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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骨酒
(虎骨和中草藥等製作的藥用酒)
鎖定
- 中文名
- 虎骨酒
- 功 能
- 具有壯筋骨、強腰腎
- 出 處
- 《備急千金要方》
- 提出者
- 孫思邈
- 性 質
- 藥用酒
- 相關政策
- 《關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通知》
虎骨酒功能
虎骨酒歷史記載
《普濟方》:虎骨酒壯筋骨,強腰腳;祛風寒。主治腎虛骨弱,少腹冷痛,行走無力,肩臂疼痛。適於治療風痹疼痛,四肢拘攣以及肝腎虛寒,腰腳軟弱無力等症。
虎骨酒國家政策
虎骨酒源於體延堂一個泡酒配方,1993年,中國加入聯合國保護野生動物公約後,國務院頒發了一個《關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通知》,嚴禁虎骨貿易,取消虎骨藥用標準,今後不得再用虎骨製藥。也嚴禁虎骨酒買賣。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有關規定,重申禁止犀牛角和虎骨的一切貿易活動,特通知如下:
一、嚴禁進出口犀牛角和虎骨(包括其任何可辨認部分和含其成份的藥品、工藝品等,下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運輸、攜帶、郵寄犀牛角和虎骨進出國境。凡包裝上標有犀牛
角和虎骨字樣的,均按含有犀牛角和虎骨對待。
二、禁止出售、收購、運輸、攜帶、郵寄犀牛角和虎骨。對庫存的犀牛角和虎骨,必須立即進行清理,重新登記、封存,妥善保管,並由其擁有者如實向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
三、取消犀牛角和虎骨藥用標準,今後不得再用犀牛角和虎骨製藥。對已生產出的含犀牛角和虎骨成份的中藥成方製劑,必須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半年內查封,禁止出售。
備案,並接受當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沒收的犀牛角和虎骨,一律交當地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處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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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務院關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通知 .江蘇工商網[引用日期2014-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