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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

鎖定
行政執法是指行政主體依照行政執法程序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具體事件進行處理並直接影響相對人權利與義務的具體行政法律行為,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執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或履行國際條約時所採取的具體辦法和步驟,是為了保證行政法規的有效執行,而對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體的行政行為。 [4] 
2019年1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發佈,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有關事項提出明確要求。 [1] 
中文名
行政執法
外文名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差    別
狹義上的執法
分    類
羈束行政執法與自由裁量行政執法

行政執法含義

(1)行政執法是執法的一種。行政執法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它是行政主體執行、適用法律處理國家內政外交事務,對社會、經濟、文化等各種事項及個人組織實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簡便、以效率為優先特徵的行政程序。
(2)行政執法是行政行為的一種。行政執法則無論是直接執行法律,還是直接執行法規、規章,都是將法的規範直接用於解決社會問題,調整現實社會關係,並最終實現法對社會的調節。
(3) 行政執法屬於具體行政行為範疇。具體行政行為的對象是特定的,其行為效力僅限於特定人、特定事。 [2] 

行政執法上崗要求

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第二十四條:2016年年底前,各地區各部門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一次嚴格清理,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 [3] 

行政執法相關規定

2019年1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發佈,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有關事項提出明確要求。 [1] 
2020年12月9日,關於印發《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管理辦法》的通知公佈。 [4] 
綜合行政執法標誌式樣 綜合行政執法標誌式樣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