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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性壟斷行為

鎖定
行政性壟斷行為是指政府、政府經濟主管部門、其他政府職能部門或者是具有某些政府管理職能的行政性公司,憑藉行政權力排斥、限制或妨礙市場競爭的行為。 [1] 
中文名
行政性壟斷行為
定    義
政府、政府經濟主管部門、其他政府職能部門或者是具有某些政府管理職能的行政性公司,憑藉行政權力排斥、限制或妨礙市場競爭的行為
中國也存在市場障礙,存在壟斷問題,但是與發達國家比較起來,由於中國處於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軌的階段,地區封鎖、部門壟斷等行政性壟斷行為或者限制競爭行為較為突出,而經濟性壟斷行為不夠明顯。當前行政性壟斷行為的主要表現是政企不分,企業假借政府名義進行部門壟斷、地區封鎖等。
參考資料
  • 1.    孟雁北.競爭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