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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罪

鎖定
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罪,是指製造、販賣、運輸鴉片、海洛因、嗎啡或者其他毒品的行為。中國刑法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主要特徵是:(1)犯罪對象是鴉片、海洛因、嗎啡或者其他毒品。毒品是指具有麻醉性的,長期吸食、注射後能使人成癮癖,危害身體健康的物品。(2)在客觀方面,行為人必須具有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的行為。製造是指用原料配製毒品或種植毒品。販賣是指轉手倒賣或出售自制的毒品。運輸是指自身攜帶或交運輸部門託運毒品。(3)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一般都具有營利的目的。 [1] 
中文名
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罪
來源出處
中國刑法
製造、販賣假藥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製造、販賣假藥,危害人民健康的行為。中國刑法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主要特徵是:(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藥品的管理活動和人民的身體健康。犯罪對象是假藥。(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制造或販賣假藥的行為。製造假藥是指用不合格的原料或配方製作、生產假藥。販賣假藥是指轉手倒賣或者銷售自己生產、製造的假藥。(3)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行為人必須具有營利的目的。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