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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督察

鎖定
行政督察(administrative superintendence)對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執行國家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行政紀律的情況的督察。
中文名
行政督察
外文名
administrative superintendence
行政監督的一種職能。具有規範性和時效性的特徵。規範性是指行政督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有關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政紀律;任何機關和個人,特別是上級機關和領導不得超越、偏離以上行政督察的合法性依據。時效性是指行政督察必須經常性地進行。通常分為長期、短期以及專項督察。 [1] 
參考資料
  • 1.    陸雄文.《管理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3年12月,第39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