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表色

鎖定
唯識家所立的色法之一。舊譯為‘作色’。凡色境有三,即顯色、形色與表色。‘顯色’,即一般所説的顏色,如青色、黃色等。‘形色’,係指物體之形狀,如長短等。‘表色’,係指有情之動作,如取捨、屈伸、行住、坐卧。取捨其物曰取捨,屈伸身體曰屈伸。此取捨屈伸、行住坐卧是表達有情內心而顯現於外的動作,故稱為表色。如《瑜伽師地論》卷一所述(大正30·279b)︰
中文名
表色
拼    音
biǎo sè
本    質
唯識家所立的色法之一
舊    譯
作色
釋義
‘彼所緣者,謂色,有見有對。此復多種,略説有三,謂顯色、形色、表色。(中略)表色者,謂取捨屈伸行住坐卧,如是等色。又(中略)表色者,謂即此積集色生滅相續,由變異因,於先生處,不復重生轉於異處,或無間或有間,或近或遠差別生,或即於此處變異生。是名錶色。’
表色是假色,並非眼識所緣,而是意識所緣。此如聞證在《略述法相義》捲上謂,四顯色是實,餘色皆假,眼識所緣,唯是實境,不緣假境。又據《法苑義林章》卷三(末)所述,與無表色相對的表色,不只是指十二處中的色處,而是指五藴門中的色。
[1] 
參考資料
  • 1.    《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二;《瑜伽師地論》卷一;《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二(末);《俱舍論》卷一;《顯揚聖教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