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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主義人格理論

鎖定
行為主義人格理論(personality theory of behavliorlsm)亦稱“人格學習理論”。是指用行為主義的理論和方法研究人格的取向。其理論先驅是巴甫洛夫的經典條件作用、華生的行為主義、桑代克的效果律和赫爾的工具條件作用。在當代,主要代表人物是斯金納、多拉德和N E.米勒。主要特點:拒絕那些決定和指導行為的“人格”、“自我”等概念;視人格為個體獨特的行為模式或刺激與反應的聯結方式;認為行為的動機不在有機體內部而在有機體外部,即對行為的強化;正常與異常人格的區別僅在於前者習得的是正常的反應模式,而後者習得的是異常的反應模式,它們都遵循相同的強化原則;人格研究就是發現有機體的行為與行為的強化之間的獨特聯繫。 [1] 
中文名
行為主義人格理論
代表人物
華生、斯金納、班杜拉
過    程
通過測量行為來研究人格
認    為
人格是個人行為的綜合
在行為主義人格理論中,主要代表人物有華生、斯金納、班杜拉等人。該理論主要把人格等同於行為,人格是個人行為的綜合,而且可以通過測量行為來研究人格,很重視環境對個性的影響作用。在學校教育中,班杜拉的觀察學習理論有重要的影響。
參考資料
  • 1.    林崇德.心理學大辭典(下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