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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鎖定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413號)和《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發〔2009〕56號),設立蘇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
中文名
蘇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職    責
增加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
人    數
25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性    質
市政府工作部門
級    別
正處級建制

蘇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二)起草我市民族宗教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定,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和宣傳教育。承擔民族宗教事務行政審批、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網絡宗教事務管理,規範網絡宗教信息服務。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
(三)負責推進實施民族宗教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宗教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少數民族專項經費。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
(四)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生產銷售清真食品的扶持和管理,落實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的生產和供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內地民族班的管理工作。參與邊疆民族地區的經濟技術合作、對口支援工作。
(五)依法保護全市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組織和實施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指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會加強自身建設,依法依章開展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工作。
(六)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
(七)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和協調的有關事務。
(八)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責,處理民族宗教事務的重大事項。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九)受省民宗委的委託,協助做好部分宗教院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負責宗教方面的對外交流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和宗教界開展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1] 

蘇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宣傳、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參與管理有關民族宗教專項經費;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老幹部服務工作;承擔宗教對外交流歸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員的考核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綜合督查處)。起草我市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審查、備案,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推動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和貫徹落實;組織協調民族宗教領域重大執法問題調研,組織民族宗教理論研究;承擔日常行政執法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重大行政執法活動;根據法律法規、國家和省有關文件以及江蘇省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並限時辦結;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民族宗教領域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預警、應急機制建設等工作,監督檢查安全穩定相關工作,指導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負責民族宗教基礎數據統計工作;組織協調網絡宗教事務管理,規範網絡宗教信息服務工作;負責民族宗教系統信訪工作。
(三)民族處。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和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服務管理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承擔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承辦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的具體事務;指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會加強自身建設、依法依章開展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民族班管理、困難少數民族羣眾幫扶工作;研究提出民族方面特殊政策建議,協助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參與少數民族專項經費管理,參與協調邊疆民族地區的經濟合作、對口支援工作;指導全市民族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責;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工作。
(四)宗教一處。承擔佛教、道教、伊斯蘭教、民間信仰等事務管理工作;聯繫佛教、道教、伊斯蘭教界人士;指導全市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佛教、道教、伊斯蘭教、民間信仰等事務進行管理;指導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受省民宗委委託,協助做好部分宗教院校的協調工作。
(五)宗教二處。負責天主教、基督教事務管理工作;聯繫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指導全市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天主教、基督教事務進行管理;指導天主教團體、天主教蘇州教區、基督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1] 

蘇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直屬單位

蘇州市寺院服務部管理中心
主要職能:蘇州市寺院服務部管理中心由原蘇州市北塔公園管理處、原蘇州市寒山寺服務部、原蘇州市西園寺服務部、原蘇州市靈巖山寺服務部合併而成,為自收自支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負責原寺院服務部轉入人員的管理,協助北塔報恩寺、寒山寺、西園寺、靈巖山寺加強管理並提供相關服務。 [2] 

蘇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人員編制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5名(含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處長(主任)11名,其中正處長(主任)6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處長(副主任)5名。

蘇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領導分工

周斌偉(局黨組書記):主持全面工作,負責黨建、意識形態、外事、幹部人事等工作。 [4] 
周萬青(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佛教、道教、伊斯蘭教事務以及組織人事、老幹部、外事、績效考核、場所基建、場所財務審計、下屬事業單位、宗教院校、公益慈善、殯葬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宗教一處、組織人事處。
張  莉(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民族事務、政策法規、紀檢監察、作風建設、反恐、培訓教育、法制宣傳、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工作。分管民族處、政策法規處。
張建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天主教、基督教事務以及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網絡輿情、宣傳、羣團、財務審計、信訪、綜治維穩、安全監管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宗教二處。
孫玉光(副調研員):協助分管黨建、羣團、老幹部、精神文明建設、信訪、公益慈善、扶貧等工作。 [3] 
王義平(副局長)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