,當Larry Tesler還在為蘋果公司工作時他便意識到,用户如何使用應用程序和應用程序本身同樣重要。按照Bruce Tognazzini(蘋果公司66號員工兼蘋果人機交互界面團隊創始人)的觀點:人們總是努力維持或者不斷增加自己生活的複雜度。然而,Larry Tesler卻認為我們能夠將應用程序內在的、無法簡化的複雜度進行轉化。只是,這一微妙的平衡藝術必須由專業的交互設計師才能完成。在Dan Saffer所著的《Designing for Interaction: Creating Smart Applications and Clever Devices》
[1]
這本書中,有一段對Larry Tesler的採訪
[2]
,在採訪中對複雜度守恆定律進行了討論。從那以後,作為一個專業的參考依據,複雜度守恆定律開始在用户體驗和交互設計領域廣為人知。
Larry Tesler的觀點在開發人員中引發了一場爭論:應該讓一位工程師花費額外的一週時間去減少軟件程序的使用難度,還是應該讓數以百萬計的用户花費額外的一分鐘來克服這一困難,哪個觀點更有益於企業的成功。這一爭論本身也反映出複雜度守恆定律的普適性,而不僅限於軟件和應用程序領域。
複雜度守恆定律Larry Tesler
編輯20世紀60年代,就讀於Stanford University計算機科學專業
從1973年到1980年,任職於施樂帕克研究中心(Xerox PARC)
1980年加盟Apple
2001年,加入Amazon
2005年,加入Yahoo!
自2009年12月起,成為一名獨立顧問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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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esigning for Interaction .豆瓣[引用日期2013-03-08]
- 2. Larry Tesler Interview: The Laws of Interaction Design .designingforinteraction.com[引用日期2013-03-08]
- 3. Stagecast Software .Stagecast [引用日期2013-03-08]
- 4. 23andMe .23andMe[引用日期2013-03-08]
- 5. 大猩猩基金會 .The Gorilla Foundation[引用日期201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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