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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蚌埠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1] 
中文名
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辦公地址
蚌埠市東海大道3115號市人民政府行政綜合樓二樓5222室
現任主任
陶廣生
機構屬性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構職責

(一)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生產力佈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負責宏觀經濟形勢分析預測,開展全市經濟運行情況的分析預測、預警及協調。
(二)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指導縣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編制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和預案,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相關工作。研究提出地方投資政策;組織地方債券發行申報工作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以及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提出措施建議,及時供市委、市政府決策參考;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四)承擔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佈局的責任,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研究提出投資和建設領域重大政策,提出全市政府性投資年度投資計劃;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安排政府撥款建設項目以及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安排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按照分工實施對重點項目的管理;負責統籌鐵路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承擔鐵路項目佈局節點銜接及相關重大問題的協調服務工作。
(五)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工業結構調整的目標與政策,銜接平衡行業規劃;組織編制工業發展年度計劃和重點行業、支柱產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重大項目佈局,負責工業重大項目儲備;協調重點工業企業集團發展的重大問題。
(六)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建議;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儲備建議;提出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審核流通設施重大項目。研究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建議,綜合指導和協調服務業發展;銜接平衡服務業和其他產業發展。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制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全市加快皖北地區經濟發展工作;負責落實全市開發區建設發展工作;承擔落實國家中部地區崛起政策等有關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社會事業發展戰略及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教育、文化、衞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制定全市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及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等重大問題。
(十)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編制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商業貸款計劃,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市能源發展規劃,負責全市能源的綜合平衡和宏觀調控,研究提出能源發展及結構調整的政策;綜合平衡全市能源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項,指導、實施能源建設與科技進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落實節能評估和節能監察工作,探索碳交易和能耗交易,協調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相關政策的實施。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價格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對國家、省價格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國家、省級管理的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制定和調整市級管理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指導監督。
(十三)根據全市經濟發展和價格預期調控目標,制定全市價格調控目標,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價格。依法建立和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負責全市價格調節基金的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業價格(收費)管理;實施價格聽證、價格公告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報告制度;制定全市價格(收費)管理目錄。
(十五)負責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受理價格投訴、舉報,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負責價格違法案件的複議和訴訟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內部價格約束機制,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
(十六)負責市場價格監測、價格預警、價格信息發佈工作;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調價成本監審和定期監審,負責重要工農產品生產成本的調查、彙總、分析和上報。
(十七)負責價格鑑證、價格認證、涉案物品估價和複核裁定的管理工作;承辦涉税財務價格認定;負責權限內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 [16]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機關財務、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電子政務、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
負責人:董思敏,職務:辦公室主任。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二)綜合科。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開展全市宏觀經濟形勢分析預測、預警,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對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研究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提出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承擔統一產業規劃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定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措施。負責對外宣傳工作。
負責人:劉輝,職務:綜合科副科長(主持工作)。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三)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結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參與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協調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機關法制監督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機關法律事務工作。落實法律顧問制度。
負責人:榮華東,職務:體改辦副主任、法規科副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四)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科。研究我市外資動態,分析全市利用外資狀況;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政策建議;按規定辦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及外商投資和市內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承擔利用市外資金有關工作;提出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和備選項目,組織申報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外政府貸款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資金的使用。
負責人:王靜,職務:外資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五)固定資產投資科。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情況,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市基礎設施、綜合交通規劃等領域政策和重大項目建議,並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進行銜接平衡;組織城市基礎設施、交通等中央補助項目資金申報和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統籌編制市級政府投資年度計劃,指導計劃實施;開展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組織編制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劃,安排有關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重大項目。組織編制並推動落實新型城鎮化規劃。
負責人:陳林,職務:投資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六)市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編制市重點項目建設計劃,銜接省重點項目計劃工作,指導督促和考核評價計劃實施;分析監測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和實施情況,研究提出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建議,協調全市重大建設項目有關問題;組織指導全市重大項目謀劃和儲備;承擔市重大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人:陳四玲,職務:市重點辦主任。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七)區域經濟發展辦公室。貫徹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全市區域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實施淮河生態經濟帶、皖北振興等區域經濟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編制實施區域中心城市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實施跨區域城市羣;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參與擬訂土地政策;承擔市開發區建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人:何晉,職務:區域辦主任。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八)農村經濟科。研究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全市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組織農業農村、水利、林業等項目資金申報和實施監管;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研究提出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建議,指導庫區移民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負責行蓄洪區居民遷建相關工作;承擔指導縣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承擔上級安排的扶貧工作。
負責人:王霞,職務:農經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九)工業和高技術產業科。統籌重點產業發展規劃、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全市工業發展方向、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規劃重大生產力佈局,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負責工業發展重點項目的資金申報和項目管理。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組織擬訂全市重點產業發展、技術進步、創新能力建設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高技術產業基地和產業鏈建設;研究提出引導科技投入的政策建議;統籌推進全市與中央企業合作。
負責人:張豔松,職務:工高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十)貿易和服務業科。研究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指導和綜合協調服務業發展;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協調推進服務業重大項目及重大載體建設。研究提出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建議;協調和監督農產品進口關税配額計劃執行。
負責人:王姣姣,職務:貿服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十一)財政金融科。研究財政金融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財政金融政策建議,組織政府投資公司企業債券發行申報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申報和年檢管理,參與創業投資制度建設;參與政策性銀行合作;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承擔信用監督檢查工作。
負責人:左濤,職務:財金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十二)社會發展科。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編制社會事業專項投資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指導性計劃;分析人口發展動態,研究提出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監督規劃和政策實施;組織擬訂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等重大問題。
負責人:何承兵,職務:社會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十三)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指導協調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指導全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和重點流域污染治理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指導協調節能監察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及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有關具體工作。
負責人:孫錦波,職務:環資科副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十四)市能源辦公室。擬定全市能源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推進能源體制改革,研究和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宏觀管理、綜合協調工作;綜合協調推進能源綜合利用;負責能源預測預警、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提出石油、天然氣、煤炭重要儲備收儲、動用的規劃建議;參與能源區域合作,推進能源開發利用。負責電力工業管理和運行監測工作,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資源配置,監測調控電力生產運行,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推進電力需求管理。
負責人:許海濤,職務:黨組成員、副主任、能源辦主任。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十五)能源監督管理科。承擔公共機構能源節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市直機關能源節約工作,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電力設施、油氣管道保護監督工作,對違反《電力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的行為進行查處。負責煤炭行業管理工作。
負責人:齊少河,職務:能源監管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十六)市鐵路建設辦公室。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涉及鐵路有關決議、決定,承擔市鐵路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統籌鐵路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審核報批鐵路建設規劃與項目;承擔鐵路項目佈局節點銜接及相關重大問題的協調服務工作。
負責人:張騰,職務:鐵路辦主任。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十七)價格管理科。負責相關價格管理政策的貫徹執行,按照價格管理權限,制定相關價格改革方案和提出價格政策建議;負責審批市級管理權限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價格聽證目錄範圍內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審批;負責涉農價格和收費目錄編制和發佈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和重要的經營性收費標準的管理;協調指導有關價格工作。
負責人:李墨,職務:價管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號三樓。
(十八)價格監測科。負責價格動態監測、分析、預警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出台的價格干預措施、價格緊急措施等價格宏觀調控工作,對本市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提出應對措施建議;負責物價上漲與低收入羣體價格補貼聯動工作;承擔價格調節基金在穩定市場價格和惠及民生方面工作。
負責人:李強,職務:價監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號三樓。
(十九)行政審批和營商環境科。負責委授權窗口辦理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備案;負責政府性投資項目受理、送達;負責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的備案;負責價格聽證目錄範圍外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審批;負責權限內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收費標準審批;負責各類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受理;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報告工作;承擔委內營商環境建設相關職責,承辦服務價格登記證、糧食收購許可證核發。
負責人:袁野,職務:審批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9:00-17:00。
辦公地址:蚌埠市禹會區燕山路1599號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二樓北大廳。
(二十)價格成本監審認定科。負責工農產品、公用事業、重要商品價格成本調查及國家和省下達的專項成本調查任務;負責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調價成本監審和定期成本監審工作;負責價格認定和價格認定複核裁定工作;指導三縣價格認定工作。
負責人:梁軍,職務:成本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號三樓。
(二十一)糧食物資儲備與調控科。研究提出全市糧食購銷政策、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和儲備品種目錄建議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棉、糖等重要物資儲備的規模、總體佈局及收儲、輪換、日常管理和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地方儲備糧管理;擬定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糧棉市場監測預警等工作;負責糧油信息管理和糧食產銷協作工作;歸口管理糧食行業統計工作。
負責人:郭潔,職務:調控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號三樓。
(二十二)安全倉儲與規劃建設科。承擔所屬糧食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定糧食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儲備糧的庫存管理、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管理,負責市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加工和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儲備市級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協調推進糧食產業發展有關工作,指導糧食加工業發展;指導糧食流通和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
負責人:孫倫鳳,職務:倉儲科科長。
辦公時間:蚌埠市南湖路1008號三樓。
(二十三)糧食監督檢查與財務管理科。擬定全市糧食監督檢查、市級儲備糧的財務管理、審計監督等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相關資金;監督檢查糧食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對市級儲備糧管理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糧食違法案件的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負責糧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負責對市屬國有糧食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統一對相關國有糧食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處置和監督管理;承擔市本級政策性糧食財務掛帳管理及消化工作;負責政策性糧食和市級儲備糧的利息和費用補貼的管理及撥付;負責糧食企業會計報表會審工作。
負責人:袁新春,職務:糧食監管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時間:蚌埠市南湖路1008號三樓。
(二十四)人事教育科。按幹部管理權限,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工資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負責人:張武湯,職務:人教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二十五)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推進科。承擔市推動長江經濟帶和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推進全市實施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戰略,牽頭推進我市融入合肥都市圈工作。組織實施我市參與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相關工作等。
負責人:王姣姣,職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推進科科長。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二十六)民生工程工作辦公室。負責民生工程相關職責,承擔市民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人:楊偉,職務:民生辦主任、四級調研員。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二十七)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機構的黨羣工作。
負責人:曹坤,職務: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號三樓。
(二十八)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
負責人:張衞,職務: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辦公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行政辦公中心綜合樓二樓。
(二十九)市糧食工會工作委員會。負責管轄糧食行業所屬企事業單位工會組織。
    負責人:王忠魁,職務:糧食工會工作委員會主任。
[1] 

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現任領導

  • 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書記、主任 陶廣生 [6-7] 
  • 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邱波濤 [8] 
  • 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組長 郜洪軍 [9] 
  • 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藍佳勇 [10] 
  • 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劉鋭 [11] 
  • 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許海濤 [12] 
  • 市發展改革委二級調研員 章保川 [13] 
  • 市發展改革委二級調研員 唐啓龍 [14] 
  • 市發展改革委二級調研員 姚啓勝 [15] 

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獲榮譽

2014年12月,獲得“安徽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7] 
2019年12月,獲得“安徽省發展改革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3]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4] 
2020年12月31日,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評為安徽省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先進集體。 [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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