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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尚書大石坊
鎖定
- 中文名
- 袁尚書大石坊
- 又 稱
- 袁氏雙牌坊
- 建
- 明崇禎六年
- 譽 為
- “一兩清石一兩銀”之説。
袁尚書大石坊具體發展
袁尚書大石坊外觀造型
袁尚書大石坊分列明袁尚書府第(清為睢州公署借居)兩旁,左曰“三世司馬”,右曰“宮保尚書”。雙牌坊過街而立,為三間四柱五樓式建築,規模宏大,雕工精巧,樓檐下獸鬥花拱,獅子云龍,其造形之精美,為明清兩代睢州城牌坊之冠,有“一兩清石一兩銀”之説。
袁尚書大石坊歷史發展
光緒十七(1891)年,睢州地方官知州王枚聽信巫師關於“武官下馬、文官下轎”的袁尚書牌坊阻擋
了他的官運風水之説,又迎合滿清官方對抗清名臣袁可立封殺的需要,藉故“袁尚書大石坊”年久失修“岌岌可危”等理由將大石坊強行拆毀,袁尚書後人上控京師數年,睢陽戲曲名人張廣義編有《王玫砸牌》一戲流傳於世。清光緒十八年,知州王枚在自己主修的《睢州志·公署》中有“此地無銀三百兩”之語,特列“袁尚書大石坊”一條進行自辯,這是清光緒十八年王枚主修《睢州志》中唯一列單條進行詳細記載的一個牌坊,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袁尚書大石坊在署前東數武街衢之中,日久岌岌欲僕,每大風時,有碎石剝落。知州王枚恐巨石下墜傷人必多,召其子孫與議修建,又各諉謝遷延,不得已命役夫暫為拆卸,俟其子孫光復焉”。(光緒十八年王枚修《睢州志·公署·袁尚書大石坊》)
四十年後的《河南通志》對州長官王枚拆毀袁尚書大石坊的行為再此進行了記載:
“今睢縣行政公署為清之洛學書院,然本明袁尚書可立故宅也。東西臨街二石坊,左曰‘三世司馬’,右曰‘宮保尚書’,皆距大門五十步之遙,略如公署轅門式。其東‘三世司馬’坊,清光緒十八年州牧王枚以坊上石條將墜用強硬手段拆去,尚書後人上控數年,詳見坊珉條中。至宅向南恰與南坡之袁家山脈絡連貫,為尚書園宅範圍中地無疑也。後樓下為明末許定國刺殺高傑處,樓上不設棚板以作後來紀念焉”。(《河南通志·睢縣採訪稿》)。
“明袁尚書可立‘三世司馬’、‘宮保尚書’兩石坊,規模高大,雕工精巧,額字亦佳,分列縣公署兩旁。其‘三世司馬坊’,為髮匪焚燬。巔頂大石,岌岌欲墜。清光緒十七年(1891),州牧王枚募工拆之,今惟石樑及兩石柱存,事始末。見《睢州志》。”(河南通志·睢縣採訪稿·民政門·土木工程·坊珉)
袁尚書大石坊風水習俗
按睢州名劇《王枚砸牌》戲文與王玫自己主修的《睢州志》中為拆毀“袁尚書大石坊”的自辯內容大不相同。 滿清入主中原,大興文字獄,抗清名將袁可立的事蹟和著作先後遭到封殺,詩稿遭毀。由於袁可立在明末抗清鬥爭的軍事統帥中是堅定的主戰派,終清一朝整個史界對袁可立十分忌憚,乾隆四十二(1777)年,陸時化《吳越所見書畫錄》因載有董其昌所撰《節寰袁公(袁可立)行狀》冊,因為該文中被指有所謂“詆斥滿洲語句”的地方,該書及其作者竟因此險遭毀版和殺頭之災。在此形勢下,知州王枚又頗信風水巫師之説,他認為進出睢州公署(清代中後期衙門被毀,公署遂借居於袁尚書府第)都要屈尊穿過袁可立的大石牌坊,這會大大阻擋他的官運恆通,適逢其晚上又做了個噩夢,夢見自己被袁尚書大石坊壓着久久不能起來,夢醒後頓起拆牌坊的念頭,這種説法和睢州一帶至今仍在流傳南人挖坑破睢州城風水的做法是不謀而合的,於是在風水仙和睢州會首殷國有的慫恿下,拆毀了精工鏤雕的袁尚書“三世司馬”坊,使這座在睢州古城通衢中巍然屹立二百多年的名器毀於一旦。《王枚砸牌》戲文中曾有“吃鬥吃鬥鬥,我名叫殷國有,原在杞縣中拔貢,現在睢州是會首,要是誰想拆牌坊,咱梗繩架板啥都有”等戲詞。
復修袁尚書大石坊文件(3張)
附 王枚資料:
王枚,四品銜世襲雲騎尉,調補歸德府睢州知州,字汝山,號遵周,行四。道光癸巳(1833)九月二十四日生,浙江湖州府歸安縣人,民籍。由監生遵予工頭卯事,例報捐鹽課大使,分發兩淮補用。咸豐元年三月,由吏部帶領引見,奉旨著照例發往,欽此。後由兵部帶領引見,奉旨著兼襲雲騎尉世職,欽此。十年六月到淮,三年捐輸東河經費,以通判分發河南,歸分缺先班補用,並加鹽課提舉銜,十一月先行到省當差。五年請諮赴部,九月由吏部引見,奉旨,著照例發往,欽此!十一月十二日到省,六年十月奉委署歸德府通判,十年四月奉委署開封府同知。同治二年二月,丁母憂,四年八月服闋到省。光緒元年六月,奉□行知以前在予軍前敵攻城出力,蒙欽差幫辦新疆軍務大臣金匯案保奏,同治十三年七月十二日奉旨河南分缺,先用通判,王枚著以知州歸候補班前先補用,欽此。二年九月請諮赴,蒙欽派五大臣階放後奏堪,以例補用,奉旨以議,欽此!十一月十九日,回省當差。三年七月十八日,奉前藩憲劉委署鄢陵縣知縣,二十六日接印,十一月十五日交印。四年正月奉前藩憲付牌委代理安陽縣知縣,二月初二日接印,四月二十五日奉前藩憲裕檄委接署,十月蒙補裕州知州,奉部覆準。嗣因捐輸賑務經費,奉旨著賞戴花翎,欽此!十二月初一日,奉檄飭赴裕州到任。六年正月初八日,交卸安陽篆務,二十四日接裕州印,七年三月奉命□行知以前,在安陽縣辦賑出力,蒙東河總督部堂巡撫部院李塗匯案保,奉旨賞四品銜,欽此!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接奉藩憲成檄知,調補歸德府睢州知州,十一月十二日交卸裕州事,十年正月奉檄飭赴睢州到任,於二十四日接印任事,十四年捐輸鄭工經費,奉部覆準,以知府不諭雙單月,在任候選,十五年接奉行知,因辦料出力,蒙河督部堂吳巡□部院□會銜保奏,奉旨睢州知州王著候選,知府以道員用,欽此!十六年二月奉到行知大計,案內蒙保薦卓異。 曾祖坤,太學生,官至鎮江通判,妣徐氏。祖鍾嵩,太學生,妣朱氏。父□,太學生,投效南河,歷德州州同知府銜。 壬寅(光緒二十八年 1902)正月歿於祥工。(此據20年前民權縣誌辦王春德引自“河南同官錄”手抄資料)
至今睢縣一帶故老仍相傳王枚為捐班出身,與其嫂子通好舊事。因強拆袁家牌坊事,袁家後人連續上控京師多年,後來項城袁世凱漸起勢,王枚日懼,吞金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