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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核程序

鎖定
複核程序,是指對判處死刑包括死緩的判決和裁定進行審查核準的一種特殊制度。旨在核查判決和裁定是否正確、防止錯誤。分死刑複核程序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復核程序。死刑複核程序由判決法院報請最高法院或被授權的高級法院核准。複核死刑案件,由審判員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一般採取書面核實方式。複核後根據不同情況核准死刑、發回重審或者直接改判。 [1] 
中文名
複核程序
出    處
法學大辭典
死緩案件由高級法院核准,其複核程序與最高法院複核死刑案件的程序基本相同。複核後的處理辦法有:核准死緩、發回重審或者提審改判。死刑複核是人民法院對判處死刑的案件進行復核所遵循的一種特殊審判程序。依據新《刑事訴訟法》第235條的規定,有權進行死刑複核的機關只有最高人民法院。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