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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前弘期

鎖定
藏傳佛教前弘期,中國藏傳佛教發展的前一階段。
中文名
藏傳佛教前弘期
性    質
中國藏傳佛教發展的前一階段
開始時期
公元7世紀中葉松贊干布時
終止時期
止於公元9世紀墀祖德贊末年
主要時期
始於公元7世紀中葉松贊干布時,止於公元9世紀墀祖德贊末年,約二百餘。分三個主要時期:(1)松贊干布(629—650在位)時為初興時期。松贊干布迎娶尼泊爾墀尊、唐文成二公主,併為她們帶去的佛像分建大昭寺、小昭寺。其時譯出少量經典,但未建立僧伽。(2)墀德祖贊(704—755在位)時為建樹時期。墀德祖贊娶唐金城公主,建寺廟,漢地佛教由此傳入,西域、中亞大批佛教僧徒流入吐蕃。他晚年更派桑希等從漢地取回大量經典。墀德祖贊死後,苯教大臣發動第一次禁佛,漢、尼泊爾等地僧徒被驅逐,寺廟被拆毀。後墀松德贊(755—797在位)親政,又興佛教。他從印度請來寂護、蓮花生,建桑耶寺,建立僧伽制度,翻譯經典;召集佛教徒與苯教徒辯論,滅苯興佛;舉行漢僧與印僧辯論,裁定不得推行漢地禪師的頓悟思想,而應持守龍樹之見解。墀松德贊後歷牟尼贊普、墀德松贊兩代。(3)墀祖德贊(815—838在位)時為發揚時期。其時編輯梵藏辭彙,校訂經典,編定三大譯經目錄。規定“七户養僧”,僧人蔘與吐蕃國政,對侮辱三寶者處以重刑,佛教勢力達到高峯。至朗達瑪(838—842在位)繼位,於唐會昌元年(841)大事滅佛,很多佛教徒逃往安多、康巴、阿里地區弘揚佛法,而在衞藏地區佛教幾被滅盡,前弘期至此終結。 [1] 
參考資料
  • 1.    任繼愈主編.《佛教大辭典》: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3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