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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鬱齋

鎖定
蕭鬱齋,廣東梅縣隆文鎮人,是清末民初實業家、社會活動家、教育家、華僑領袖,字文興,號從,公元1851年生於梅縣隆文鄉橫徑村。1911年遷居隆文鄉術寨村。1936年病逝,終年85歲。清末欽賜浩授花翎同知奉政大夫,賜子金匾“清標彤管”。 [1-2] 
全    名
蕭鬱齋
出生日期
1851年
逝世日期
1936年
籍    貫
廣東梅縣隆文鎮

蕭鬱齋人物生平

蕭鬱齋自幼喜書法,愛好文學,成年後乘木船南渡荷屬爪哇巴城(今雅加達),其間,他認識了同鄉潘立齋。兩人合資開設“增興公司”,後分設支號於巴城大港唇。數年間,在巴城、孟加錫、三巴冷等地開設數十間商號,富甲一方。
蕭鬱齋熱心致力於華僑的團結互助和興學育才工作。1901年,蕭鬱齋與中華會館同仁捐資開設了中華學堂,這間學校的成立,改變了華人社會文化落後面貌,是印尼華人教育史之開端。1904年,蕭鬱齋與李幹庭等人在其家鄉隆文興建啓文高等學堂(即今隆文中學前身),它是梅縣最先建立的新式學校之一。
清朝末年,朝廷腐敗不堪,為推翻滿清政府,蕭鬱齋傾力資助孫中山先生鬧革命。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蕭鬱齋帶領“增興公司”員工走上街頭,舉行集會,升起五色旗,鳴放爆竹慶祝。但是,此舉遭到當地荷蘭官方的打壓,雙方發生多起衝突,荷蘭官方逮捕了多位華僑。蕭鬱齋等僑領致電國內,請求合法保護。
1912年2月28日,南京臨時政府致電荷蘭政府施加壓力。3月3日,巴達維亞華僑全部獲釋,而泗水被捕華僑卻未能順利獲釋。為此,南京外交部派蘇鋭釗就任巴達維亞總領事,以交涉救援華僑。一面設立領事,一面反覆交涉,終於迫使荷蘭政府不得不釋放所有被捕者。至此,衝突基本得到解決。交涉過程中,蕭鬱齋和剛剛建立的民國政府為海外同胞爭得了自由。
另外,蕭鬱齋還花巨資從李姓人手中買下了梅縣龍牙圩(即今隆文鎮所在地)北邊的近1萬平方米土地,蓋起了文琳莊、文田莊、文華莊、文裕莊、文錦莊等五個大屋。 [2] 

蕭鬱齋人物評價

1936年,蕭鬱齋去世,當時的國民政府下了褒恤令,盛讚其性行高潔,厥功甚偉,功成不居。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