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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公安局

鎖定
蚌埠市公安局是蚌埠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辦公地址位於蚌埠市蚌山區南湖路600號。 [1] 
中文名
蚌埠市公安局
外文名
Bengbu Public Security Bureau
辦公地址
蚌埠市蚌山區南湖路600號
性    質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現任局長
熊言松

蚌埠市公安局機構職責

(一)根據國家、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研究確定我市公安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措施;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組織、指導、實施全市重、特大案件的偵破工作,處置重大治安案件、騷亂事件。
(三)領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證、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衞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衞組織、經濟民警隊伍、保安隊伍的建設。
(四)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消防工作。
(五)管理全市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六)主管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監察工作和公安機要通信工作。
(七)組織、實施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對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衞工作。
(九)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方案,組織實施全市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行動技術建設工作。
(十)制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措施,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警務保障制度和標準的落實工作。
(十一)領導、檢查、監督和組織實施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十二)研究制定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制度的實施方案和措施,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查處或督辦全市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三)規劃和組織實施全市公安隊伍建設,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宣傳、優撫、表彰等工作方案和具體措施。
(十四)指導全市消防、警衞部隊的建設。
(十五)指導和協調管理林業部門公安業務工作。
(十六)承辦公安部、公安廳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蚌埠市公安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收集、分析、報告有關社情及公安信息;負責全局重要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會務、文電處理、公安統計、提案議案辦理、檔案管理、公安保密工作和公安史料的收集、彙編;協調處理緊急事務。
(二)警務保障處
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措施;制定全市公安機關警務保障制度和標準並監督落實;負責編制市公安局經費預決算,管理市公安局國有資產、財務和預算外資金以及後勤工作。
(三)機要通信科
負責管理全市公安無線電頻率資源和其它通信資源;負責保障全市公安通信網絡的正常運行管理工作和技術服務;維護全市公安通信設備。
(四)科技信息科
負責研究擬定全市公安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科技立項、成果鑑定和技術推廣;組織研究、開發公安專用裝備,擬定公共安全行業技術標準,實施技術監督;指導安全技術防範工作。
(五)出入境管理科
負責承辦全市對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華僑、港澳台同胞、內地公民出入境以及外國人居留、旅行和華僑、港澳台同胞居留、定居等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加入或退出中國國籍的工作;處理外國人和華僑、港澳台同胞違法、違章案件和事件;承辦內地公民出入境和往來台灣地區以及去香港地區探親的審批發證工作。
(六)法制科
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建設工作;依法對不服行政處罰的案件進行復議和應訴;對有關行政案件和規範性文件進行法律審核;檢查、監督、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執法情況和法制工作;負責國家賠償案件的理賠和錯案追究;開展執法調研、法律諮詢和普法宣傳教育。負責統一協調、管理全市公安系統的行政審批工作。
(七)信訪科
負責受理控告、申訴的日常工作;負責來信來訪的登記、擬辦、轉辦、催報和答覆或直接調查來信來訪提出的控告、申訴等工作;調查研究獲取信息為領導決策服務。
(八)警務督察支隊
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對市公安局所屬單位和三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督察。
(九)審計室
負責公安機關內部審計工作。
(十)行政審批科
負責對入駐市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事項的管理;負責對服務窗口、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督辦、指導、協調公安機關內部的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公安行政審批工作的運行;指導下級公安機關履行行政審批職能。
(十一)政治部
政治部既是市公安局黨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也是負責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的行政職能部門。
(十二)組織人事科
承辦市公安局的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助縣組織部門管理縣公安局領導班子及成員;指導縣公安局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警銜管理工作及人民警察錄用審核上報工作。
(十三)宣傳科
組織實施黨的方針、政策的宣傳和政治思想教育;研究擬定全市公安宣傳工作計劃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負責全市公安業務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宣傳工作;指導和承辦全市公安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
(十四)教育訓練科
負責擬定全市公安機關民警的教育培訓計劃,建立和完善公安教育培訓長效機制;落實公安民警培訓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管理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
(十五)離退休人員服務科
負責市公安局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1] 

蚌埠市公安局現任領導

熊言松:蚌埠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7] 
張春:蚌埠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7] 
姚軍:蚌埠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7] 
喬華茂:蚌埠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7] 
陳光:蚌埠市公安局黨委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7] 
陳克儉:蚌埠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7] 
王利:蚌埠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7] 

蚌埠市公安局歷任領導

吳捍衞:蚌埠市公安局局長 [2] 

蚌埠市公安局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蚌埠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稱號。 [3-4] 
2022年5月,蚌埠市公安局禹會分局刑偵大隊重案隊被表彰為“全國優秀公安基層單位”。 [5-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