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衢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鎖定
衢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衢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6] 
衢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 
中文名
衢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公地址
衢州市柯城區西安路24號 [2]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隸    屬
衢州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楊曉光

衢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編制城鎮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城鎮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牽頭監督指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負責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住房保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等相關工作。組織擬訂人民防空規劃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
(二)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住房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資質資格管理和人民防空從業企業資質管理。參與查處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落實建築活動監管中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按照職責分工指導協調城市建築工地、城鎮管理基礎設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建築、房地產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城市建設、管理與運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佈工程造價信息。負責並指導全市城建檔案管理。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標準規範。
(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建議,擬訂城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物業管理、房屋徵收補償、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蟻防治等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擬訂城市建設管理的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監督實施,參與推進城市化工作。負責並指導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管理、運營安全、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城市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市容環衞等城市管理。組織或參與實施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工作。組織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方面的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和對外交流合作。
(七)擬訂村鎮建設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相關工作,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鄉村建設。指導農房設計、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八)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業、監理造價諮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建築市場制度和信用標準,組織推進建築工業化、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諮詢。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指導建築業企業對外承包工程。
(九)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政策。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實施建築業技術政策,組織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創建工作。
(十)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相關管理。監督指導城市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建設要求。監督指導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需要。監督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的開發利用、戰時的平戰轉換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協助開展人防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維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一)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及政策,監督實施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的政策、規劃,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城鎮減排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街名村保護、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建設管理、城市雕塑建設等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戰備工作。擬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劃。負責制定人民防空演習計劃、方案,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實戰化訓練演練。指導人民防空救援專業隊伍、民防應急救援隊伍、志願者隊伍整組和訓練。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和防空防災演練。
(十三)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負責人民防空信息網絡、指揮信息系統、通信警報的建設和管理。負責人民防空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組織人民防空警報試鳴,指導各級開展警報信號發放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目錄。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監督檢查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負責本行政區域應急疏散場所的建設與管理。
(十五)參與軍民融合建設,組織指導各地開展人防戰備資源服務政府應急管理、服務民生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依法籌集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監督檢查各地人民防空經費使用情況。負責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研究,推廣應用科研成果。戰時根據市委、市政府和軍事指揮機構決定,發佈人民防空的有關命令和指示。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軍分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 按照“兩個高水平”建設目標,全面推進基礎設施現代化和城鄉一體化建設,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綜合承載力和輻射力,高質量推進城鄉環境整治,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加強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全面實施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穩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設水平。
2. 深入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繼續牽頭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不斷優化審批流程,鞏固拓展“多測合一、多審合一、多圖合一”改革成果。繼續精簡、取消和下放建設行業的辦事事項,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3. 切實履行人民防空戰時防空、平時服務、應急支援使命任務,推動人防建設與經濟社會民生深度融合,構建形成全民防護體系,鑄就堅不可摧的護民之盾。堅持戰備建設牽引,推進人民防空指揮部常態化建設,構建適應現代戰爭的人防組織指揮體系。堅持城市防護與重要經濟目標防護並重,提升人防建設信息化水平,構建基於信息系統的綜合防護體系。堅持平戰結合,深度開發利用人防資產資源,不斷提高戰備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十八)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村鎮規劃的編制、審查和管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村鎮建設管理,指導農房設計、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2] 

衢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機構

局機關有11個內設機構,其中處室10個,包括辦公室、法規與審批服務處、住房保障與房地產處、城市建設管理處、村鎮建設處、建築業管理處(人防工程管理處)、科技設計處、人防處(指揮通訊處)、計劃財務處、人事教育處;設機關黨委。 [2] 

衢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現任領導

局長:楊曉光 [1]  [4-5] 
副局長:徐斌 [7] 

衢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員編制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編制23名(含紀檢監察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1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4名。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的工作機構設置和領導配備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