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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履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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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履登(1879—1954),乳名大寶,原名安賢,後改名禮敦,字履登。1879年(光緒五年)7月出生於浙江省鄞縣城區。19歲的袁履登赴上海進入聖約翰書院就學。1905年,袁履登兼任開明講堂牧師。後任汪偽政府經濟統制總會理事。抗日戰爭勝利後,因漢奸罪被捕,被上海高等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後改判有期徒刑7年。1948年,獲赦後去香港。1951年,病重回滬。1953年,被上海市人民法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免予執行。1954年夏,在上海病逝。 [1] 
中文名
袁履登
別    名
大寶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879年
逝世日期
1954年
畢業院校
上海聖約翰大學
出生地
浙江省鄞縣城區

袁履登人物生平

袁履登 袁履登
袁履登(1879—1954),乳名大寶,原名安賢,後改名禮敦,字履登。1879年(光緒五年)7月出生於浙江省鄞縣城區,父親袁燮元時任牙釐總局庶務。由於收人微薄,家中人口眾多,故生活相當拮据。大寶聰明好學,記性尤強。他9歲入塾讀書,成績相當優良。據其本人後來回憶:當時他“對《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神童詩》《幼學瓊林》、“四書”、“五經”等書,均能背誦,只以當時一般教法,不重解釋,故不能透徹明瞭耳”®。12歲時因貧輟學。但幸運的是,由於其母經人介紹進人基督教的偕我公會英籍傳教士海和德家中做保姆,大寶兄弟得以進入英國基督教會開明講堂附設的華英斐迪蒙學堂免費讀書。兩年後,升入華英斐迪書院。期間,他洗禮人教,成為一名基督教徒。1893年底,獲得英國倫敦禮敦路主日學校的獎學金(每年英金6鎊,每鎊約值華幣10元)。為感謝英國教會,他改名禮敦,並取字“履登”。 [1] 
1897年初,經寧波基督教聖公會推薦,19歲的袁履登赴上海進入聖約翰書院就學。期間,他學業大進,英語更是應付自如。7年後,學成回甬的袁履登擔任寧波斐迪學校副校長。他仿效聖約翰書院,強化英語教學。為此他親自擔任英語教師,並自編初級英語教材。不久,他又兼任益智中學和省立第四中學的英文教員,並推廣斐迪學校的教學方法。 [1] 
1905年,袁履登兼任開明講堂牧師。期間,他與陳謙夫、徐友亟等聯名上書寧波地方當局,要求收回江北岸警察權,隨後代表中方與外人交涉,並最終收回江北岸警察權。1911年11月,寧波光復後,他應邀擔任軍政府外交和交通部副部長,次年因軍政府改組而離職。 [1] 
1913年春,袁履登赴上海發展。初在同鄉好友謝天錫所設裕昌煤號謀職,不久赴漢口,受聘為川漢鐵路督辦公署譯員,此後赴上海任商務印書館襄理,期間曾協助友人經營都樂煤礦、裕川煤號、順昌輪船公司。1917年,兩度赴日本考察工商業狀況,回國後任德商科發藥房買辦,不久又任美商茂生洋行買辦,躋身買辦富商行列,組織“申商俱樂部”,任會長。1920年,與黃楚九等合辦夜市證券交易所、大昌煙公司、共發公司。 [1] 
漢奸袁履登在法庭上接受審判 漢奸袁履登在法庭上接受審判
自1920年始至抗戰期間,他長期任上海寧紹輪船公司總經理,並曾任大昌煙公司漢埠總經理,上海航業公會執行委員、常務委員,寧紹輪船公司保險部總經理。20世紀20年代,還先後任上海商民協會指導員,上海馬路商界總聯合會會長,上海國民銀行、中興地產公司等董事,以及上海總商會副會長、上海公共租界華人納税會副理事長、工部局華董、上海青年會幹事兼副會長、寧波旅滬同鄉會理事等職,一時成為上海“聞人”。20世紀30年代,兼任美國煙葉公司華總經理。抗戰初期,任上海難民救濟會秘書長,募款賑濟難民。1940年,在日偽脅迫下落水投敵,先後出任偽上海市商會主委、米糧統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工部局副總董事、保甲籌備委員會會長、上海特別市商會理事長等。抗日戰爭勝利後,因漢奸罪被捕,被上海高等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後改判有期徒刑7年。1948年,獲赦後去香港。1951年,病重回滬。1953年,被上海市人民法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免予執行。1954年夏,在上海病逝。 [1] 

袁履登人際關係

父親:袁燮元 [1] 
參考資料
  • 1.    陳宏雄主編,潮湧城北 近代寧波外灘研究,寧波出版社,2008.09,第150-15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