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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溪市人民法院

鎖定
蘭溪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7月15日,前身是蘭溪縣人民法院,法院現審判辦公樓建於1990年坐落於蘭溪市溪西區橫山路58號,主要職能為負責本轄區內民商事、刑事、行政一審案件的審理。
中文名
蘭溪市人民法院
區    位
蘭溪市溪西區
地    址
蘭溪市溪西區橫山路58號
郵政編碼
321100
聯繫電話
立案電話:88927218
成立時間
1950年07月15日
全院人數
193人(正式在編112)
院長姓名
胡公益

蘭溪市人民法院法院簡介

蘭溪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7月15日,前身是蘭溪縣人民法院,法院現審判辦公樓建於1990年,坐落於蘭溪市溪西區橫山路58號。全院現有人員 193 人,正式在編幹警112人,正式幹警中,本科以上學歷104人,其中碩士研究生8人。目前,蘭溪法院有審判員 65 人,助理審判員7人,書記員 12 人,法警28人。

蘭溪市人民法院機構設置

蘭溪市法院現設有立案庭(5人)、簡案庭(2人)、民一庭(11人)(內設交通法庭)、民二庭(6人)、刑庭(7人)、行政庭(3人)、法警大隊(12人)、審判監督庭(2人)、執行局(20人)等審判執行部門;設永昌法庭(5人)、黃店法庭(4人)、馬澗法庭(5人)三個派出法庭;設辦公室(6人)、政治處(2人)、紀檢監察室(2人)、司法行政科(5人)、審判管理辦公室(3人)等職能部門,共計17個庭(部門)。

蘭溪市人民法院法院建設

近年來,蘭溪法院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四中全會精神,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切實履行好審判職能、依法開展陽光司法、公正廉潔執法,不斷提升自身服務水平。為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維護地方穩定、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忠實履行審判職責,積極維護公平正義。 貫徹寬嚴相濟懲治刑事犯罪,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以疏促調注重化解社會矛盾,充分利用基層民間調解組織、司法局、人民陪審員、以及審判員等調解力量,形成多方位的調解模式,將調解工作貫穿於訴前、訴中、訴後;依法調節經濟關係,對企業“五個幫扶”的司法制度,堅持“放水養魚”、“留出路、給活路”幫助企業度過難關,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依法處理民事糾紛,調解優先,調判結合,設有專門交通審判庭及巡回法庭,專門處理交通事故案件,妥善處理涉眾型、涉民生型民間糾紛,保障社會和諧;堅持行政訴訟與審查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相結合,規範政府行政行為,依法保障相對人合法權益,同時,為市政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點工作提供法律指引與支持。深入開展陽光司法,提升便民服務水平。 蘭溪法院始終將陽光司法作為公正司法的重要內容。以裁判文書上網公開、審判流程公開及執行公開三大公開平台建設為依託,緊跟時代潮流,充分利用新媒體、自媒體,不斷探求司法公開新方式。目前,蘭溪法院設有法院微博、微信、法院外網、12368便民服務熱線等對外交流平台。開設裁判文書上網查詢、案件信息查詢、開庭公告、送達公告、淘寶司法拍賣、庭審微博直播、12368司法投訴及服務熱線等便民服務欄目。同時,我院還定期舉辦公眾開放日、送法進社區、入校園、到企業等活動,開展法律宣傳、法律知識講座,積極延伸法律服務職能,實現能動司法。狠抓幹警廉政教育,強化法院自身隊伍建設。 蘭溪法院始終把隊伍建設和審執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來抓。在黨風廉政建設上,認真履行“中央八項規定”、省高院“十條禁令”,學習《法官業外行為指引》,通過加強廉潔教育、明確行為規範、強化外部監督、簽訂廉政責任書等方式,規範幹警的生活圈、工作圈,對違法違紀行為實行零容忍。通過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誠、為民、公正、廉潔”、“人民法官為人民”“黨的羣眾路線教育”等主題實踐活動,增強幹警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廉潔意識。

蘭溪市人民法院所獲榮譽

近年來,蘭溪法院共獲得全省法院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涉訴信訪先進集體等集體榮譽5次,個人二等功6人次,集體三等功2次,個人三等功25人次;先後湧現出“全國集中清理積案先進個人”、“全省十佳優秀法官”、“全省行政審判先進個人”、“全省信息工作先進個人”、“全省十佳優秀調解能手”、“全省司法規範化先進個人”等先進典型,榮獲“全省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 ”、“立案接待大廳文明窗口”、“全省集中清理涉訴信訪先進集體”“全省司法警察工作考核優秀單位”“2010年全省信息工作二等獎”“2011年民事審判先進集體”“2012年全省審判監督先進集體”等稱號。

蘭溪市人民法院現任領導

副院長:何友松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