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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

鎖定
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採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懲罰措施。我國《行政處罰法》第8條將行政拘留確認為一種處罰形式。在我國,只有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才能採取行政拘留措施。行政拘留的時間,最少1日,最長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6條規定:“……不超過20日。”
中文名
行政拘留
外文名
administrative attachment

行政拘留定義

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採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懲罰措施。我國《行政處罰法》第8條將行政拘留確認為一種處罰形式。在我國,只有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才能採取行政拘留措施。行政拘留的時間,最少1日,最長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6條規定:“……不超過20日。”

行政拘留法律規定

行政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合法要件

行政拘留處罰機關合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只能由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作出。
第一,處罰機關合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只能由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作出。

行政拘留被處罰人實施了可以給予拘留懲罰的違法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受處罰人必須有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受拘留處罰的人必須在主觀上有違法的故意或過失,受處罰人必須確已實施了違法行為。對於一些特殊被處罰人,按照法律規定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這些人包括: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70週歲以上的;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週歲嬰兒的。

行政拘留符合法定期限

行政拘留的期限必須在1日以上,20日以下。

行政拘留符合法定程序

關於行政拘留的程序,《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章作了明確的規定,即拘留應當經過調查、決定以及執行三個主要程序。在調查程序中公安機關可以通過傳喚、詢問、檢查以及扣押等等手段調查清楚案件的事實。調查程序結束之後進入決定程序,該在拘留的實現過程中最為重要。在決定程序中被處罰人有權陳述與申辯,公安機關不得因為該陳述與申辯而加重處罰。決定程序中公安機關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製度符合要求的決定書。如果被處罰人要求舉行聽證則公安機關應當為將要被拘留的人舉行聽證。在執行過程中如果被處罰人不服而提請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的時候,還可以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表現形式

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即構成違法。實踐中違法拘留的表現形式主要是:

行政拘留案件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拘留處罰的事實根據區分不同情況作了明確的限定。例如,該法第32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 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5日以下拘留……”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就是對違反槍支管理的人實施拘留處罰的法定事實根據,公安機關在沒有查明上述事實的情況下而實施拘留的,即構成案件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

行政拘留違反法定的主體或者情節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實施拘留處罰的條件作了明確的規定。例如該法第12條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年齡是實施行政拘留處罰的一般條件限制,違反年齡限制條件而實施拘留,即構成違法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應受 拘留處罰的各類行為,還分別規定了不同的情節。例如,違反治安管理“尚不夠刑事處罰”“嚴重後果”“不聽制止”“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等等,都是實施拘留處罰的特定條件。這是針對違反治安管理的某種特定事實而設置的,違反這些特定條件限制而實施拘留,也構成違法拘留。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所針對的行為不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也構成違法拘留。例如,對違反工商管理、税務管理、環保管理等的行為人實施行政拘留處罰也可構成違法拘留。

行政拘留違反法定程序

《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處罰程序的規定是強制性的。公安機關實施治安處罰,必須遵循傳喚、訊問、取證、裁決的程序進行。未遵循上述程序或顛倒上述程序順序,或缺少上述程序的某個階段而實施的行政拘留,構成違法拘留。

行政拘留行政拘留與刑事拘留的區別

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後者是公安機關對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實施的一種強制措施。兩者雖然都是由公安機關作出的,但有重大區別。行政拘留權屬於行政權的範圍,因而行政拘留為行政法所規定,遵循行政程序,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對違法治安管理的相對方進行制裁。而刑事拘留權是司法權的組成部分,因此刑事拘留為刑事訴訟法所規定,按司法程序進行。一般應於拘留後3日內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現行犯或犯罪嫌疑人對社會造成危害。

行政拘留行政拘留與司法拘留的區別

行政拘留也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對妨礙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程序的行為人採取的一種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行政拘留也不同於扣留措施,海關法規定的扣留是一種臨時性的強制措施,最長期限不得超出48小時。

行政拘留相關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