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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
鎖定
- 中文名
- 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
- 成立時間
- 1949年
- 地 點
- 甘肅
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歷史沿革
甘肅位於中國西北地區,是中國西北地區陸路交通的咽喉要道,其省會蘭州是西北地區重要的交通樞紐,在西北地區經濟、文化交流中扮演了重要角色。1949年8月26日,蘭州解放,國民黨政府在甘肅地區的統治開始崩潰,如何在甘肅地區建立人民民主政權成為中國共產黨最迫切的任務。為集中力量建設人民民主政權,建立革命秩序,中共中央西北局決定設立中國人民解放軍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作為軍事管制時期內的最高權力機構,統一領導中國共產黨對蘭州及甘肅其它地區的接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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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作為西北軍政長官公署駐地,是國民黨在西北地區的統治中心,也是甘肅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更是西北地區的軍事重鎮和交通樞紐,在西北地區有極其重要的地位。蘭州的解放“不僅標誌着甘肅省迅速解放,而且對西北戰局有極重大的影響”,同時意味着“胡馬的反革命統治已經結束,人民民主專政的新時代已經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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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後,城市工作成為中國共產黨的工作中心。中共中央為在新解放的城市穩定社會秩序,建設人民政權,指示在“新收復的大城市中應當實行軍事管制”,又以軍事管制委員會作為軍事管制時期內的統一領導機關,辦理各項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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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管制委員會是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建立的軍事管制機關,簡稱軍管會。軍管會作為中國共產黨落實軍管制的組織載體,其機構與人員的設置至關重要。軍事管制委員主任一般“由黨的重要領導幹部或野戰軍首長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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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1月,西北野戰軍前委制訂城市政策,要求“城市各項工作在軍管會下(城市工作委員會),須設專門部門,配備幹部,分別組成工作隊專責進行”。11月15日,中共中央在《關於軍事管制問題的指示》中要求在新收復的大城市中進行軍事管制,並制定了軍事管制期間需要完成的主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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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月6日,中共中央指示西北野戰軍前委,要求在新解放的較大城市必須實行軍事管制。1月17日,習仲勳在第一野戰軍第一次黨代表會議上指出解放軍入城“主要有三大工作,即接收、建立秩序和發動組織羣眾。軍事管制機關即軍事管制委員會,由軍區或野戰軍司令部委派之,其下可成立臨時市政府和衞戍司令部或城防司令部,並在會內依據需要設若干處,在軍事管制委員會統一領導下辦理各項接收、處理、管理等事務。軍事管制委員會就是軍事管制時期的統一領導機關。”3月,中共中央指示軍事管制機關名稱一律使用“中國人民解放軍某某市或某某地區軍事管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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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了毛澤東起草的決議,部署了1949年解放戰爭的任務:人民解放軍爭取在本年夏秋冬三季“佔領湘、鄂、贛、蘇、皖、浙、閩、陝、甘等省大部或全部。”7月1日,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發出《消滅胡馬軍的戰役指示》,號召全體指揮員進行“勇敢而頑強的戰鬥,徹底消滅胡馬匪軍”。7月6日,毛澤東在《解決西北敵軍的方針》中明確指出要首先打擊馬步芳,爭取同馬步芳在蘭州決戰,防止敵人討回青海,爭取在蘭州消滅國民黨主力部隊,為解放大西北掃清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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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眉戰役後,人民解放軍向甘肅進軍。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政治部為順利解放、接管甘肅,根據甘肅地區少數民族眾多的特殊情況,特別制定了《對回民俘虜各項守則》要求各部隊嚴格遵守寬待俘虜政策和對待回民民族政策,在如何對待回民俘虜的稱呼、態度上嚴格規範,尊重其宗教信仰,允許回民俘虜另起伙食等內容。之後因為部分部隊發生了違犯民族政策、俘虜政策的行為,又下發了《對待馬匪回民俘虜補充指示》要求各部隊嚴格遵守民族政策與寬待俘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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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野戰軍政治部將廣大回民羣眾與上層統治者加以區別,把以往的回漢民族矛盾轉化為階級矛盾,嚴格敦促各級指戰員執行紀律,用實際行動打消了回民俘虜對中國共產黨的懷疑,幫助少數民族俘虜理解了中國共產黨的民族政策。蘭州解放後,受過革命教育的回族俘虜以身説法,積極配合中國共產黨的宣傳活動,幫助軍管會宣傳中國共產黨的各項政策,團結了少數民族羣眾,為順利接管蘭州,建設新民主主義政權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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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西北局為方便甘肅解放後的管理工作,宣告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1949年8月4日,蘭州軍管會在陝西隴縣縣城召開首次會議,向中共中央西北局報告了蘭州軍管會的組織機構及人員名單,由第一野戰軍副司令原張宗遜任軍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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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8月8日,陝甘寧邊區政府決定成立甘肅行政公署,任命王世泰為主任,霍維德、吳鴻賓分別擔任第一、第二副主任。8月19日,中共甘肅省委宣佈成立,由張德生任書記。8月23日製發木質關防一顆,文曰:“中國人民解放軍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關防”木質條方章各一顆,文曰:“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小方章一枚,文曰:“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小方章一枚,文曰:“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為工作之便利,統一領導甘肅省各地區之接管工作,新關防自即日起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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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組織機構
蘭州解放後,蘭州市軍管會的主要任務是“第一、自上而下地,有秩序地進行接管蘭州市和廣大城鄉地工作;第二、肅清反動地方武裝,建立人民武裝;迅速恢復城鄉工農業生產;第四、大力支援前線”,以便在新解放地區迅速安定社會秩序,為“下一步深入發動羣眾進行各種民主改革準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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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宗遜作為第一野戰軍副司令員,1949年11月兼任西北軍區副司令員,“主持西北軍區工作,指揮西北五省區剿匪肅特鬥爭”。張宗遜將軍出任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既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的制度要求,也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對蘭州市接管工作的重視。由解放軍高級將領出任軍管會主任,可以在接管過程中有效調解人民軍隊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係,方便指揮解放軍參與接管工作,幫助維持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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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鴻賓,甘肅天水市人。1946年3月,中國民主同盟甘肅省支部委員會成立,吳鴻賓被推舉為主任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吳鴻賓任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員、西北軍政委員會委員、甘肅行署第二副主任、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副主任、蘭州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吳鴻賓市長長期在甘肅領導民主同盟工作,與民主人士、知識分子聯繫密切,有利於團結各少數民族羣眾、知識分子、民主人士共同努力建設新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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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解放初,隨解放軍來蘭的幹部僅48人,加上蘭州地區新提拔的7人,全市僅55名幹部。市轄各區成立時,每區只派4名幹部。因幹部稀少,部分幹部往往身兼數職,如李甫山既是軍管會公安處處長,又是甘肅行署公安處處長,甘肅省人民政府成立後,改任甘肅省公安廳廳長;李培福既是軍管會政務處處長,又是甘肅行署政務處處長。可見,蘭州市軍管會與甘肅行政公署實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加之蘭州為甘肅省省會,有諸多省屬機關,其接管工作亦由蘭州軍管會負責,省級機關分設各地區之辦事機構與派出人員由蘭州市軍管會與該地區之接管機關負責交接,蘭州市軍管會雖名為“市軍管會”,實際工作中蘭州市軍管會對甘肅全省之軍管會有督導之責任,可以説蘭州市軍管會以市軍管會之名,行甘肅省軍管會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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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之主要幹部,大多由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中共甘肅省委委員、甘肅行政公署人員以及蘭州市政府人員構成。這些領導幹部有的出身於解放軍,如張宗遜,方便地方政府與解放軍合作,利用解放軍的軍事力量,穩固社會秩序;有些長期從事地方工作,如任謙,有豐富的工作經驗,便於開展工作;有些長期在甘肅領導中共地下黨組織,如孫作賓,熟悉甘肅及蘭州的具體情況。各方幹部團結協作,各司其職,便於討論解決各類情況,順利完成接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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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委員會統一領導軍管時期財政、企業、工商、金融、農林等之接收管理;公安委員會統一領導軍管時期治安工作;公教人員處理委員會統一研究處理軍管時期敵偽公教人員及企業部門職員之訓練、審查、錄用、遣送等事宜;工資研究委員會研究改進工資制度,以及解決各工廠部門企業職工工資問題;公共房產管理委員會統一處理蘭州市公共房產等事宜;文教委員會統一領導軍管時期文化教育,新聞出版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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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軍管會之工作機關雖因工作需要而有更改,但主要以六個委員會為主開展工作,同時蘭州市人民政府也在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統一領導下負責蘭州市的各項接管工作,隨着甘肅其它地區的逐漸解放,其接管工作也由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進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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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管會負責城市秩序的恢復與發展,對城市各個部門的具體管理工作主要由軍事代表負責。軍事代表,是軍管會派出的直接與各個行業、各個單位進行接觸的工作人員,一般由政治信仰堅定、工作能力較強的黨員擔任。依據中共中央對軍管會的指示,軍管會不能直接參與各個行業的經營,尤其是生產部門,因此軍事代表在進駐各個單位後履行監督指導之責。軍事代表到被接管單位後,根據軍管會下發的各類指示、工作辦法,結合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宜的接管辦法,並定期向軍管會各處彙報工作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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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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