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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學方法論與體系的構造與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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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學方法論與體系的構造與變革》是2017年11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佳。
書    名
行政法學方法論與體系的構造與變革
作    者
李佳
出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7年11月
頁    數
199 頁
定    價
25 元
開    本
32 開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562079101

行政法學方法論與體系的構造與變革內容簡介

《行政法學方法論與體系的構造與變革》共分七章內容。第一章的功能在於引出問題與澄清概念。第二章是對行政法學體系產生條件的歷史性考察。第三章是對行政行為形式理論的介紹和反思。第四章的內容是行政法學方法論如何從概念法學方法論到開放的法學方法論轉變的過程,也就是對行政行為形式理論如何由封閉走向開放這一演變過程的一種言説。第五章將宏觀分析落實到具體微觀領域,並將宏觀分析與微觀論證結合起來,以公共警告這一具體的行為形式為切入口,詳細分析了公共警告與新的社會形勢之間的聯繫、公共警告所具有的特點以及行政法對行政行為形式的規制問題。第六章將研究視角轉向行為主體。最後一章是對主體部分之所以選擇德國的行政法學為論述對象的理由的簡略説明,同時也是對中國行政法學研究現狀的初步反思,筆者認為中國行政法學處於一種“扭曲的現代性”狀態當中,既要為現代性補課,同時又要對現代性展開批判,這就是中國行政法學所面臨的困境。

行政法學方法論與體系的構造與變革作者簡介

李佳,1982年生,中國政法大學博士,江南大學法學院校聘副教授。 [1] 

行政法學方法論與體系的構造與變革圖書目錄

內容摘要
第一章 行政法學方法論概念維度的初步思考
第一節 行政法學方法的選擇——問題的引入
第二節 基本概念的澄清和梳理
第二章 行政法學體系產生條件的歷史性考察
第一節 近代行政法學方法論的形成
一、科學自然法——理性法學派
二、歷史法學派
三、概念法學派
第二節 近代行政法學的政治結構前提
一、國民主權和代議制民主
二、分權制衡
三、憲政制度的形成
四、形式法治國思想
第三節 走向獨立的行政法學
一、公法與私法的分離
二、行政法和行政學的分離
三、憲法行政法的分立
第三章 近代行政法學體系的內容和批判
第一節 行政行為形式理論與行政法學體系
第二節 德國行政行為形式理論初步反思——以對概念法學的反思為中心
第四章 行政法學方法論的演進和行政法學體系的修正
第一節 社會結構和國家形態的變遷
一、簡單總結市民法治國家的行政法學
二、給付國家——行政國家——實質法治國
三、走向未來的國家和社會模式
第二節 行政法學體系的調整和完善
一、行政法和相關學科的關係再思考
二、行政法學體系內容的調整和完善概述
第三節 簡略總結
第五章 現代社會行政行為形式理論具體闡釋——公共警告及其法律規制
第一節 公共警告的社會背景
第二節 公共警告的一般考察一概念思維與類型思維
一、行政管制手段的資訊行為
二、公共警告的概念
第三節 公共警告的行為定性與公權利保障問題
一、公共警告在行政行為體系中定位
二、公共警告對基本權利之侵害
第四節 公共警告的法律規制——尋求規範正義與事物正義的調和點
一、法律原則與公共警告——從規則中心主義到原則中心主義
二、公共警告的程序統治——行政程序制度的類推適用
第六章 對行政行為形式理論的行為主體反思
一、服從兩難困境與命令異議制度
二、服從行為客觀違法階層評價
三、服從行為主觀有責性階層之評價
四、結語
結語
一、行政法學的中國性
二、走向開放的行政行為形式理論
參考文獻
後記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