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蘄春縣文化和旅遊局

鎖定
蘄春縣文化和旅遊局是蘄春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對加掛縣廣播電視局、縣體育局牌子。縣文化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蘄春縣文化和旅遊局
所屬部門
蘄春縣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蘄春縣

蘄春縣文化和旅遊局主要領導

申建 [2] 

蘄春縣文化和旅遊局機構設置

辦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規股)、公共文化服務和藝術股、文物管理股、產業發展和資源開發股、市場監督和廣播電視管理股、體育管理股、安全監管股(綜治內保股)、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股。 [1] 

蘄春縣文化和旅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政策措施。擬定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管理行政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事業發展。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的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活動,統籌、協調、指導全縣重點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事業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推廣活動,促進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城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行業信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活動。
(八)指導、管理全縣文物、博物事業,負責全縣文物資源調查、文物檔案資料的收集和文物勘察發掘、利用、研究工作。
(九)統籌規劃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產業發展。
(十)負責廣播電視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審査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以及在公共視聽體播放的廣播電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督全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縣應急廣播等重點公共服務項目建設。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十一)推動全民健身計劃,實施全民健身工程。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推動全民健身。
(十二)負責全縣體育競賽和青少年體育發展工作。負責全縣體育彩票銷售的監督管理。
(十三)指導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市場。
(十四)指導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組織査處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査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五)負責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指導、管理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對外及港澳合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合交流活動,推動全縣文化走出去。
(十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