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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化中

鎖定
袁化中(1577 [7]  ~1625.9.20),字民諧,號熙宇,明代官員。山東濟南府武定州(今山東省濱州市惠民縣)人。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進士,歷任內黃涇陽知縣,多有善政。 [1]  泰昌元年(1620年)提升為御史。袁化中耿直、清廉,勇於扶正壓邪。明熹宗時,上書論述時政八事曰:“宮禁漸弛,言路漸輕,法紀漸替,賄賂漸章,邊疆漸壞,職掌漸失,宦官漸盛,人心漸離”,均切中利弊要害;又與楊漣等上書彈劾魏忠賢,揭發崔呈秀貪污行徑,魏黨大恨,誣其受熊廷弼賄萬金,下鎮撫獄,受盡酷刑,冤死獄中,與同遭冤殺的楊漣左光斗魏大中周朝瑞顧大章並稱為“東林六君子”。崇禎初,袁化中被平反,贈官太僕卿。南明弘光時,追諡“忠愍”。
本    名
袁化中
民諧
熙宇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山東濟南府武定州
出生日期
1577年
逝世日期
1625年9月20日
主要成就
“前六君子”之一

袁化中人物生平

袁化中早年經歷

袁化中,萬曆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進士,歷內黃涇陽縣令,有善政。 [1] 

袁化中赤心為國

泰昌元年(1620年),提升為御史。當時熹宗幼年即位,沒有母后,宮府危疑。袁化中上疏彈劾大臣方從哲,報告上聞。天啓元年二月,上疏陳述事件令人擔憂的八件事:宮禁漸弛、言路漸輕、法紀漸替、賄賂漸章、邊疆漸壞、職掌漸失、宦官漸盛、人心漸離。話都切中事理。出京巡按宣府大名,因為丁憂回家。服喪期滿,起用掌管河南道 [2] 

袁化中彈劾閹賊

天啓四年(1624年),楊漣彈劾魏忠賢,袁化中也率領同僚上疏説:“魏忠賢障日蔽月,逞威作福,將大臣當作奴隸,斥責言官如同幼鳥,草菅內外廷官員性命。朝野上下人人自危,人神共憤,因為陛下此前並不知曉,他尚有畏懼之心。如今楊漣已彈劾奏報,陛下感念做太子時魏忠賢的功勞,想免魏忠賢一死。可他最害怕的便是身死,若是孤注一擲,鋌而走險,我等擔心其宣泄憤怒的對象不在縉紳,卻在陛下。陛下想一想,深宮之內,讓多疑多懼之人平日陪侍左右,難道不該有所提防嗎?”魏忠賢聽説後十分嫉恨。 [3] 

袁化中壯烈遇害

錦衣陳居敬是魏忠賢的爪牙,被楊漣所論及,也彈劾魏忠賢來自我辯解。袁化中特地上疏彈劾他,解除了他的職務。毛文龍獻俘十二人,而小兒童女居其八。袁化中的堅持請求釋放,藉此奏言對毛文龍敍論太濫。魏忠賢向來保護毛文龍,更加不高興。崔呈秀按淮、揚,贓私狼籍。回道考核,袁化中根據事實上奏,崔呈秀十分痛恨。恰好這時謝應祥因廷推而被攻擊,袁化中與他共事,崔呈秀於是唆使魏忠賢貶謫袁化中,調他到外地任官,又竄入汪文言訴訟中,逮捕他下詔獄。崔呈秀命許顯純以袁化中受楊鎬熊廷弼的賄賂六千的罪名,酷刑拷打,袁化中在監獄中死亡。 [4] 

袁化中身後贈恤

崇禎初年,追贈太僕卿,給他的一個兒子任官。弘光時,追諡號“忠愍”。 [5] 

袁化中人物評價

明史》:國之將亡也,先自戕其善類,而水旱盜賊乘之。故禍亂之端,士君子恆先被其毒。異哉,明之所稱“三案”者!舉朝士大夫喋喋不去口,而元惡大憝因用以剪除善類,卒致楊、左諸人身填牢户,與東漢季年若蹈一轍。國安得不亡乎!

袁化中史書記載

《明史·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6] 

袁化中後世紀念

清初,惠民縣修建了“雙忠祠”(地址在今縣招待所西南隅),紀念袁化中和李浚
參考資料
  • 1.    《明史·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袁化中,字民諧,武定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歷知內黃、涇陽,有善政。
  • 2.    《明史·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泰昌元年擢御史。時熹宗沖齡踐阼,上無母后,宮府危疑。化中上疏劾輔臣方從哲,報聞。天啓元年二月,疏陳時事可憂者八:曰宮禁漸弛,曰言路漸輕,曰法紀漸替,曰賄賂漸章,曰邊疆漸壞,曰職掌漸失,曰宦官漸盛,曰人心漸離。語皆剴切。出按宣、大,以憂歸。服除,起掌河南道。
  • 3.    《明史·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楊漣劾魏忠賢,化中亦率同官上疏曰:“忠賢障日蔽月,逞威作福,視大臣如奴隸,斥言官若孤雛,殺內廷外廷如草菅。朝野共危,神人胥憤,特陛下未之知,故忠賢猶有畏心。今漣已侃詞入告矣,陛下念潛邸微勞,或貸忠賢以不死。而忠賢實自懼一死,懼死之念深,將挺而走險,騎虎難下,臣恐其橫逞之毒不在搢紳,而即在陛下。陛下試思,深宮之內,可使多疑多懼之人日侍左右,而不為防制哉?”疏入,忠賢大恨。
  • 4.    《明史·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錦衣陳居恭者,忠賢爪牙也,為漣所論及,亦攻忠賢自解。化中特疏劾之,落其職。毛文龍獻俘十二人,而稚兒童女居其八。化中力請釋之,因言文龍敍功之濫。忠賢素庇文龍,益不悦。崔呈秀按淮、揚,贓私狼籍,回道考核,化中據實上之,崔呈秀大恨。會謝應祥廷推被訐,化中與其事,呈秀遂嗾忠賢貶化中秩,調之外。已,竄入汪文言獄詞中,逮下詔獄。呈秀令許顯純坐以楊鎬、熊廷弼賄六千,酷刑拷掠,於獄中斃之。
  • 5.    《明史·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崇禎初,贈太僕卿,官其一子。福王時,追諡忠愍。
  • 6.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2-19]
  • 7.    《萬曆三十五年進士登科錄》袁化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