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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液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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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液量,是指醫療過程中通過靜脈補充藥液的劑量,一般需按累積損失量、繼續損失量和生理需要量計算。
中文名
補液量
詞    性
名詞

補液量生理需要量

急性期一般可按基礎代謝需要量計算,即5%~10%葡萄糖50~60ml/kg·d,鈉鉀各1~2mmol/kg·d(生理鹽水10ml含鈉1 5mmol,10%氯化鉀溶液10ml含鉀13mmol),或按1500mL/ m2體表面積給予糖60~75g/ m2體表面積,鈉、鉀各50~7 0mmol/ m2體表面積。生理需要量也可以用3∶1溶液補充。高滲脱水時,垂體後葉分泌抗利尿激素,促進腎小管遠段的吸水作用,因而有人認為高滲脱水時,生理需要量宜酌減1/4。

補液量繼續損失量

按實際損失補充,一般在禁食條件下為40ml/kg·d,電解質包括鈉、氯及碳酸氫離子各40mmol/L。繼續損失量也可以用口服補液鹽(ORS)補充。

補液量累積損失量

指病後(如急性脱水)減輕之體重數量,這部分液體最主要。這部分液量可根據脱水程度加以估計。累積損失量也可按體表面積計算,輕度脱水為1200ml/m ,中度脱水為2000mL/m2,極重度脱水為3000ml/m2。

補液量是輸液總量

前三部分之和即為第一天輸液總量。為便於臨牀應用,一般將上述三項概括為以下數值,可適用於大多數病例。輕度脱水約90~120ml/kg,中度脱水約120~150ml/kg,重度脱水約150~180ml/kg。個別病例必要時再作較詳細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