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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主席
鎖定
- 中文名
- 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主席
- 外文名
- Председатель Президиума Верховного Совета СССР
- 職 權
- 領導蘇聯最高蘇維埃並主持其日常工作
- 屬 性
- 蘇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
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主席產生方式及職權
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主席,由蘇共中央推薦其總書記通過蘇聯人民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形式選舉產生。每屆任期5年,連選連任不得超過兩屆。最高蘇維埃主席作為蘇聯國家的最高公職人員,在國內外代表蘇聯。主席對蘇聯最高蘇維埃負責並向其報告工作。其主要職權是:對起草法律文件和制定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實行總的領導,簽署蘇聯人民代表大會、蘇聯最高蘇維埃通過的法律和其他法令,向蘇聯人員代表大會提出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第一副主席人選,向蘇聯最高蘇維埃提出蘇聯部長會議主席候選人名單,提名蘇聯人民監督委員會主席、蘇聯最高法院院長、蘇聯總檢察長,蘇聯國家總仲裁長人選,向蘇聯人民代表大會和蘇聯最高蘇維埃提出關於蘇聯對內對外政策、保證國家防禦能力和安全的重要問題的報告;領導蘇聯國防委員會,代表蘇聯同外國談判。簽署蘇聯締結的國際條約等。
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主席歷屆名單
米哈伊爾·伊萬諾維奇·加里寧(1938年1月17日—1946年3月19日)
尼古拉·米哈伊洛維奇·什維爾尼克(1946年3月19日—1953年3月6日)
克利緬特·葉夫列莫維奇·伏羅希洛夫(1953年3月15日—1960年5月7日)
列昂尼德·伊里奇·勃列日涅夫(1960年5月7日—1964年7月15日)
阿納斯塔斯·伊凡諾維奇·米高揚(1964年7月15日—1965年12月9日)
尼古拉·維克托羅維奇·波德戈爾內(1965年12月9日—1977年6月16日)
列昂尼德·伊里奇·勃列日涅夫(1977年6月16日—1982年11月10日)
瓦西里·瓦西裏耶維奇·庫茲涅佐夫(1982年11月10日—1983年6月16日代理)
尤里·弗拉基米羅維奇·安德羅波夫(1983年6月16日—1984年2月9日)
瓦西里·瓦西裏耶維奇·庫茲涅佐夫(1984年2月9日—1984年4月11日代理)
康斯坦丁·烏斯季諾維奇·契爾年科(1984年4月11日—1985年3月10日)
瓦西里·瓦西裏耶維奇·庫茲涅佐夫(1985年3月10日— 1985年7月27日代理)
安德烈·安德烈耶維奇·葛羅米柯(1985年7月27日—1988年10月1日)
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主席設立意義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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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蘇聯蘇維埃制度的重大改革 .知網閲讀.2021-02-10[引用日期2021-02-22]
- 2. 張偉. 蘇聯政治體制改革簡析[J]. 政治學研究, 1989(5):66-68.
- 3. 蘇聯問題參考資料1988(5)55-56
- 4. 黃蓉娣. 蘇聯歷屆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主席名單[J]. 國際觀察, 1988(5):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