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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山妖亂志

鎖定
《虞山妖亂志》是清朝馮舒所著的説庫本圖書。本書記張漢儒攻訐錢謙益、瞿式耜二人事。先從翁憲祥家內亂説起,中間夾敍錢謙益、朱國弼、鄭縵三人事蹟。書中所記三人事與《明史》本傳所記大致相合。只是本書所記,事端更加繁複。然作者敍述條理井然,很多情節描繪得比較詳盡,頗得傳奇筆法。現有《虞陽説苑》四編本為三卷。《説庫》本二卷,附後一卷。今據《説庫》本整理。
書    名
虞山妖亂志
作    者
清·馮舒
原作品
説庫本
出版時間
清朝
卷    數
4

虞山妖亂志書目提要

〖解題〗馮舒(1593~1645),字已蒼,號默庵,又號癸巳老人。江蘇常熟人。因受訕謗蒙冤而死。平生致力於經史百家,尤精於詩。事蹟見《清史列傳》卷七。本書記張漢儒攻訐錢謙益、瞿式耜二人事。
先從翁憲祥家內亂説起,中間夾敍錢謙益、朱國弼、鄭縵三人事蹟。書中所記三人事與《明史》本傳所記大致相合。只是本書所記,事端更加繁複。然作者敍述條理井然,很多情節描繪得比較詳盡,頗得傳奇筆法。現有《虞陽説苑》四編本為三卷。
説庫》本二卷,附後一卷。今據《説庫》本整理。〖質量〗二校。

虞山妖亂志內容選讀

孺安素與象泰約不相制乃鼓?入浙覓陳熠卿。自虎丘抵西湖不得。沿途候之相值於錢塘渡。安與熠卿同舟盪漾者浹月於湖中賦《扁舟載西子》之詩留連不歸。以故謀亦懈逾夏不發。
及秋源德乃貽書於孺莊索所貯為贄者於孺柔其書曰:“叔姊云云日又一日當畫餅邪不成則當滅其跡歸我贄也。”莊致孺柔柔答曰:“伊人甫歸事不得間。馬二以夫往南京解糧不能時時過商姑遲遲當有以報。”馬二者析馮氏也。
源德又致札曰:“所以索銀正為四月以來毫無影響耳。若可就則息壤在彼。”孺莊乃貽箋馮氏曰:“此大老手筆。有機可乘當速了之。”馮氏以三書並付之季二。乃於九月十四夜覘象泰入鄉攜具往孺安家流連握槊月午不休。孺安有二女俱已長每夜鍵之一室而自與小婢蓮房、飄香俱。是夜與馮氏飲持杯數寒顫。
馮氏佯欲去安固留之。久之而別户方閉而賊興。蓮房驚叫賊斧之傷額仆地。痛棒孺安持刃亂斫絕臏碎首刳腹及陰。天欲明乃去。奇珍異珠俱狼藉委棄不取。是日泰始歸源德兄弟亦至俱驚愕不發聲。源德獨前揖之發衾諦視口荷荷而出。時馮氏為謀久人皆知之象泰白之縣。知縣為京山饒京攝馮氏婢曰龍細者一訊而伏。
陶鳳者太常紀網僕也。是時張氏業與源德不相能恐威令不行於家乃於中堂設公座南面範錫作硯朱墨各一。案有帷有席大略如府州縣臨民聽訟時。亦旁設一座謂張曰:“妹為巡按(按:為張氏弟則當作姊)吾為理刑。”奴輩有二心者立榜殺之耳。所殺者以數十計而鳳獨不被笞實孺安私之也。事既敗張念身已老不恤代少女受污名。
於是源德倡言曰:“是張所私也。”謬其旨詘其詞以歐主告縣而匍匐流涕偽為不忍言狀。縣如源德旨絞鳳而徒。時年已六十餘榜笞百計荷較(按:“較”與“校”通不必改“校”)立者百日許而卒不死。張遂以殺舅殺母為辭揭之通國。亦造謗書名曰《哭世真經》一國譁然。源德迫孑身逃逾年始歸人不以比人數而孺安母子無間切齒愈甚。
體仁隨具辨揭秘不發抄莫可知也。又具一疏以勳臣挾私受嗾為辭欲責令回奏得主使者甘心之。又曰:“唐世濟偶因覆疏陷入黨錮之中。”又奉旨:“卿佐政公誠朕所洞悉。朱國弼受嗾捏誣私謀顯然何待責令回奏”於是冢宰田維嘉亦具疏為直陳科道外轉事大意為:“用人之柄操自銓臣不必相商科院。此事在臣佐銓時亦未見學顯糾世濟之疏。謾言抵攔識者笑之。”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