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虎林市教育局

鎖定
虎林市教育局是虎林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虎林市教育局
辦公地址
虎林市愛民東街3號

虎林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雞西市關於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研究全市教育改革發展穩定、黨的建設及其他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二)推進建設科教強市,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草案並貫徹實施。
(三)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佈工作。
(四)承擔全市基礎教育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市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實基礎教育辦學標準,規範基礎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擬訂全市基礎教育政策措施,推進教學改革。規劃、組織、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的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對各級各類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
(六)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定並組織實施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政策措施。指導職業學校專業建設、教材建設、教師培養培訓和基礎能力建設工作。承擔繼續教育指導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政策和有關規定。負責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全市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國家和省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統籌管理全市教育捐資和貸款。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八)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協調中小學生參加全省、雞西市和虎林市體育(含國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
(九)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擬訂教師教育和教師管理政策。組織指導實施全市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依法依規負責教師培訓、獎勵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十)負責全市中等專業學校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中小學校以及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依法依規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考試中對工作人員及考生違規違紀的處罰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規劃、協調全市漢語國際推廣工作。開展對外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標準工作的實施。負責語言文字信息處理與應用研究等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學校德育工作。規劃並指導全市民辦中小學、民辦幼兒園和民辦培訓機構等各類民辦學校黨建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負責所屬單位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
(十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協調並指導教育系統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及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虎林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市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等政策調研;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起草教育工作計劃、工作總結、領導講話及有關文字材料的綜合;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議定事項的督辦及教育信息的綜合傳遞;負責文秘、文書、檔案、保密、安全、信訪、行政複議及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外來人員接待工作;負責機關人員的生活福利、辦公用品和報刊等工作;負責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小學、幼兒園審批和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師範院校大中專畢業生招考錄用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勞動工資的有關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獎勵工作;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市中小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市中小學校長及幼兒園園長、教師培訓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骨幹教師(縣級)的認定與管理和特級教師的推薦工作;負責全市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計劃生育工作。
(三)計劃財務助學股。負責擬訂全市教育工程建設的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負責教育經費管理、統計和經費增長執行情況的監測工作;負責教育經費審計、基本建設的決算及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調整全市中小學校網點佈局及工程建設;負責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公費醫療管理;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落實國家各項助學政策,擬訂全市扶貧助學工作方案及辦法;協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開展捐資助學活動;負責確認、審核、統計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貧困學生情況,建立長效助學機制;負責生源地貸款和助學資金髮放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安全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考核,指導學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指導學校開展師生安全教育、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配合相關部門定期開展學校安保人員培訓。
(四)視導室。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的督導工作。承擔全市基礎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教育發展的宏觀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基礎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和有關規定及制度;負責學前教育、基礎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藝術教育、體育衞生和信息技術的教育計劃制定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規劃、組織、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德育工作;負責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監測工作;負責高中、初中、小學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負責管理小學、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及小學、初中、高中招生和錄取工作;負責招生考試行政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學籍管理、畢業證驗證和發放工作;負責推薦省級、雞西市級三好學生和審批虎林市級三好學生工作;負責中小學教材徵訂和管理工作;負責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準備工作;指導中小學標準化學校建設工作;參與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及學校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負責虎林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1] 

虎林市教育局領導分工

柴慶海 局長、黨委書記
徐 健 副局長、黨委副書記
汪新軍 副局長
劉淑英 副局長
孟憲全 主任科員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