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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鎖定
衢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衢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掛市知識產權局牌子。
衢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衢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辦公地址
衢州市白雲中大道36號 [1]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縣級

衢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擬訂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政策、文件。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户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
(三)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設。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四)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相關文件精神,指導推進全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將商務執法、鹽業執法納入市場監管執法,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組織查處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的違法案件。
(五)負責反壟斷相關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授權,承擔相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衢州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六)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並與相關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經營秩序,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和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消費維權工作和消費環境建設。
(七)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推進區域品牌建設,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八)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量值傳遞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並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六)負責知識產權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規劃,建設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公共服務體系,指導商標專利執法,保護知識產權,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
(十七)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管理和服務政策。
(十八)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標準、技術規範和分類管理制度。貫徹落實中藥飲片炮製規範、醫療機構製劑質量標準和地方藥材標準。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九)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註冊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生產環節許可,受委託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環節許可及藥品批發許可,指導並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指導藥品、醫療器械行業生產經營企業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
(二十)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監督實施產品召回制度。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併發布質量公告。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督促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一)組織制定檢查制度,並依職責組織實施。依職責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環節的違法行為。組織查處跨區域和重點複雜案件。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投訴舉報的處理工作。推進專業化、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
(二十二)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准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推進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信用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檢驗檢測、審評和監測機構業務工作。指導監督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五)職能轉變。
1. 深化簡政放權。突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引領,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改革市場主體准入、退出等制度,深化“涉企證照通辦”,統籌推進“多證合一”“證照分離”“證照聯辦”等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營造寬鬆便利的准入環境,推進市場主體准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2. 轉變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在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基礎上,推進分類監管。對新產業、新業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人民羣眾反映問題突出或者公眾關注的領域實施重點監管,對涉及人民羣眾生命安全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特種設備等特殊領域實施全過程監管。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週期管理制度,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加大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的檢查力度,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專線,實行統一受理承辦。着力創新監管手段,注重依據標準監管,全面推行“互聯網+監管”、數字監管,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標準為指引、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不斷提升監管效能,推動監管到位。
3. 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堅持多管齊下、綜合施策、社會共治,大力推進全主體、全鏈條、全品種監管,不斷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醫療器械安全、化妝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和風險點位排查,及時有效掌握苗頭性問題,消除風險隱患,嚴懲違法違規行為,全力防範化解市場監管領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牢牢守住安全底線。
4. 推進放心消費。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反不正當競爭、打擊假冒偽劣和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整治虛假違法廣告等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堅決破除阻礙市場活力發揮的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深入整治影響市場秩序的突出問題,確保全市市場秩序持續良好。全面推行線上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有序推進放心示範單位創建,深入實施“放心消費在衢州”行動,加快構建並不斷鞏固安全放心的市場環境和消費環境,讓人民羣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5. 推動優質發展。統籌推進標準強市、質量強市、品牌強市和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充分發揮標準引領作用,大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廣泛推行質量認證,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不斷打響“品字標”品牌。整合運用市場監管職能中的要素資源,主動服務新技術新業態模式發展,積極服務市場主體,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 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 與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調整、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處置。市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衞生監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檢測發現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不合格產品的,及時通報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由市衞生健康委員會依法處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建立藥品、醫療器械臨牀試驗質量管理信息通報機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健全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體系,完善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市衞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臨牀試驗倫理審查工作的監督管理。 [1] 

衢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信訪、機要、保密、檔案、新聞宣傳、機關安全、後勤等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規劃。承擔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承擔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與綜合分析。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政策文件。承擔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設計執法程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複核、聽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有關工作。承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執法證件的管理及本系統公職律師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三)信用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相關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承擔相關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對年度報告和登記註冊行為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承擔市場主體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四)市場合同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依法承擔合同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承擔市市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廣告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監督管理制度。承擔規定範圍廣告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監測媒介廣告發布情況,協助組織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承擔市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質量發展處。組織實施質量強市建設,制定實施質量激勵制度。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推進品牌建設,構建“品字標”品牌建設制度體系。組織實施產品及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相關質量事故調查。
(七)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發佈區域產品質量安全預警通報。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纖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八)食品安全協調處。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縣域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協調推進社會共治。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定期公佈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牽頭協調食品綜合性事務。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食品生產和特殊食品監督管理、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負責食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協助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負責食品流通許可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負責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承擔並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協助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二)標準化處。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技術性貿易措施評議和預警工作。承擔企業標準、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市全面實施標準化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計量與合格評定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計量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監督管理計量標準及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監督管理產業計量、能源資源計量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監督、管理、協調部門和行業認證認可工作。承擔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認證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規範認證與檢驗檢測活動。協助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監督檢查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協助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五)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處(掛產業發展處牌子)。根據授權或委託組織實施藥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藥物非臨牀安全性評價研究機構、臨牀試驗機構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根據授權或委託組織實施藥品生產環節的許可、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指導並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根據授權或委託依職責開展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生產環節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開展產業招商和對企服務。
(十六)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處。組織開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的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實施藥品經營環節相關許可、備案,依職責組織並監督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質量抽檢。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相關經營環節和使用環節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執業藥師註冊工作,組織實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准入制度。
(十七)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處。組織開展醫療器械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擬訂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並依職責組織實施。配合實施醫療器械相關許可、備案,指導並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組織質量抽檢。組織開展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
(十八)化妝品監督管理處。組織開展化妝品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擬訂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並依職責組織實施,配合實施化妝品相關許可、備案,指導並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組織質量抽檢。組織開展不良反應監測。
(十九)財務與科技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預決算、內部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政府採購及制裝管理等工作。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承擔相關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技術裝備和科研立項、技術引進、科技成果轉化、政府實驗室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審評、檢查、檢驗、監測能力建設,組織實施科技項目。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
(二十)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系統培訓教育和相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基層基礎建設和系統隊伍規範化建設。負責系統評先評優、傷殘撫卹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交流合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1] 

衢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人員編制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6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5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40名,其中正科長級2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長級19名。 [1] 

衢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直屬機構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設6個正科級直屬行政機構,專項行政編制39名,科級領導職數18名,其中正科長級6名、副科長級12名。
(一)登記註冊分局(掛非公黨建工作辦公室、小微企業發展服務辦公室牌子)。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承擔規定範圍市場主體名稱的審核和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市場監管職能範圍內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與授權範圍內的審批工作。負責本系統各類市場主體登記註冊統計工作。配合組織部門組織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專業市場黨建工作。承擔市委兩新工委交辦的非公黨建工作。擬定支持小微企業成長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分局。組織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絡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絡交易平台和網絡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指導電子取證工作。協助組織查處網絡交易平台重大違法行為。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信息化建設及大數據分析、信息諮詢管理工作。
(三)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掛投訴舉報處置中心牌子)。組織開展放心消費環境建設。組織開展有關服務和產品的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市場監管領域投訴舉報受理工作。協助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承擔市消費者權益保護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分局。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和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承擔並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接委託的反壟斷相關工作。承擔指導衢州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知識產權與專利商標監督管理分局。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創造及質量提升工作。組織指導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監管。組織推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分析和風險預警工作。組織實施商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商標專用權運用工作。組織實施專利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護專利權。指導和規範專利運用。組織調處商標、專利糾紛,協助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六)藥品認證檢查中心(掛浙江省藥品認證檢查中心衢州分中心牌子)。承擔省藥品監管局和市市場監管局組織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法規符合性檢查。負責對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認證檢查工作的業務指導。 [1] 

衢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設2個正科級派出機構,專項行政編制38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其中正科長級2名、副科長級6名。
(一)衢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智慧新城分局。根據市局的授權,承擔市級及以上單位和轄區內相應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二)衢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智造新城分局。根據市局的授權,承擔轄區內相應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1] 

衢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局長:毛霄雲 [3] 
副局長:樊勇軍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