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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

鎖定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413號)和《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發〔2009〕56號),設立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
中文名
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
地    點
蘇州市
性    質
園林和綠化管理局
局    長
曹光樹 [1]  [6] 

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城市園林綠化、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自然保護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負責編制發展規劃、技術規範、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全市園林、城市公園、林地、濕地、自然保護地等保護、修復和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全市自然保護地建設活動、古典園林控制區建設項目的審核。按規定提出新建、調整自然保護地的意見建議並按程序報批。
(三)負責全市古典園林、近代園林、當代園林等資源的普查、建檔、修復、監測、預警等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園林遺產保護、傳統園林營造技藝、歷史建築修復技術的研究、傳承和培訓工作。承擔蘇州市世界文化遺產暨古典園林保護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園林世界文化遺產、世界自然遺產,以及協同全市其它世界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公園資源調查、等級評估、保護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際國內園藝博覽會參展組織工作。
(四)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地系統構建工作。負責市區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的編制、管理和執行。負責市區城市綠線的劃定並監督控制。指導各縣級市(區)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和綠線劃定工作,並監督管理。
(五)承擔全市重點綠化工程建設項目的指導、管理職責。負責市區重點綠化工程建設、重要綠地養護管理。承擔全市古樹名木及後續資源的普查、建檔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綠化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各縣級市(區)城市綠化建設、養護和管理。指導全市“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工作。
(六)組織開展全市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分類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丘陵山區綜合開發。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七)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公益林的劃定和管理。監督管理全市濕地的生態保護修復和開發利用。組織開展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開展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八)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全市林木種子、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全市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全市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九)負責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十)負責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市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地方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和開展森林防火、安全生產等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森林火災相關防治工作。
(十一)負責制定全市園林綠化和林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園林綠化和林業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成果轉化和應用推廣。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園林遺產、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防治荒漠化國際公約履約工作。指導全市園林綠化和林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市園林綠化和林業行業協會、學會的工作。
(十二)負責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編制市區園林綠化建設年度項目和資金計劃。指導園林綠化和林業產業發展。組織實施相關生態補償制度。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
1.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園林綠化和林業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推進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協同構建“山水林田湖草”生態安全體系。
2.建立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協調聯動制度。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劃轉事項的行政審批過程和結果,並將審批過程和結果信息同步推送至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將事中事後監管結果推送給市行政審批局。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在市行政審批局依法行使行政許可權過程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技術服務等綜合支撐,按照審批結果及時開展事中事後監管,承擔監管主體責任。
3.按照簡政放權要求,將在姑蘇區範圍內依法依規可由區級政府行使的行政權力和相關職責事項交由姑蘇區行使,成熟一批,移交一批,逐步到位。
(十五)林業管理職責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一管理。
1.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履行全民所有森林、濕地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負責森林(林地)林業調查確權登記和監測評價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的規劃編制和指導實施;負責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修復的統籌協調,牽頭組織編制森林、濕地在內的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做好和耕地保護等銜接指導工作;負責全民所有森林資源資產統計、評估核算和資產負債表編制工作。
2.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服從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履行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要求,擬訂森林、濕地、自然保護地保護、修復及利用專項規劃;配合森林、濕地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確權登記和資產統計及核算;貫徹執行森林、濕地資源用途轉用政策要求,並配合轉用實施;涉及林業管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等重大政策制定,須事前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同意。
3.各有關市轄區範圍內的林業管理職責,根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一管理林業管理的要求另行規定。 [2] 

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息處)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重要文稿、調查研究、重大改革、黨政信息、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協調和督查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建議提案、來信來訪的辦理協調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規劃管理處(總工室)。擬訂全市園林、城市公園、林地、濕地、自然保護地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地系統構建,擬訂市區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承擔市區城市綠線劃定,並控制管理。指導各縣級市(區)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和綠線劃定。承擔全市園林和自然保護地的保護、修復專項規劃編制。參與全市園林綠化和自然保護地建設項目審核。負責本系統基建項目的管理工作。承擔國際國內園藝博覽會參展組織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園林綠化、自然保護地、林業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負責本系統專家庫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負責提供本系統建設工程項目的相關技術支持。組織園林綠化和林業的科技管理、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三)遺產監管處。指導古典園林、近代園林、當代園林等園林遺產的保護修復,組織全市園林遺產資源調查、評估和審核工作。負責編制和公佈《蘇州園林名錄》,承擔園林遺產保護管理政策和標準擬訂、業務指導、對外開放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園林遺產的監測和預警工作。承擔全市園林遺產保護、古建築修復技術的培訓和研究。組織園林遺產國際國內交流合作,承擔園林遺產國際公約履約工作。負責全市園林世界文化遺產,以及協同全市其它世界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工作。承擔蘇州市世界文化遺產暨古典園林保護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亞太地區世界遺產培訓與研究中心(蘇州)工作。
(四)園林和公園管理處。參與編制全市城市公園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城市公園的保護、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城市公園資源調查、評估和等級審核工作。擬訂全市城市公園的管理規則、技術標準和考核細則,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城市公園的文化藝術挖掘、整理和利用。參與城市公園新技術的研究、應用、推廣和引進。會同組織國際國內園藝博覽會布展和交流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展覽活動和影視拍攝的審批工作。指導直屬單位日常景觀環境、園藝陳列等專業管理和業務技術培訓工作。
(五)城市綠化處。參與全市城市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地方綠化行業規範、標準及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城市綠線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市區重點綠化項目建設和重要綠地養護管理。承擔全市重大綠化工程項目設計方案論證和審核工作。組織全市城市綠化資源調查評估、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全市古樹名木及後續資源的調查、鑑定、確定和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綠化工程的安全質量監督。指導全市城市綠化行業市場管理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全市“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工作。
(六)林業管理處。負責監督管理林業、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及相關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相關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農村綠化工作。分類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丘陵山區綜合開發。承擔農村古樹名木保護相關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公約履約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林地保護利用規劃,負責市級公益林的劃定和管理。指導全市濕地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監管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保護和合理利用。組織開展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全市林木種子、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全市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全市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負責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七)自然保護地管理處。參與編制全市自然保護地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擬訂自然保護地保護和利用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自然保護地的規劃建設、保護管理、生態修復和合理利用工作。負責組織全市自然保護地資源的調查、評價、等級審核和監督管理。承擔自然保護地建設活動審核工作。按規定提出新建、調整自然保護地的意見建議並按程序報批。負責全市世界自然遺產,以及會同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的申報工作。
(八)產業發展處(行政審批處)。組織編制全市園林綠化和林業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園林綠化和林業產業發展的指導、協調和管理工作。指導編制全市園林、城市公園、自然保護地經營規劃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直屬單位經營管理、A級景區(點)建設和服務監督工作。負責本系統誠信體系建設和直屬單位經營價格管理。草擬全市園林綠化、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機關政策法規、依法行政和法制宣傳,以及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許可服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協助市級園林綠化和林業濕地綜合執法工作。
(九)安全監督處。負責落實森林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市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地方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和開展森林防火、抗災防災、安全生產、治安秩序等宣傳教育、監測預警、預案演練、督促檢查工作。
(十)財務審計處。負責編制和執行本系統經費預決算。承擔園林綠化和林業項目及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內管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資金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制定相關直屬單位經濟目標。負責組織園林綠化和林業的綜合統計工作。指導實施相關生態補償制度及資金支付。
(十一)組織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本系統幹部、人才培養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和管理。承擔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幹部培訓、任免獎懲、績效考核等工作。承擔本系統繼續教育及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審工作。負責本系統宣傳、統戰、雙擁工作。歸口管理本系統社團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本系統出國(境)任務審查報批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3] 

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直屬單位

蘇州市虎丘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處
(一)按照嚴格保護、統一管理、合理開發、永續利用的原則,對虎丘風景名勝區進行統一管理。(二)對景區內世界文化遺產、各類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三)依法對景區內古樹名木、動植物等生態資源進行保護。(四)負責景區內旅遊活動的組織和管理,並做好區域內安全保衞、森林防火等工作。(五)依據規劃承擔景區基礎設施,文化旅遊設施等建設項目。(六)承擔“蘇派盆景技藝”的研究、推廣和傳承工作。(七)發揮蘇州歷史文化陳列館傳承歷史、研究吳文化、科普宣傳、社會教育的作用。
蘇州市留園管理處
(一)依據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留園保護規劃。
(二)依據《世界遺產公約》,開展留園日常監測和對外宣傳工作。
(三)負責園內各類文物古蹟的保護、研究、傳承和利用及古樹名木資源的養護等工作,並建立工作檔案。
(四)開展留園文化的挖掘和研究工作。
(五)負責園內旅遊活動的組織引導、秩序維護和安全保衞工作。
(六)提供園內景點公益性講解服務;開發和推廣留園旅遊產品。
(七)承擔蘇州園林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蘇州市拙政園管理處
(一)依據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拙政園與環秀山莊保護規劃。
(二)依據《世界遺產公約》,開展拙政園與環秀山莊日常監測和對外宣傳工作。
(三)負責園內各類文物古蹟的保護、研究、傳承和利用及古樹名木資源的養護等工作,並建立工作檔案。
(四)開展拙政園與環秀山莊文化的挖掘和研究工作。
(五)負責園內旅遊活動的組織引導、秩序維護和安全保衞工作。
(六)提供園內景點公益性講解服務;開發和推廣拙政園與環秀山莊旅遊產品。
(七)承擔蘇州園林博物館的日常管理工作。
蘇州市獅子林管理處
(一)依據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獅子林與怡園保護規劃。
(二)依據《世界遺產公約》,開展獅子林與怡園日常監測和對外宣傳工作。
(三)負責園內各類文物古蹟的保護、研究、傳承和利用及古樹名木資源的養護等工作,並建立工作檔案。
(四)開展獅子林與怡園文化的挖掘和研究工作。
(五)負責園內旅遊活動的組織引導、秩序維護和安全保衞工作。
(六)提供園內景點公益性講解服務;開發和推廣獅子林與怡園旅遊產品。
蘇州市耦園管理處
(一)依據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耦園與東園保護規劃。
(二)依據《世界遺產公約》,開展耦園與東園日常監測和對外宣傳工作。
(三)負責園內各類文物古蹟的保護、研究、傳承和利用及古樹名木資源的養護等工作,並建立工作檔案。
(四)開展耦園與東園文化的挖掘和研究工作。
(五)負責園內旅遊活動的組織引導、秩序維護和安全保衞工作。
(六)提供園內景點公益性講解服務;開發和推廣耦園與東園旅遊產品。
蘇州市蘇州公園管理處
(一)負責蘇州公園的日常開放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園內植物栽培、綠化養護、日常保潔、建築設施維護等工作。
(三)提供遊覽與娛樂活動配套服務。
(四)維護園內遊覽秩序,承擔園內安全保衞工作。
(五)開展公園文化的宣傳。
(六)承擔虎丘濕地公園的日常管理和對外開放工作。
蘇州市網師園管理處
(一)依據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網師園保護規劃。
(二)依據《世界遺產公約》,開展網師園的日常監測和對外宣傳工作。
(三)負責園內各類文物古蹟的保護、研究、傳承和利用及古樹名木資源的養護等工作,並建立工作檔案。
(四)開展網師園文化的挖掘和研究工作。
(五)負責園內旅遊活動的組織引導、秩序維護和安全保衞工作。
(六)提供園內景點公益性講解服務;開發和推廣網師園旅遊產品。
蘇州市滄浪亭管理處
(一)依據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滄浪亭、可園保護規劃;
(二)依據《世界遺產公約》,開展滄浪亭、可園的日常監測和對外宣傳工作;
(三)負責園內各類文物古蹟的保護、研究、傳承和利用及古樹名木資源的養護等工作,並建立工作檔案;
(四)開展滄浪亭、可園文化的挖掘和研究工作;
(五)負責園內旅遊活動的組織引導、秩序維護和安全保衞工作;
(六)提供園內景點公益性講解服務;開發和推廣滄浪亭、可園旅遊產品。
蘇州市天平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處
(一)依據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天平山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景區內各類文物古蹟的保護、研究、傳承和利用及古樹名木資源的養護等工作,並建立工作檔案。
(三)負責景區內旅遊活動的組織引導和秩序管理,承擔經營項目管理、安全保衞、森林防火等工作。
(四)開展有關范仲淹思想文化的傳承和推廣工作。
蘇州市石湖景區管理處
(一)統一承擔石湖景區綜合管理職能。
(二)參與編制石湖景區總體發展規劃,擬訂重大項目建設計劃,對景區內設施建設、安全、衞生、綠化養護、動植物繁育保護等作業工作和經營活動實施監管。 
(三)協調公安、城管等派駐景區的機構和街道等相關部門落實景區日常管理。 
蘇州市植物園
(一)組織實施園內規劃、項目建設計劃。
(二)負責園內植物保護、科研科普、宣傳教育及綠化病蟲害監測預警。
(三)負責園內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資源利用,組織開展園內旅遊經營和園事活動。
(四)承擔園內森林防火、安全生產、基礎設施維護等工作。
蘇州市動物園
(一)負責園內野生動物保護,華南虎等珍稀野生動物的科研、繁育和保護管理。
(二)負責景區經營管理,組織園內野生動物展出和科普宣傳教育活動。
(三)配合開展野生動物資源的調查保護和救護服務。
(四)承擔園內生產安全管理、基礎設施維護、植物保護、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蘇州市桂花公園管理處
(一)負責桂花公園、桐涇公園的日常管理和對外開放,承擔園內安全保衞、秩序維護等工作。
(二)負責公園內植物栽培、綠化養護、日常保潔、建築設施維護等工作。
(三)提供公園內遊覽與娛樂項目服務。
蘇州市楓橋風景名勝區管理處
(一)依據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楓橋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景區內各類文物古蹟的保護、研究、傳承和利用及古樹名木資源的養護等工作,並建立工作檔案。
(三)負責景區內旅遊活動的組織引導和秩序管理,承擔經營項目管理、安全保衞、森林防火等工作。
(四)提供公益性景點講解服務。
(五)負責漕運展示館對外開放和日常管理。
青少年天文觀測站
開展公益性青少年天文學普及教育工作。
蘇州市城市綠化管理站(蘇州市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站)
(一)承辦蘇州市管綠地的日常養護工作。
(二)承辦由蘇州市政府投資、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實施的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和管理。
(三)受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委託,承擔市財政投資建設的綠化工程現場質量監督工作。
(四)負責蘇州市管綠地綠化基礎資料的調查和檔案管理工作。
(五)建立市區綠化病蟲害預防網絡,開展病蟲害預測、預報併發布相關信息。
(六)參與制定蘇州市綠化工程施工和養護管理行業標準及操作規範。 
(七)承擔市管綠地110聯動、綠化搶險、綠地綠化投訴處理等工作。
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監察所
(一)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對蘇州市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園林及古樹名木進行監察,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二)依據國務院《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和建設部《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實施辦法》,對蘇州市範圍內的風景名勝區進行監察,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蘇州市世界文化遺產古典園林保護監管中心
(一)履行蘇州古典園林等文化遺產的監測保護責任,建立、健全監測和預警體系,協調和指導有關單位開展監測保護工作。
(二)開展有關世界文化遺產蘇州古典園林監測管理的科學研究,宣傳和普及世界遺產知識。
(三)履行政府有關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國際承諾,負責與有關國內部門和國際組織的聯繫與溝通。
(四)開展亞太地區世界遺產古建築保護修復技術的培訓和研究,建立和完善亞太地區世界遺產保護培訓系統。
(五)開展世界遺產保護領域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協助開展相關遺產申報及保護工作。
蘇州市林業站
蘇州市濕地保護管理站
(一)參與起草濕地保護管理的地方性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濕地管理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
(二)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濕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
(四)負責各級濕地保護項目申報工作,指導市級濕地保護區、濕地公園等的建設管理。 [4] 

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人員編制

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41名(含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5名(含紀委書記);正副處長(主任)22名,其中:正處長(主任)13名(含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1名,工會主席、團委書記1名),副處長(副主任)9名。

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現任領導

副局長:韓立波 [8] 

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所獲榮譽

2022年3月,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的蘇州古典園林文化遺產旅遊案例,入選“2021全國文化遺產旅遊優秀案例”。 [5] 
2022年4月,該局耦園管理處團支部被授予江蘇省五四紅旗團支部(團總支)稱號。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