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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殮

鎖定
給即將死去的病人穿壽衣(俗稱裝裹,即裝老的衣服)謂之小殮,也叫初.殮。
中文名
衣殮
含    義
人穿衣服入棺槨
類    型
生活
意    義
教育

衣殮基本概念

古代,衣屍為殮謂之褳。故近代給即將死去的病人穿壽衣(俗稱裝裹,即裝老的衣服)謂之小殮,也叫初。殮。
按古代儒家的定製,衣殮是分兩次進行的,三日給亡人穿常服,謂之小殮;五日給亡人穿官服,謂之大殮。今人多以衣殮為小殮;棺殮為大殮。而且,衣殮僅一次告成,並不待三日至五日。北京,乃至北方其它一些地區的人家,只要見病人已經垂危,無法挽救,勢在必死無疑,就一定要搶在嚥氣之前,給其穿好壽衣。對於病人活着穿壽衣並不犯忌諱,反説這是以此進行沖喜,如果此舉能將邪祟沖走,病人還有還陽的希望。還有的説,只有在嚥氣之前穿好壽衣,才算真正將衣服穿了去,得了後人的濟。否則就叫沒有穿去,等於赤身裸體地見了閻王。其實,就是趁着人未挺屍之前,身子不僵,便於給其穿戴。這是一種務實的做法,不過託信於神鬼罷了。
未從給垂危病人穿壽衣之前,先要給其淨身沐浴,按儒家的説法以示潔淨反本之意。有着佛、道兩教信仰的羣眾則説,沐浴的目的是不讓亡人把今世的塵垢帶入來世。或説是不讓亡人把紅塵世上所感染的污垢,帶進天國。按《家禮》規定,沐浴用侍人。古代所謂侍人,即是指喪主之子弟及子弟之婦。男子當用子孫;婦人當用子媳、孫媳,但可用僕人輔助。近代的貴族,則完全委於僕役。沐浴時,先給病人洗臉,洗髮,然後為之剃去前額和兩鬢的發,後邊不動,謂之留後。依次再浴上身、下肢.上、下各用一新毛巾拭之。並剪手足指甲,盛於小布袋,俟大殮時,放入棺內。其沐浴餘水和毛巾,要掘坑埋掉,不能潑灑、拋棄於街巷。浴後,始由槓房夥友配合孝屬給其穿好壽衣。

衣殮殮物樣式

壽衣有於生前就準備好了的。一些老年人,選擇有閏月的年頭,在那個閏月裏做好壽衣。暗寓哪年哪月也輪不上自己用這套壽衣,間接着寓意長壽。一般則是臨死前才由他的兒孫們置辦。過去,給亡人穿壽衣有其固定的禮制,這大體上是從商周時定型的。《儀禮士喪禮》對死者臉上蓋的,手中握的,腳上穿的,身上裹的、蓋的、系的,甚至壽衣的尺寸、式樣、裏、面顏色、圖案,都做了詳細的記述。在漫長的歷史長流中,逐漸承傳、演變。但總的特點是官民有別,官本身的品級有別。等級嚴格,不容錯差。清宋京師的壽衣,是根據亡人的社會地位決定的。王公大臣死了,須按自身品級穿戴,謂之依制殮服。蟒袍、補褂和內衣均是絲綢面,內絮棉花。頭上戴一頂小帽,帽上飾有鑲嵌串珠壽字和紅寶石的帽正,紅珊瑚豆的頂子。因忌諱鳥獸羽毛入棺,官帽上不插花翎,衣殮時放於胸口;棺殮時,挪放於身旁。腳穿粉底朝靴,底下繪蓮花圖案。因為蓮花是佛、菩薩的座位,亡人腳罡}c蓮花,乃是取得道成佛之義。
一般民間普通壽衣,適用範圍較廣,小有官品者亦可用之。滿人男用壽衣通常是藍寧綢的袍子;紅青(古銅)色的馬褂,萍縐小棉襖、棉褲;內衣是白布褲褂;紅青頂子的官帽(不戴,如上制);白布棉襪;寧綢青靴子;有元寶形的蓮花頭枕,但無腳枕。漢人男用壽衣一般為藍色寧綢棉袍;紅青寧綢馬褂;內衣亦白布褲褂;頭戴瓜皮小帽;腳穿白布棉襪;元口鞋,講究的用福字履(一種厚棉鞋,上納有云頭、圓壽字的花紋),鞋底繪有蓮花圖案;頭枕金線繡蓮花的平金枕;同時,還有同樣圖案的腳枕。此外,民間丕有自家制做的白布枕,其形狀是中間凹下,兩頭翹起,狀如雄雞,左邊做雞頭,飾以紅冠,右邊做雞尾,謂之雞鳴枕。取雞鳴天曉,大夢覺醒之意二早時,漢族女人的壽衣,上身是紅青(古銅)色的大襟褂子,下身是長及腳面的夾裙子,其顏色有豆綠、深藍、淺藍不等,依亡人年齡而用。清代以來,無論滿漢,女用壽衣以時裝為多。一般均為棉袍,內有小棉襖、棉褲,多為藍面紅裏。頭戴藍地紅花的觀音兜或墊帽。腳穿白布棉襪、尖口鞋,其顏色有深藍、豆青、豆綠不等。鞋的前臉繡着左蟾右鵝,中間是蓮花圖案。
壽衣無論內外衣,一律不釘鈕釦。因為鈕子和扭子諧音。所以,只釘飄帶,取帶子--後繼有人之意。衣服料子不用緞子,因為緞子與斷子諧音。衣服面子一般都用春綢、湖縐,不用夏季衣料。件數必須是單數,避免重喪。以上這些都是為家運恆昌和子孫後代興旺着想的。
凡屬用於裝老的鞋,都必須是布底,不準用皮底,更不準給亡人穿皮衣、皮鞋。説是免致亡人下世脱生為身上有皮毛,腳上有蹄的畜類。

衣殮禮俗講究

衣殮時也講究給亡人戴首飾,尤其是女人,頭髮上應有簪子、別頂、耳挖勺,耳朵上有鉗子(耳環、耳墜),手指上有戒指,腕子上有鐲子。其質量亦分純金、鍍金、包金,等而下之的有銀的。這完全是根據喪家的經濟條件酌情使用。其中,還有所謂九連環,為不可少者,據説,這是呼叫鬼門關舟時用的,照例是由女兒花錢給打。舊時,一些老年婦女活着的時候,也有在頭髮上插個九連環的,不過,死後,多是執於手中。有的喪家為了防盜,不用金銀首飾,而是用一種檀香木製成的工藝品來代用。這種檀香首飾,壽衣莊有售,其價與金銀首飾不相上下。其品種亦有男用的搬指,女用的簪子、鉗子、戒指、鐲子還有檀香木的鳳冠,過去只能是有爵位的才能戴。民國以後,則無此限。殮物還講究鋪與蓋。亡人身上覆蓋的一律稱為衾單,不能叫做被子。因為被與背同音,民間俗説背興,即不幸也。貴族用九鋪九蓋,以示殮禮優隆,次則七鋪七蓋、五鋪五蓋。平民用三鋪三蓋就很不錯了。講究的最後一層是鋪白蓋黃,謂之鋪金蓋銀,認為這樣,死者到陰間後就有享不盡的榮華富貴。從儉者,遺體上僅以黃綢、.黃綾,或藍色、青色衾單進行覆蓋。大殮時撕下一塊把亡人的臉露出來。客居京師的南方人則多用棉大衾,挖一領窩,露出亡人的頭部。
前清王公大臣死後,奏上遺疏,可由皇帝御賞陀羅經被。雖説是御賞,只不過皇帝發一道上諭而已,除親王、親王福晉外,並不見得都頒發實物,還須喪家自己花錢去實。有時上諭遲遲不到,正逢暑熱,亦只好及時入殮,等上賞頒到時,則蒙於棺蓋之上。民國以後,任人可以使用。常見的陀羅經被是黃綾子上印着紅色梵文經字,也有用白綾子印製的。據説,北京印陀籮經被只北城鼓樓東雙盛染房後院一家,各壽衣店均有代售。當時,這種陀羅經被價格昂貴,一件上等克絲的(織字的):高達銀元幾十元,印字的也得好幾元錢。一般人用不起。凡用陀羅經被的,都附給亡人一條黃綾子的路引(即冥國通行證)。有的給亡人掖在袖口裏,有的隨倒頭紙一起梵化。
漢人一般不用陀羅經被,認為亡人如果生前不會念陀羅經,用了經被不但不能免罪,反能罪上加罪。所以,有的漢人是用整幅的小紅綢子將屍體一蓋,謂之衾(讀做慶音)。
古人以玉實死者之日謂之晗。帝王、貴族皆用此儀。《後漢書禮儀志》下雲登遐,飯晗珠玉如禮。並下注引《漢舊儀》雲:帝崩,哈以珠。清代以來的帝王、貴族仍沿用此儀,亦以一顆穿着紅線的大珍珠,填在亡人日內,將紅線的另一頭系之在亡人的衣襟飄帶結上。古時,也有的以紅紙包生米,填於亡人之口,此即《禮記》上所説的飯生苴熟的飯生。民間,近代多以紅紙包茶葉少許,填入亡人之口。通謂之含殮。舊時,訃聞當中所謂親視含殮即是指此。
衣殮之後,由亡人的老伴或年長的婦人,把亡人生前的枕頭撕開一個小口,放於靈牀之下。謂之紅門早開。説是能使家裏的婦女將來懷孕後,順利分娩。對於死者也能起到促使超生的作用:這頭兒一死,那頭兒就降生了。
為了防止屍變(俗稱詐屍),首先是將亡人的兩腿用麻拴住,也有用繩拴的,滿人用紅繩,漢人用白繩,通謂之絆腳絲。其次是鎮胸,即在亡人的胸口上放一本皇曆,上邊再壓一塊鏡子,還有再壓一個秤砣的。本來古人是用帶有花紋的玉環來鎮胸,但這種風俗沒有傳下來。此外,家裏養有貓、狗等小動物的就須拴好,不准它們接觸亡人遺體,以免陰、陽二電相互感應,而發生屍變。民間有許多關於詐屍的傳説,神神鬼鬼,不一而足。究其目的,無非是讓後人精心守靈,勿得懈怠而已。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