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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大學法學院

鎖定
蘭州大學法學院前身為蘭州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學系的設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統元年)由至公堂改建的甘肅法政學堂。1946年8月,蘭州大學正式成立,共設法學院、文學院等4個學院。1952年,蘭州大學將文學院、法學院合併,改稱“文法學院”。1953年,蘭州大學院系再次調整,法律學系被撤消。1984年,蘭州大學法律學系得以恢復重建,同年開始招收法學專業本科生。1986年,獲得經濟法學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成為中國西部地區最早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單位之一。1999年,獲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2005年,取得法學一級學科碩士授予權。2003年6月25日,蘭州大學法學院正式成立。
學院具有法學、知識產權2個本科專業;擁有法學一級學科碩士授予權(法學)。 [1] 
中文名
蘭州大學法學院
創辦時間
1946年8月
院    訓
修身明理 尚法篤行 [1] 
教職工
55人
碩士研究生
600餘人

蘭州大學法學院歷史沿革

蘭州大學法學院前身為蘭州大學法律學系。
1909年(清宣統元年),至公堂改建甘肅法政學堂。
1946年8月,蘭州大學正式成立,共設法學院、文學院等4個學院,其中以法學院力量最強,人數也最多。
1952年,蘭州大學將文學院、法學院合併,改稱“文法學院”。
1953年,蘭州大學院系再次調整,法律系被撤消。
1984年,蘭州大學法律系得以恢復重建,同年開始招收法學專業本科生。
1986年,獲得經濟法學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成為中國西部地區最早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單位之一。
1999年,獲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同年,經濟法學成為甘肅高校省級重點學科。
2005年,取得法學一級學科碩士授予權。
2003年6月25日,蘭州大學法學院正式成立。 [4] 

蘭州大學法學院學院介紹

蘭州大學地處甘肅蘭州,始創於1909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在西北地區一所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之一。法學院是其下屬的一個學院。
蘭州大學法學院前身為蘭州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學系的設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統元年)由至公堂改建的甘肅法政學堂。1946年8月,蘭州大學正式成立,共設法學院、文學院等4個學院,其中以法學院力量最強,人數也最多。1952年,蘭州大學將文學院、法學院合併,改稱“文法學院”。1953年,蘭州大學院系再次調整,法律系被撤消。1984年,蘭州大學法律系得以恢復重建,同年開始招收法學專業本科生。1986年,獲得經濟法學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成為中國西部地區最早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單位之一。1999年,獲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同年,經濟法學成為甘肅高校省級重點學科。2005年,取得法學一級學科碩士授予權。2003年6月25日,蘭州大學法學院正式成立。
學院現有教職工55人,其中專業教師41人,教授11人,副教授16人,講師14人;有甘肅省第一層次領軍人才1名,甘肅省師德標兵1名,蘭州大學師德標兵2名,蘭州大學隆基教學名師獎及中青年教師教學骨幹獎獲得者各1名;聘請了24位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擔任兼職教授,聘任了97位在政法實務界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和較高理論素養的專家為法學院校外兼職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並與校外法律實務部門聯建了32個實訓基地;2012年11月獲准成為首批全國58個應用型、複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之一。
學院具有法學(不含知識產權法)、知識產權2個本科專業;擁有法學一級學科碩士授予權(法學),涵蓋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法理學7個專業和1個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授予權。設有憲法與行政法研究所、刑事法學研究所、民商法學研究所、經濟法學研究所、環境與資源法學研究所、國際法學、法理學7個研究所,司法鑑定學實驗室及刑事偵查學2個實驗室。 [1] 

蘭州大學法學院機構設置

學院設有4個行政機構,7個研究所,2個實驗室。 [5] 

蘭州大學法學院行政機構

綜合辦公室
圖書資料室
電子閲覽室
法律碩士中心

蘭州大學法學院研究所

憲法與行政法研究所
刑事法學研究所
民商法學研究所
經濟法學研究所
環境與資源法學研究所
國際法學研究所
法理學研究所

蘭州大學法學院實驗室

法醫學實驗室
刑事偵查實驗室

蘭州大學法學院學科建設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隨着國家法制建設的需要,1984年,經國家教委批准,蘭州大學法律系得以恢復重建。同年開始招收法律學專業本科生。
1986年,經國務院學位辦批准,蘭州大學法律系成為中國西部地區最早招收經濟法碩士研究生的單位。
1997年,經國務院學位辦批准,我係又新設了民商法碩士點。
1999年經國務院學位辦和司法部批准,獲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同年經濟法被列為省級重點學科。
2000年獲得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碩士點,2003年又獲得刑法、國際經濟法和憲法三個碩士點,2007年獲法史學碩士點。並且,法學院與歷史文化學院合作辦理民族學及民族法博士點(設在歷史文化學院)。
法學院現設有機構: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所、刑法學研究所、民商法學研究所、經濟法學研究所、環境與資源法學研究所、國際法學研究所、綜合辦公室、圖書資料室、實驗室、等機構。

蘭州大學法學院專業設置

法學專業
一、專業簡介
法學專業是具有共同理論基礎、研究領域相對一致的法學類專業集合所屬專業類別之一。法學是研究法、法現象及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科,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法學專業教育是素質教育和專業教育基礎上的法律職業教育,具有很強的理論性、應用性和實踐性,在國家民主法治建設中發揮着重要的基礎性作用。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法學思維、法律方法和法律實務技能的基本訓練,具有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基本能力。
二、專業培養定位與目標
本專業人才培養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全面發展,適應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的實際需要,遵循法學學科的特點和法學教育教學的規律,依託蘭州大學綜合性大學學科門類齊全的特點和優勢,立足西部,面向全國,以多樣化的法律職業需求為導向,以素質教育和專業教育為基礎,致力於培養信念執着、德才兼備、人格健全、視野開闊、瞭解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基礎知識、專業理論基礎紮實、職業實踐技能過硬、知識結構合理、具備依法執政、科學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質量法律教育、研究與服務能力及創新創業能力、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能夠熟練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的知識和方法並依據法律規定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複合型、職業型、創新型高層次卓越法治人才,為全面依法治國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6] 
知識產權專業
一、專業簡介
知識產權專業是具有共同理論基礎、研究領域相對一致的法學類專業集合所屬專業類別之一。知識產權是研究知識產權創造、管理、運用、保護等實務技能問題的專門學科,是關於知識產權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知識產權專業教育是素質教育和專業教育基礎上的職業教育,具有很強的理論性、應用性和實踐性,在國家民主法治建設中發揮着重要的基礎性作用。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法學、知識產權以及一定的經濟學、管理學、理工科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法學思維、法律方法和知識產權實務技能的基本訓練,具有解決知識產權實際問題的基本能力。
二、專業培養定位與目標
本專業人才培養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全面發展,適應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尤其是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際需要,遵循知識產權的學科特點及其專業教育教學規律,依託蘭州大學綜合性大學學科門類齊全的特點和優勢,立足西部,面向全國,以多樣化的知識產權職業需求為導向,以素質教育和專業教育為基礎,致力於培養信念執着、德才兼備、人格健全、視野開闊、瞭解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基礎知識、專業理論基礎紮實、職業實踐技能過硬、知識結構合理、具備依法執政、科學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質量知識產權教育、研究、諮詢、經營、管理、運用、保護、宣傳、推廣與其他服務能力及創新創業能力、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僅具備較為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而且在知識產權領域具有較深厚知識積累、能夠運用法學、知識產權與其他學科的知識和方法並依據法律規定解決實際知識產權問題的複合型、職業型、創新型高層次卓越知識產權人才,為全面依法治國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7] 

蘭州大學法學院學院領導

蘭州大學法學院歷任領導

1984年恢復法律學系以來的歷任系主任(院長)
吳文翰(1984-2004)名譽系主任、名譽院長
高增鈞(1984-1986)
陳志剛(1986-1989)
李翔林(1989-1992)
李功國(1992-1995)
周林彬(1995-1998)
蔡永民(1998-2005)
劉志堅(2005-至今) [1] 

蘭州大學法學院現任領導

院長:甘培忠 [2] 
院黨委書記:沙鵬
院黨委副書記:賀軍文
副院長:吳雙全、遲方旭、葉愛紅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