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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市教育局

鎖定
衡陽市教育局(以下簡稱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2]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衡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8〕59號),市教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市委關於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 
現任衡陽市教育局局長、黨委書記:程少平 [3-4] 
中文名
衡陽市教育局
外文名
Hengyang Education Bureau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2] 
隸屬機構
衡陽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程少平 [3] 

衡陽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指導並協調實施。
(三)負責全市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各大中專院校的協調、服務工作。按有關規定承辦中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調整、更名、撤銷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四)統籌和指導全市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教育援助。
(五)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組織審定地方教材和受委託的國家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預算、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教育經費管理制度。檢查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負責管理市本級的教育經費及國外政府和組織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對本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監管教育系統國有資產。指導、管理全市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
(七)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註冊、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和考核獎懲等工作。制定全市師資建設發展規劃、教職工管理制度和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八)規劃並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和高等教育的自學考試工作。
(十)指導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擬訂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全市勤工儉學、教育技術裝備和圖書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十三)組織、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執法工作和全市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以及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審計等工作。
(十四)統籌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設與應用工作。
(十五)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
(十六)統籌管理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擬訂全市語言文字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普通話和規範漢字。
(十七)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八)負責全市教育工會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衡陽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科。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聯絡工作,聯繫協調市屬高校和駐衡高校工作,負責統戰、民族宗教工作。
(二)辦公室。負責全局性文字綜合工作。負責重要文件起草和發文審校。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勞動工資等有關工作。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文秘、檔案、保密、提案建議辦理、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管理、後勤服務、計劃生育、治安保衞及社區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學校圖書建設工作。統籌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設與應用工作。牽頭負責電子政務及政務公開工作。
(三)組織人事科。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市屬高校和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考核、獎懲、勞動工資和局機關的機構編制等有關工作。指導縣市區教育人事、分配製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教育系統教職工的招聘錄用、調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本系統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按管理權限,管理機關和市屬高校、局屬單位人事檔案。負責特級教師推薦評選工作。負責市屬高校和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黨組織建設,考察、推薦和調配市屬高校和局屬單位的領導幹部。負責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師援藏、援疆、支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協調指導教育基金會秘書處的工作。協調、指導市屬高校和局屬單位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教師對外交流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素質教育。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工作。指導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的德育、勞技、科技、社會實踐、信息技術、禁毒、安全及其他教育工作。指導、管理中小學研學實踐工作。指導、管理中小學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歸口管理各類中小學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書。負責協調基礎教育科研工作、教育裝備等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及幼兒園學籍管理,指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組織初中學業水平測試、中小學招生。歸口管理中小學競賽活動。指導全市中小學生的英語、計算機考級等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省、市示範性高級中學及特色實驗高中的呈報、考核、審批工作。負責幼兒園等級評定工作。檢查、督促、規範學校的辦學行為。指導學校的校園文化建設。指導、協調全市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學生對外交流工作、教育國際合作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負責綜合管理與協調全市的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擬訂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發展規劃與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質量檢查、評估等工作。指導全市民辦職業和成人教育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職業和成人學校國家、省、市重點項目的呈報、考核及審批工作。負責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的評審工作及招生工作。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及畢業證書的審核與發放。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校園文化建設。指導和管理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選用教材和教學配套用書。負責協調職業和成人教育的科研與技術推廣、儀器配備、生產實習基地建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的相關工作。
(六)教師工作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規劃和指導中小學師資培訓工作,組織和實施教師上崗前培訓和教師的學歷培訓及繼續教育(含信息技術、基礎教育新課程、新大綱培訓、考試)等工作。負責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工作。負責市級學科帶頭人和青年骨幹教師的認定、培養和考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中小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其他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各級教師進修院校(教師培訓中心)工作。負責師範類教育培養的業務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學校的教師隊伍培訓工作。承辦市政府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統籌管理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擬訂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普通話推廣和規範漢字推行工作。組織開展語言文字宣傳和檢查評估。
(七)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科。擬訂市學校體育、衞生、藝術、國防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學校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教學工作和專業師資的有關培訓工作。負責協調體育衞生藝術國防教育的教研教改工作。指導相關專業的教學資源建設。負責學生健康狀況的檢測與建檔建制等工作。做好學校食品衞生監督及傳染病的預防工作。負責高、初中體育、藝術學業水平測試。指導學校體育人才的培養、選拔工作。指導高中以上學校的學生軍訓工作及各類學校愛國衞生和綠化美化等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等活動。
(八)政策法規科。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負責對地方教育規範性文件的出台進行把關。組織、監督、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執法。負責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意識形態工作、法制教育及局黨委中心組學習等工作。承辦市本級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指導全市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工作及輿情管理、網絡安全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全市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含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九)計劃財務科。負責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小學(幼兒園)體制改革及佈局調整。編制和安排各類招生計劃和招生來源計劃。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佈和事業發展監測。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法規。統計並監控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執行情況和教師工資發放情況。承擔市本級教育部門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市本級教育部門預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央、省、市本級教育專項經費、各種外資和國內捐贈款。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規範收費行為。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建設安全工作。編制市本級教育部門基建投資計劃並承擔市本級教育部門各單位基建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各級各類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政策,承擔市本級教育部門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本級教育部門各單位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後勤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財經檢查協調工作。指導協調全市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負責全市的勤工儉學工作。牽頭負責標準化學校建設。
(十)內部審計科。組織貫徹落實黨委審計委員會的決策部署,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人員培訓和綜合實踐能力建設工作。組織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進行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審計,發展規劃、戰略決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業務計劃執行情況審計,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履行情況審計,境外機構、境外資產和境外經濟活動審計,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審計,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情況審計,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審計以及各類教育專項資金審計。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督促落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十一)民辦教育科。負責區域內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擬訂民辦教育的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規定。承擔全市民辦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民辦學校的分類登記、名稱規範和校長調整的管理工作,規範民辦學校辦學行為。做好民辦學校設置前期調查研究,現場踏勘及延伸服務工作。牽頭組織對民辦學校的考核、財務資產監督及年度辦學情況檢查評價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機構的有關招生簡章的審核工作。指導民辦教育機構的校園校舍、圖書館(室)、教育技術裝備和師資隊伍等方面的建設。協調處理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共同性矛盾和問題。指導縣市區的民辦教育管理工作。
(十二)學生科。負責全市研究生、本科生、大中專(含中職)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服務工作。擬訂全市研究生、本科生、大中專(含中職)畢業生就業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大中專(含中職)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調配派遣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大中專(含中職)學校畢業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試工作。承辦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向市教育局和招生委員會的請示事項。負責教育陽光服務工作。指導留學服務工作。
(十三)綜合治理科。負責協調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信訪和維穩工作。指導、督促全市教育系統抓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以及國家安全、外事安全、交通安全、生產安全等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社會政治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衞工作。指導、督促局屬單位協助公安、司法機關偵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協同有關單位、職能部門處理局屬學校學生傷害及其他災害事故。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四)教育督導科。負責全市教育督導工作。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五)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本單位對企業和個人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徵收、行政給付、其他職權(包括核准、備案、年檢)等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和送達。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調研認證。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政策諮詢、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與本單位承擔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事中事後監管職能科室的溝通協調,並做到信息共享。負責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
(十六)校車管理科。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配合相關部門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查,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台。協調、指導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參與相關職能部門組織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檢查。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市民辦教育行業黨委。負責全市民辦學校的黨建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2] 

衡陽市教育局職能調整

中共衡陽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以下簡稱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職責由市教育局承擔,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研究全市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政策、教育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2] 

衡陽市教育局行政編制

衡陽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5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主任督學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市民辦教育行業黨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科長各1名,副主任督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0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出一減一。 [2] 
衡陽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衡陽市教育局現任領導

衡陽市教育局局長、黨委書記:程少平 [3] 

衡陽市教育局工作指南

衡陽市教育局辦公地址

地址:衡陽市華新開發區市教育局辦公大樓。 [2] 

衡陽市教育局辦公時間

秋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春夏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 

衡陽市教育局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湖南省第三屆中小學教育教學信息化應用推廣展示活動優秀組織獎”。 [1] 
2022年12月,入選“2022屆湖南省文明標兵單位”擬表彰名單。 [5] 

衡陽市教育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