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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敏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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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敏反應也稱藥物變態反應,是由藥物引起的過敏反應,是藥物不良反應中的一種特殊類型,與人的特異性過敏體質相關,僅見於少數人。隨着醫藥衞生事業的發展,本病有增多的趨勢,其預防要引起醫生和患者本人的高度重視。藥物過敏反應一般發生於多次接觸同一種藥物後,首次發病具有潛伏期,再次發病則可即刻發生。它的發生由於異常的免疫反應所致。這種反應總得來説都是對人體不利的。藥物過敏反應一般應具有較典型的過敏性症狀或體徵。屬於Ⅰ型過敏者往往有皮疹、皮癢、噴嚏、流涕、哮喘發作,甚至全身水腫,血壓下降、休克等。屬於Ⅱ型者常有貧血、出血、紫癜等。屬於Ⅲ型者有發熱、淋巴結腫大、關節腫痛、腎臟損害等。屬於Ⅳ者常有濕疹、固定的皰疹,周界清楚的皮膚色素沉着等。藥物過敏反應的評估和藥物過敏反應的治療原則是,首先停用致敏藥物或強烈懷疑的致敏藥物,其次是對症治療。
中醫病名
藥物過敏反應
外文名
drug hypersensitivity
別    名
藥物變態反應
就診科室
變態反應科
常見症狀
皮疹、皮癢、哮喘發作、出血、紫癜等

藥物過敏反應臨牀表現

藥物經口服、注射、灌腸其他或途徑進入機體,引起一種特殊的全身性反應,有的在皮膚表現有各種皮疹,叫做藥物性皮炎或藥疹;有的僅表現為內臟損害;也有的除皮疹外還合併有內臟損害。本文只討論部分典型的藥疹和少數特殊類型的藥物過敏反應。

藥物過敏反應過敏性藥疹

根據其潛伏期、發生發展情況、皮疹表現及轉歸等,至少可分為10多個亞型,如固定性紅斑藥疹、猩紅熱樣或麻疹樣藥疹、蕁麻疹及血管水腫型藥疹、多形紅斑型藥疹、結節紅斑型藥疹、紫癜型藥疹、濕疹樣型藥疹、痤瘡樣藥疹、剝脱性皮炎或紅皮病型及大皰性表皮壞死鬆解型藥疹等多種類型。它們具有下列一些共同點:①有一定潛伏期,一般為4~20日,平均7~8日,如已被致敏,再次用同樣藥物,常在24小時,平均7~8小時內即可發病。最短者僅數分鐘,遲者亦不超過72小時;②多數起病突然,或可先有畏寒、不適、發熱等前驅症狀;③皮疹發生發展,除固定紅斑外,照例呈泛發性和對稱性分佈;④常伴輕重不一的全身性反應,輕者可不明顯,重者可頭痛、寒戰、高熱等;⑤病程有一定自限性,輕者在一週左右,重者亦不超過一月;⑥除在大皰性表皮壞死鬆解型藥疹預後較差外,餘均較好。以下分別介紹幾種有代表性的亞型。
  • 蕁麻疹及血管水腫型藥疹:此類藥疹比較常見。其皮疹特點是發生大小不等的風團,持續時間較長。自覺瘙癢,可伴刺痛、觸痛。可伴有風團周圍局部水腫。皮疹可作為惟一的症狀出現,亦可作為血清病樣綜合徵、過敏性休克時的一個症狀。
  • 固定性紅斑(固定疹)藥疹:是藥疹中最常見的一種,據統計佔藥疹的22%~44%。常見的致病藥物為磺胺類(以長效磺胺佔首位)、四環素類、解熱鎮痛藥及鎮靜藥,水腫性斑片,圓形或橢圓形,邊緣清楚,重者斑上有一至數個水皰或大皰。紅斑數一至數片不等,分佈不對稱。可發生在任何部位,常好發於口唇及外生殖器等皮膚黏膜交界處,常因摩擦引起糜爛。如復發,通常仍在原處發作,與前一次留下的色素斑完全或部分重疊,且常較前一次擴大、增多。皮損局部可伴瘙癢,皮損廣泛者期間有不同程度的發熱。紅斑消退後常留下紫褐色色素斑,多年不退盡,具有診斷價值。少數不帶紫色的水腫性紅斑,則消退快,且可不留痕跡。個別病例可伴發多形紅斑樣藥疹、蕁麻疹樣藥疹或麻疹樣紅斑。
  • 猩紅熱樣或麻疹樣藥疹:皮疹發生突然,或可伴寒戰、發熱(38℃以上)、頭痛、全身不適等。皮疹開始為瀰漫性紅色斑或半米粒大至豆大紅色斑丘疹,從面頸、軀幹、上肢向下肢發展,24小時即可遍佈全身,分佈對稱,呈水腫性、鮮紅色,壓之可退色。以後皮疹增多擴大,相互融合,可累及整個皮膚,酷似猩紅熱。但患者一般情況良好,而無猩紅熱的其他表現。皮疹發展至高潮後,紅腫漸消,繼以大片脱屑,體温正常之後鱗屑即逐漸變薄變細變少,似糠秕狀,皮膚恢復正常,全病程不超過一個月,一般無內臟損害。若皮疹象麻疹,則稱玫瑰糠疹形藥疹,有時上述兩種皮疹可在同一患者身上同時表現。
  • 重症多形紅斑藥疹:此係嚴重的大皰性多形紅斑,除皮膚損害外,眼、口、外生殖器等出現嚴重的黏膜損害,有明顯糜爛、滲出、疼痛,常伴寒戰、高熱,亦可併發支氣管炎、肺炎、胸腔積液及腎臟損害。眼損害可導致失明。罹患該型藥疹者兒童多見。
  • 剝脱性皮炎或紅皮病型藥疹:其表現為全身皮膚鮮紅腫脹,伴以滲液、結痂,繼而大片葉狀鱗屑剝脱。滲液有臭味。粘膜亦可充血、水腫、糜爛等。此類皮疹可在開始時就全身發生,或在上述猩紅熱樣或麻疹樣皮疹的基礎上發展而來。伴有明顯的全身症狀,如發熱、噁心、嘔吐、淋巴結腫大、蛋白尿、肝大、黃疸等。是藥疹中比較嚴重的類型之一,其嚴重性僅次於大皰性表皮壞死鬆解型藥疹,在未用皮質類固醇年代,其病死率很高。由於引起此型藥疹的用藥劑量較大或療程較長,故可能在變應性反應基礎上合併有一定的毒性反應。
本症的特點是潛伏期長,常在20日左右;病程長,一般至少在一個月。
整個病程發展可分為4個階段:①前驅期:表現為短暫性皮疹,如侷限於胸、腹或股部的對稱性紅斑,自覺瘙癢,或伴發熱,此為警告症狀,若此時即停藥可能避免發病。②發疹期:可緩慢地逐漸從面部向下發展,或開始為急性發作,以後皮疹或快或慢地波及全身。在皮疹發作處於高潮時,全身皮膚鮮紅腫脹,面部水腫顯著,常有溢液結痂,伴畏寒與發熱。部分患者可出現肝、腎、心等內臟損害。周圍血象白細胞總數多增高,一般在15×109~20×109/L之間。③剝脱期:這是本症的特徵性表現。皮疹紅腫開始消退,繼而呈魚鱗狀至大片形脱屑,鱗屑晨可佈滿牀單,並且反覆脱落,持續可達1至數月之久。頭髮、指(趾)甲亦常同時脱落。④恢復期:魚鱗狀脱屑變或糠秕狀,繼而逐漸消失,皮膚恢復正常。自應用皮質類固醇後,病程可以顯著縮短,預後亦大大改觀。
  • 大皰性表皮壞死鬆解型藥疹:臨牀上比較少見,是藥疹中最嚴重的一型。起病急,皮疹於2~3日內遍及全身。初為鮮紅或紫紅色斑。有時起病時呈多形紅斑樣,以後增多擴大,融合成棕紅色大片。嚴重者黏膜同時累及,可謂體無完膚。斑上上出現鬆弛性大皰,形成很多平行的3~10cm長的皺褶,可以從一處推動到另一處。表皮極細薄,稍擦即破,顯示明顯的棘層鬆解現象。全身常伴40℃左右的高熱。重者可同時或先後累及胃腸道、肝、腎、心、腦等臟器。病程有一定自限性,皮疹常於2~4周後開始消退。如發生嚴重併發症或某些重要臟器的嚴重受累,或因處理不當可於2周左右死亡。

藥物過敏反應特殊類型分類

  1. 短程銻劑皮炎型:這是50年代我國採用酒古酸銻鉀靜脈注射短程治療日本血吸蟲病時所見的一種輕型毒性皮炎。其特點為:①患病率高,一般在30%~40%,有的可高達60%~70%。②潛伏期短,均在開始治療後2~3日內發病。③均在銻劑用量達到0.3克後發疹。④夏季多見。⑤皮疹對稱分佈於面、頸、手背和手指伸面,偶見於胸腹部,酷似痱子,密集而不融合,炎症反應輕微,自覺微癢或燒灼感,個別有發熱等全身症狀。⑥病程有自限性,即使不停藥,皮疹亦大多於3~5日內自行消失,伴以糠秕樣脱屑。⑦再治偶有復發。未見任何併發症和後遺症。組織化學檢查發現皮疹與正常皮膚含銻量無甚差異(均約2.5μg/dl)。組織病理似接觸性皮炎,無特異性。
  2. 乳頭狀增生型:多由於長期服用左碘、溴劑等引起,潛伏期常為一月左右,對症治療後逐漸消退,全程約3周。
  3. 紅斑狼瘡樣反應:自60年代初期發現肼屈嗪(肼苯噠嗪)可以引起紅斑狼瘡樣反應後,迄今已知道有50多種藥物諸如青黴素、普魯卡因胺、異煙肼、對氨基水楊酸、保泰松、甲基硫氧嘧啶、利血平、滅滴靈及口服避孕藥物等可引起這類反應。臨牀上主要表現為多關節痛、肌痛、多漿膜炎、肺部症狀、發熱、肝脾和淋巴結腫大、肢端發紺和皮疹等。但實驗室檢查抗雙鏈DNA抗體陰性、補體值正常;臨牀症狀較輕;腎和中樞神經系統侵犯甚少發生;停藥後症狀消退,這些和特發性紅斑狼瘡表現不同。
  4. 真菌病型反應:由於大量抗生素、皮質類固醇和免疫抑制劑的應用,常引起體內環境平衡擾亂和菌羣失調,出現真菌病例反應,表現為白念珠菌、麴菌或皮膚癬菌感染,前兩者可有胃腸道、肺或其他內臟感染,可同時累及多個臟器。生前應用免疫抑制劑者尸解中發現嚴重的全身性真菌感染並非少見。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分患皮膚癬菌病者,由於上述藥物的應用,癬病皮損範圍變得更加廣泛,且不易治療,即使治癒亦易復發,造成癬病防治上的困難。
  5. 皮質類固醇型反應:若激素應用的劑量較大,時間較久,常可引起多種不良反應,甚至導致死亡。它引起的副作用主要有:①繼發性細菌或真菌感染:最多見。②胃腸道:類固醇潰瘍,甚至併發出血、穿孔。③中樞神經系統:欣快、易激動、頭暈、頭痛、失眠等。④心血管系統:心悸、血壓升高、血栓形成、心律不齊等。⑤內分泌系統:庫欣樣症候羣、骨質疏鬆、糖尿病、皮質功能減退及兒童生長髮育抑制等。⑥皮膚:痤瘡、多毛、毛細血管擴張、瘀斑、皮膚萎縮等。⑦眼:視力模糊、眼壓增高、白內障及青光眼等。

藥物過敏反應檢查

實驗室檢查方面,皮膚劃痕、皮內試驗常用以檢測患者對青黴素或碘化物有無敏感性,對防止過敏性休克反應有一定價值,但對預防藥疹發生的意義不大。體外試驗,淋巴細胞轉化試驗及放射變應原吸附試驗等已用於臨牀致敏原的檢測,但僅對部分藥物可靠,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採用,有一定參考價值。

藥物過敏反應診斷

鑑於藥物反應範圍廣泛,表現複雜,且多具特異性,要確定診斷有時比較困難。對於藥疹的診斷,仍以臨牀病史為主要依據,再結合皮疹表現和皮膚劃痕、皮內試驗等,併除外其他疾病的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判斷。

藥物過敏反應治療

  1. 去除病因:停用一切可疑的致病藥物是首先採取的措施,切忌在已經出現藥物過敏反應的先兆表現時繼續用藥。
  2. 支持療法:給患者以有利的條件,避免不利因素,以期順利地度過其自限性的病程,如卧牀休息、飲食富含營養,保持適宜冷暖環境,預防繼發感染等。
  3. 加強排泄:酌情采用瀉劑、利尿劑,以期促進體內藥物的排出。
  4. 藥物治療
輕症病例
  • 抗組胺藥物1~2種口服。
  • 維生素C靜注。
  • 10%葡萄糖酸鈣或10%硫代硫酸鈉靜注。
  • 局部外搽含有樟腦或薄荷的爐甘石洗劑,一日多次,可止癢、散熱、消炎,一般一週左右可痊癒。
病情稍重的病例
  • 卧牀休息。
  • 塗上述藥物。
  • 強的鬆口服,一般2周左右可完全恢復。
嚴重病例
  • 皮質類固醇:氫化可的松、維生素C、10%氯化鉀加入5%~10%葡萄糖液緩慢滴注,宜保持24小時連續滴注。待體温恢復正常,皮疹大部分消退及血象正常時,可逐漸遞減激素用量,直至改用相當量的強的松或地塞米松口服。如皮疹消退,全身情況進一步好轉,再逐步減少激素口服量,原則是每次減量為當日用量的1/6~1/10,每減一次,需觀察3~5日,隨時注意減量中的反跳現象。在處理重症藥疹中存在的問題往往是出在激素的用量或用法不當方面,如開始劑量太小或以後減量太快。
  • 抗組胺藥物:選用二種同時口服。
  • 輸新鮮血液和血漿。
  • 抗生素:選用適當抗生素以預防感染,但必須慎重,因嚴重藥疹患者,常處於高度過敏狀態,不但容易發生藥物的交叉過敏,而且可能出現多原性敏感,即對與原來致敏藥物在結構上完全無關的藥物產生過敏,引起新的藥疹。
  • 局部治療:重症藥疹患者對皮膚及黏膜損害的局部治療和護理非常重要,往往成為治療成敗的關鍵。早期急性階段,皮損可用大量撲粉或爐甘石洗劑,以保護皮膚和消炎、消腫。如有滲液,可用生理鹽水或3%硼酸溶液濕敷,每日更換4~6次,待乾燥後改用0.5%新黴素和3%糖餾油糊劑,每日1~2次。
眼結膜及角膜常受累,必須及時處理。可用生理鹽水或3%硼酸水沖洗,清除分泌物,滴醋酸去炎松或氫化可的松眼液,每3~4小時一次。每晚擦硼酸或氫化可的松眼膏,以防角膜剝脱導致失明及結膜粘連。口腔及唇部黏膜損害常妨礙進食,可用複方硼砂液含漱,外搽黏膜潰瘍膏或珠黃散、錫類散等。對無法進食者可用鼻飼。
  • 如伴發心、肺、肝、腎及腦等臟器損害,以及造血機能障礙等需及時作相應處理。
  • 密切注意水與電解質的平衡,並酌情給予三磷酸腺苷、輔酶A、肌苷及維生素B6等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