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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鴻綱

鎖定
蘇鴻綱,字維三,昆明人。清師專傳習所畢業。畢生從事教育工作,先後創設私立求實小學、求實中學,任校長30餘年,育材甚眾。新中國成立後,歷任省人民政府委員、西南軍政委員會文教委員會委員、昆明市各族各界協商會議副主席、第一屆省政協副主席、第一屆省人大代表、民盟雲南省支部主任委員等職。 [1] 
維三
出生地
昆明市城南四甲村
逝世日期
1956年1月21日
本    名
蘇鴻綱
祖    籍
晉寧

蘇鴻綱人物生平

蘇鴻綱,字維三。祖籍晉寧,生於昆明市城南四甲村。
兒童時代,他白天讀書,晚上幫助家裏做一些裱紙之類的手工活以補家用。父親教育子女要“推己及人”,不準子女欺負同學;經濟雖不寬裕,仍常賙濟窮困。這對蘇鴻綱影響極深。
蘇鴻綱16歲中秀才,因父病故,留在村中教小學。光緒二十九年(1903)考入雲南省高等學堂,光緒三十二年(1906)參與楊振鴻在昆明組織的雲武同學會,秘密從事反清活動。
宣統三年(1911),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封建統治,他認為,國家積弱,人民愚昧,非振興教育,改革現實不可。於是立志終身從事教育事業,走教育救國的道路。他與徐嘉瑞、李殿臣、李蔭村、周仲宣、劉觀海、趙蔭梧、何作楫、武勉之等人商議興辦學校,以實現教育救國的理想,經多方策劃奔走,於民國8年(1919),經教育廳長錢用中批准,借用昆明孔子廟內鄉賢、名宦兩祠堂為校址,創辦了1所以求真知、辦實事為宗旨的昆明私立求實學校,蘇鴻綱任校長。招收初小、高小各1班,於1920年2月正式開始上課。
為穩定教師隊伍,蘇鴻綱廣泛徵求教師意見,制定3條規定:一、教師聘期以1年為限(當時其它學校多以1學期為限),如中途停辦,願送1年薪金。二、甲月薪金不超過乙月5號送給。三、經費困難,請老師半盡義務,薪金照官立學校數字,每月以八成致送。教師均能體諒校長的苦心,安心從事教學工作。同時,他又召集辦校發起人共同制定了3條辦校原則:一、教育行政公開,教師應請優良。二、經濟公開,每月公佈收支。三、校長不在校支薪,工作純屬義務。這3條獲得了教職工的歡迎和讚賞。他不但承擔繁重的行政工作,還一直兼課,又主動提出不拿兼課工資。因學校師資優秀,校風嚴謹,3年後,慕名送子弟入學者日益增多。1923年,學校擴大為高小、初小各2班,有學生200餘人。同年7月,設立校董事會,蘇鴻綱任董事會主任,又創辦了初中部,同時建立了經費監察委員會,監督財務收支。
為了籌集辦學資金,蘇鴻綱常常奔波勞苦,嘔心瀝血。在各方面的支持下,辦初中3年後,又創辦了高中部,成為當時昆明有名的完全中學之一。求實學校由小學發展到中學,蘇鴻綱連任校長29年,培養出數以千。
抗日戰爭爆發後,蘇鴻綱積極領導全校師生參加抗日救亡運動。西南聯大在昆成立,全國知名專家學者雲集,他聘請了一批進步教師到求實中學任教,還不時邀請著名學者李公樸、聞一多、楚圖南、潘光旦、吳晗等人到校講演和舉辦時事講座。1945年“五・四”紀念日舉行集會和遊行,他雖已67歲高齡,仍拄杖走在隊伍的前排。
抗戰勝利後,他參加了楊傑、張天放等人組織的丙戌會,批評國民黨反動派。他還積極支持並參加了“一二・一”運動,四烈士遇難後,他第一個進入設在西南聯大圖書館的烈士靈堂致祭,並參加了出殯大遊行。
1946年發生李、聞血案,使他充分認識到國民黨反動派的本質,毅然加入了中國民主同盟。1947年,在昆明市學聯發起的反對高中學生受軍訓的集會上,他是發表演説的社會人士。對幫助貧苦學生的“助學運動”、援救被迫害學生的“人權保障運動”,他都不遺餘力地積極支持。1948年,他參加了昆明市大中學生舉行的反對美帝國主義扶持日本的示威遊行,並在要求釋放被捕師生和停止迫害學生的聯名書上簽字。當“上書”見報後,他手持報紙親自送交省政府及警備司令部。同年,在震驚全國的“七・一五”事件發生後,他不顧反動派的威脅、恐嚇,孤身一人到監獄慰問被捕師生;又到特種刑庭,當場握手慰問被審判的師生。
1948年,求實學校已有29年的歷史。學校建立了中共地下黨支部、民青地下支部。中共雲南省工委和昆明市委均在求實中學設有活動點,他曾多次掩護革命師生。解放戰爭後期,求實中學不少師生參加了“邊縱”,有的為革命獻出了生命。由於他積極參加反蔣愛國民主運動,“七・一五”事件後,國民政府明令解除了他求實中學校董會主任及校長職務。
雲南解放後,人民政府恢復了他求實中學校董會主任職務。他和求實中學全體教師簽名上書教育局,請求政府接辦求實中學。昆明市教育局接辦後改名為昆明第十中學。
從1950年起,蘇鴻綱先後擔任昆明市首屆人民政治協商委員會副主席、雲南省人民政府委員、雲南省監察委員會委員、雲南省中蘇友好協會副會長、西南軍政委員會文教委員會委員、西南抗美援朝總分會委員、民盟西南總支部臨時工作委員會委員、民盟雲南省支部主任委員等職;1954年他被選為雲南省人民代表,1955年2月又被選為雲南省人民委員會委員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雲南省第一屆委員會副主席,於1956年1月21日患肺炎逝世。 [2] 

蘇鴻綱紀念緬懷

29日上午,省市各界舉行追悼會。省長郭影秋主持並致悼詞。在筇竹寺後山專撥墓地安葬。副省長張衝護送靈柩上山,覆蓋了第一抔土。民盟雲南省委為他立碑,攜刻生平事略。 [2] 
參考資料
  • 1.    施之厚主編;《雲南辭典》編輯委員會編輯,雲南辭典,雲南人民出版社,1993.05,第635頁
  • 2.    李景煜主編;雲南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總纂;雲南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人物誌編輯組編撰,雲南省志  卷80  人物誌,雲南人民出版社,2002.12,第5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