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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鎖定
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安徽省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主管部門。 [1] 
蚌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 [2-3] 
中文名
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屬    性
組織機構
局    長
王家渠
位    置
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號

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

(一)城市管理職責
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和住建領域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等研究擬定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制度、標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市管理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及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
3.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和市級管轄的市政設施的全部運行管理。市政公用設施是指供水、雨水、污水、城市排水、供熱、燃氣。負責監督指導相關單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保障市政公用設施的正常運行。市政設施是指市政管養的道路、橋樑、城市照明、防汛排澇、地下綜合管廊。負責市級道路、橋樑、城市照明及全市防汛排澇、地下綜合管廊的監管,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監督相關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對其日常管理進行指導、考核和獎懲,保證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高效運行。負責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樹立服務觀念,給相關單位創造良好環境,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4.負責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工作。負責大型户外廣告設置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户外廣告設施使用權的出讓工作;牽頭開展全市城市管理各項專項整治行動;負責全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的管理、處置的指導和監督,對垃圾處置企業運營實施監管;負責推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工作,指導督查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用徵收和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督查農村垃圾治理工作。
5.負責園林綠化的全部管理工作。負責市級管理的公園、遊園的監管工作;負責市級道路兩側的綠化監管工作。
6.負責組織實施市級數字化城管建設和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組織開展全系統執法人員業務培訓;負責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負責人的提名;負責市級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信訪、投訴、應訴及相關的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和住建領域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工作。
(二)綜合行政執法職責
履行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全部行政處罰權。負責全市跨區域及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具體詳見市局調整後公示的權責清單。
(三)城市管理工作範圍
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承擔的城市管理業務範圍不變,原市住建委承擔的市級城市管理業務範圍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承擔(含相應的行政審批權)。 [1] 

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構設置

(一)機構設置
職能調整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內設科室為:辦公室、市容環境衞生管理科、政策法規科、執法督查科、財務裝備科、組織人事科、市政園林科;其他機構:機關黨委。建議各縣(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關參照設置,同時均需下設環衞所。
(二)規範名稱
市本級和縣(區)城市管理執法機構統一名稱為:市、縣(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各縣(區)執法大隊名稱統一為“**縣(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領導信息

局黨委書記、局長 王家渠
王家渠,男,漢族,1963年6月出生,安徽五河縣人,安徽師範大學生物專業大學理學學士。1987年6月入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五河縣朱頂鄉黨委委員、組織部長、副鄉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鄉長;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任五河縣長淮鄉黨委書記;1999年6月至2012年11月,歷任五河縣農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頭鋪鎮黨委書記、縣農委黨委副書記、五河縣委常委、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2012年11月至今,任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市局全面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劍
王劍,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安徽池州人,南京政治學院經濟管理專業本科,1984年6月入黨,1980年11月參加工作,歷任安徽省軍區獨立六團六連戰士、武警安徽總隊教導大隊學員、三支隊五中隊排長、警通中隊副中隊長、中隊長、司令部警務裝備股股長、警備訓練股股長、副參謀長、參謀長、副支隊長;2003年8月至2009年1月, 武警安徽總隊淮北市支隊支隊長;2009年1月至2010年3月,武警合肥指揮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2010年11月至今,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目標管理、人大政協議提案辦理,負責信訪、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電子政務、文書檔案管理、保密、機要、國安、宗教工作,負責大型會務、公務接待、綜合性文稿審核和後勤等工作,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和市級管轄的市政設施的運行管理、園林綠化的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市政園林科。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明芳
王明芳,女,漢族,1969年1月出生,安徽蚌埠人,1995年6月入黨,華東政法學院法學專業大學法學學士,1989年2月參加工作,歷任蚌埠市中區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經濟庭副庭長;2002年8月至今,任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政策法規科科員、副科長、科長、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宣傳、網站、政務公開、輿情處置、報刊訂閲、信息、信用體系、新聞發佈工作,負責紀檢、效能、組織人事、教育培訓、扶貧、權責清單、招商工作,負責大型户外廣告的設置和管理,負責局文明創建、計生、財務、工會、共青團(青工委)、婦女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科、財務裝備科、機關黨委。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徐文伯
徐文伯,男,漢族,1963年7月出生,河北唐山人,1985年5月入黨,中央黨校函授經濟管理專業本科,1980年1月參加工作,歷任坦克學校教練團戰士、裝甲兵技術學校學員、蚌埠坦克學校教練團坦克二營五連技術員、副連長、連長、二大隊七隊副隊長、三大隊八隊隊長、總務處正營職助理員、副團職助理員、副團職參謀;2000年9月至2008年4月,蚌埠市中市區(蚌山區)計生委副主任、天橋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天橋街道黨工委書記;2008年4月至2014年8月,蚌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黨組副書記、區城管中心主任、區文明辦主任、區愛衞辦主任;2014年8月至今,任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監督、考核、指揮、協調,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市文明創建、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市長熱線和政行風熱線、違建拆除、食安、不文明祭祀、打擊傳銷、非機動車整治、掃黃打非工作,負責綜治、市級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投訴、應訴及相關的行政複議工作。分管執法督查科、政策法規科、綜合支隊、稽查支隊和數字城管監督考核中心。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汪文學
汪文學,男,漢族,1969年9月出生,安徽望江人,1991年12月入黨,西安政治學院律師專業本科,1989年3月參加工作,歷任海軍陸戰隊第一旅戰士、司令部工防營防化連排長、副連長、連長;1999年1月至2001年7月,任海軍蚌埠士官學校軍務處警通連連長、訓練部警勤連連長、軍務科副營職參謀;2001年7月至 2014年3月,海軍蚌埠士官學校一大隊學員、十二隊副營職隊長、六隊副營職隊長、三大隊學員、十七隊隊長、三大隊副大隊長、輪訓隊隊長;2014年12月至今,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全市環衞建設和管理工作、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分類、愛衞,負責大氣污染防治、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雙擁、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城市固體廢棄物處理的監督管理。分管市容環境衞生管理科、環衞處、固體廢棄物管理中心、窗口。
局黨委委員、市行政執法綜合支隊支隊長 宋達琦
宋達琦,男,漢族,1963年1月出生,1998年12月入黨,中央黨校行政管理專業本科,1979年11月參加工作,歷任蚌埠市園林管理處副大隊長、市城建支隊隊員、副支隊長;2002年4月至2013年6月, 蚌埠市行政執法稽查支隊副支隊長、副書記、綜合支隊支隊長、副書記;2013年6月至今, 蚌埠市行政執法局黨委委員、市行政執法綜合支隊支隊長。
負責建築垃圾(渣土)管理工作和綜合執法工作。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