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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鼎元

鎖定
藍鼎元(1680年-1733年),字玉霖,號鹿洲,福建漳浦人。 [2]  藍廷珍之族弟。 [3]  中國清代小説家、官員。
藍鼎元十歲喪父,家計維艱,然力學不輟,離家入山中從師受業,僅攜鹽當菜。受同學揶揄,作《白鹽賦》自勵。十七歲時,由廈門出海,北至舟山,南達澎湖,得以熟悉海疆海防。二十四歲中秀才,但鄉試卻一直受挫。後為福建巡撫張伯行賞識,召入幕。因祖父母及母親年事已高,歸家奉養,講學不出十一年。康熙六十年(1721年),台灣朱一貴起義。藍鼎元族兄藍廷珍時任南澳總兵,奉命進剿,召其隨行,參與軍事,主文書。雍正即位,命天下學官選文行兼優之士入太學。藍鼎元得召,在內廷校書,參加《大清一統志》編寫。因向皇帝獻《平青海雅》等頌文,聲名大振。雍正五年(1727年),藍鼎元就任廣東普寧知縣,兼署理潮陽縣,賢明幹練,政聲頗佳。因執法不阿,開罪惠潮道台,被罷職下獄。出獄後,兩廣總督素欽其學,召入幕,為之條陳台灣十事。雍正十年(1733年),兩廣總督上書皇帝,為藍鼎元辯誣,雍正特召之進京,親自接見,授廣州知府。五月到任,六月即病卒於任上。
藍鼎元所著《藍公奇案》,為任普寧知縣兼署潮陽時問案選錄, [2]  是作者受誣罷官時所自選。每則寫一個案例,共二十四個案例。故事性較強,可作為紀實性公案小説閲讀。它們真實地反映了清代前期潮州一帶的社會生活現實。 [4]  除此書外,還有《平台紀略》十一卷附《東征記》六卷、《修史試筆》二卷、《棉陽學準》五卷、《鹿洲初集》二十卷等。 [2] 
玉霖
所處時代
清朝
出生地
漳浦縣赤嶺鄉
出生日期
1680年
逝世日期
1733年
主要作品
《平台紀略》
本    名
藍鼎元

藍鼎元士宦經歷

藍鼎元先後被選拔至太學優貢生、分修《大清一統志》,大抵是書齋文字工作。雍正五年(1727年),藍鼎元獲得了為政一方,將自己經世之學付諸實踐的機會。他向皇帝條陳經理台灣、河槽、兼資、海運、鳳陽民俗土田、黔蜀疆域六件時務,雍正深為賞識,特授其廣東普寧知縣,再兼署潮陽知縣。 [5] 
藍鼎元到任後勵精圖治,革除吏敝,興學校,正風俗,秉公辦案,深獲民間愛戴。平反冤獄,嚴懲歹徒,令行禁止,吏治嚴明。還致力於復興學校,親自課經書,取締邪教,在潮陽改邪教祠為棉陽書院。雍正六年(1728年),藍鼎元因“豁免漁船例金”忤逆上官,被羅織罪名,革職入獄。幸得當地士民為其鳴冤,潮州知府和總督郝玉麟、巡撫鄂彌達等多方協助,保釋出獄。藍鼎元請求歸休,鄂彌達為他上書申明受冤始末,遂於雍正十一年(1733年)奉詔進京召見,命其署理廣州知府,並聘請他編纂《潮州府志》。藍鼎元於當年五月間到任,僅月餘便因病遽然亡故。 [5] 

藍鼎元出師入台

藍鼎元像 藍鼎元像 [1]
康熙六十年(一七二一),藍鼎元隨藍廷珍出師入台,平台後又在台灣住了一年多。他出入軍府,籌劃軍機,處理政務,著書立説,提出了很多治理台灣的策略﹔藍廷珍的文移書檄多出自他手。因而被譽為"籌台之宗匠"。藍鼎元精熟台灣歷史,入台後又全面考察了台灣社會、政治、經濟、軍事的現實和地理、風俗、信仰、教化等等方面的情況。他最早提出了對台灣進行綜合治理,促進台灣走向"文治"社會的具體措施,即十九事:"信賞罰,懲訟師,除草竊,治客民,禁惡俗,儆吏胥,革規例,崇節儉,正婚嫁,興學校,修武備,嚴守禦,教樹畜,寬租賦,行墾日,復官莊,恤澎民,撫士番,招生番?這些,一直是後來台灣官員的治台依據。

藍鼎元清政府對台政策

藍鼎元著《鹿洲全集》 藍鼎元著《鹿洲全集》
清領枱灣後,行政建置的一府三縣,都集中於西部和南部,而北部和東部卻無建置設官。這與康熙末年閩粵移民大量遷台,北部、中部土地大辟的狀況,已很不適應。特別是土番居住的廣大山區,漢番往來日多,而朝廷中有的官員竟提出將山區列為"棄土",更屬不智之畢。藍鼎元以一個學者的嚴肅治學態度,提出了中肯的意見。他説:"台灣海外天險,較內地更不可緩,因此日之台灣,較十年二十年以前,又更不可緩。前此台灣僅府洽百餘里,鳳山、諸羅皆毒惡瘴地,令其邑者尚不敢至。今則南盡琅橋,比窮淡水,鸚籠以上千五百里,人民趨之若鶩矣。前此大山之麓,人莫敢近,以為野番嗜殺。今則羣人深山,雜耕番地,雖殺不畏。甚至傀儡、內地、哈仔難、崇爻、卑南覓等社,亦有漢人敢至其地,與之貿易。生聚日繁,漸開漸遠,雖屢禁不能使止也。”並提出增設縣制的設想:北路地方遼闊,自昔空虛,分諸羅縣地為二,在半線以上另置一縣,擬名"彰化";淡水地勢重要,人口日增,置淡水廳。藍鼎元呼籲台灣山地萬萬不可拋棄,特別強調山地之重要。他説:"台灣山高土肥,最利墾闢,利之所在,人所必趨。不歸之民,則歸之番與賊。即使內亂不生,冠自外來,將有日本、荷蘭之患,不可不早為措置。"藍鼎元的意見,多被朝廷採納;有關置縣的設想及文武官員駐紮、營汛佈防、哨船挨班等建議,一一得以實現;關於不能廢棄山地的呼籲,也為朝廷大官要員所接受。
鹿洲公案 鹿洲公案
康熙四十一年(一七零二),清政府對移民實行禁止攜眷赴台的政策,造成台灣男多女少,青壯年成家難,影響開拓的嚴重社會問題,藍鼎元對此給予極大關注。在《論台灣事宜書》、《東征集》中,他列舉了移民"皆丁壯力農,無妻室,無老耆幼稚","一莊有家室者百不得一"等大量嚴酷事實,建議:"欲赴台耕種者必帶有眷口,方許給照載渡,編甲安插。台民有家屬在內地,願搬取赴台完聚者,許縣呈給照赴內地搬取,文武汛口不得留難。"雍正九年(一七三一),清政府實行憑照攜眷入台政策,就是出自藍鼎元等官員的建議。藍鼎元著述頗多,主要有《鹿洲初集》、《女學》、《東征集》、《平台紀略》、《鹿洲公案》(又名《藍公案》、《藍公奇案》)等,並參加編修《大清一統志》。《東征集》六卷是他為藍廷珍擬寫的公檄、書稟、條陳、告諭的輯成。

藍鼎元平台紀略

《平台紀略》是對台灣一年多的考察後,返鄉撰寫的。體現在這兩本書中的治台卓識和策略,對清代台灣的發展影響根深遠。直到乾隆五十二年,清高宗還下手諭:"朕披閲藍鼎元所着《東征集》,其言大有可採,着常青、李侍堯購取詳閩,於辦理善後時,將該處情形細加察核。如其書內所討論各倏,有與見在《事宜》確中利弊者,不妨參酌採擇,俾經理海疆,事事悉歸盡善。"台灣史家連橫也説:"鼎元著書多關台事,其後宦台者多取資焉。"

藍鼎元後世子孫

藍鼎元家族開始遷居台灣,他的長子藍雲錦帶領族人以“藍張興”為墾號在阿里港定居,並借其家族平亂有功的政治勢力,在屏東平原北部的阿里港地區大力拓墾,將從湄洲朝天閣奉迎的三媽神像供奉於大墩莊店建廟,定名藍興宮,即現今台中萬春宮。 [5] 
藍廷珍的孫子藍元枚在林爽文事件中奉命率兵前往台灣平定,與其祖父同樣擔任台灣鎮總兵一職。遺憾的是,藍元枚尚未在台灣建功立業便不幸病故,讓乾隆皇帝發出“正當用人之際,藍元枚竟病故,諸事不順利,深切焦急”的慨嘆。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