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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學軍

(東營銀行原黨委副書記、監事長)

鎖定
袁學軍,曾任東營銀行黨委副書記、監事長。
2021年2月,袁學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 
中文名
袁學軍
國    籍
中國

袁學軍人物履歷

曾任東營銀行黨委副書記、監事長。 [1] 

袁學軍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1年2月,經東營市紀委監委批准並報東營市委同意,東營市墾利區紀委監委對東營銀行原黨委副書記、監事長袁學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袁學軍違反政治紀律,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購物卡、旅遊安排,超標準佔用辦公用房;違反組織紀律,違規干預員工工作崗位調整;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借用服務對象的錢款、車輛;違反工作紀律,不向組織報告,多次離開工作崗位並無故缺席黨委會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公款,在單位報銷個人費用,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袁學軍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漠視黨紀國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東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袁學軍開除黨籍處分;由東營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依法處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