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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穴

(漢朝時期地牢的一種)

鎖定
虎穴,是漢朝時期地牢的一種,築於地下,也就是在地下挖個洞穴,方深多數丈,在出口處有一石板覆蓋,洞口有人看守。也指老虎住的洞穴。洞內通風能力和生活條件極差。因其形像虎口,故名“虎穴”,屬於長安縣的一個地方監獄,也稱“長安獄”。凡在虎穴接受懲罰的罪犯大都是“站着進來,躺着出去”。社會人士對“虎牢”也是談之變色,近之腿軟。 [1-2] 
中文名
虎穴
屬    性
一種監獄
發    音
hǔ xué
釋    義
是漢朝時期地牢的一種

虎穴產生背景

虎穴 虎穴
漢成帝永始、元廷年間,皇上不理朝政,長安城內狼煙四起,打家劫舍,十分沉淪,犯罪者屢禁不絕,且膽大妄為,一些亡命之徒把殺官吏當作兒戲。他們備有紅色、黑色、白色三種彈丸,讓人伸手去摸。摸着紅色的,去殺武官;摸着黑色的去殺文官;摸着白色的,如果殺手反被官吏殺了,就去主持喪事。 [2]  [1] 
在這種情況下,朝廷不得不將尹賞調到京城任職。尹賞一上任就修築了一座地牢,取名“虎穴”。然後根據羣眾舉報,將那些有劣跡、沒户籍、穿奇裝異服、持刀攜兇器之徒,全部捕捉下獄。尹賞親自一一過堂,除個別無罪釋放外,大部分犯罪者被囚禁虎穴內。由於人多擁擠,通風條件差,大多數囚犯都悶死於牢內。這件事在當時震撼很大,治安狀況立即明顯好轉。 [2]  [1] 

虎穴應用領域

在漢代,地牢多為地方監獄,由個別郡縣設置,主要是為了懲罰那些流氓、無賴,殺人放火,攔路搶劫,惡貫滿盈的囚犯。地牢關押條件簡陋,但囚犯難以逃脱。由於牢內黑暗,通風不暢,空氣污濁,押犯擁擠,生活不保,很多囚犯性命難保。因此,所有犯罪者都對地牢不寒而慄,唯恐落入。 [2]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