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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劍

(昌吉州自然資源局副縣級調研員)

鎖定
袁劍,男,漢,1960年11月出生,江蘇張家港人,1986年12月參加工作,1992年7月入黨,昌吉州職業技術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大專學歷。現任昌吉州自然資源局副縣級調研員、地籍科科長。 [1] 
中文名
袁劍
民    族
出生日期
1960年11月

袁劍人物履歷

1986.12-1987.12, 在城郊辦事處土管辦工作
1987.12-1993.1,  在城郊辦事處土管所工作,任所長
1993.1-2002.1 在昌吉市土地管理局地籍科工作,任科長
2002.1-2003.8 在昌吉市國土資源局綜合科工作,任科長
2003.8-2004.4在昌吉市國土資源局工作,任副局長
2004.4-2005.5, 在昌吉市國土資源局工作,黨組成員、任土地監察大隊大隊長
2005.5-2007.5, 在昌吉州國土資源局園區分局工作,任黨組副書記、局長
2007.5-2011.11, 在阜康市國土資源局工作,任黨組書記、副局長
2011.11-2017.01, 昌吉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2] 
2017.01-2019.02,昌吉州國土資源局副縣級調研員。
2019.02-,昌吉州自然資源局副縣級調研員 [3] 

袁劍人物事件

昌吉市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對硫磺溝生態恢復重要性認識不清、履職不到位,推進生態恢復進展緩慢,致使環保部西北督察中心和中央環保督察組多次提出的問題沒有得到全面落實。此外,開源煤礦、金泉力揚煤礦開採破壞草原問題較為嚴重;兗礦硫磺溝煤礦矸石堆放不規範且存在自燃現象;景園集團煤礦在未落實任何環保要求的情況下,於2016年進行煤炭開採活動,廢渣和原煤就地亂堆。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昌吉州自然資源局副縣級調研員、地籍科科長袁劍(時任昌吉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副局長)黨內警告處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