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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列種姓和表列部落

鎖定
表列種姓和表列部落,;山民部落(hill tribe);Scheduled Tribes;STs是印度因歷史原因形成的、處於印度主流社會之外的、印度憲法規定的兩類社會弱勢羣體的總稱。
中文名
表列種姓和表列部落
別    名
山民部落
含    義
印度憲法規定的社會弱勢羣體總稱
形成原因
歷史原因
表列種姓和表列部落,;山民部落(hilltribe);ScheduledTribes;STs是印度因歷史原因形成的、處於印度主流社會之外的、印度憲法規定的兩類社會弱勢羣體的總稱。英國人統治印度次大陸時期,他們被稱之為“被壓迫階級”。2001年印度人口普查數據表明,印度人口為102873萬,表列種姓為16663萬,比例為16.2%;表列部落為8432萬,比例為8.2%,兩類人合計佔印度全國總人口的24.4%。1950年的印度憲法(TheConstitution[ScheduledCastes]Order,1950及theConstitution[ScheduledTribes]Order,1950)將此兩類羣體(印度全國有25個邦1,108個賤民種姓及22個邦744個部落)專門列表,在議員選舉中為他們保留席位,這些種姓和部落因此獲得了表列種姓和表列部落的名稱。此兩類羣體再加上印度其他落後階層(OtherBackwardClass)羣體,共佔印度總人口的60%,被劃入印度保護人羣(reservationinIndia)。經過印度的憲法之父、出身賤民的比姆拉奧·R·安貝德卡爾博士(BhimraoAmbedkar)的不懈努力,保護區政策成為印度憲法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他的倡導和推動下,表列種姓從此成為前賤民的一箇中立的名稱,“達利特”成為“賤民”(意為被踐踏者)或“不可接觸者”的統一的自稱,也成為今天表列種姓的自稱。此外,聖雄甘地曾將他們稱為"上帝的孩子"(哈里真;Harijan),這一名稱如今偶爾還能從其他社羣人口中或筆下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