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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名
- 蕭鈞
- 所處時代
- 唐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南蘭陵
- 身 份
- 蕭瑀兄子
蕭鈞人物生平
編輯博學有雅望。
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歷遷諫議大夫兼弘文館學士。當時,左武候引駕盧文操翻越宮牆盜取左藏庫中的財物被人發現,高宗命令相關部門將他處死,蕭鈞進諫道:“盧文操的罪行確實難以原諒,但是他的罪名還不至於死刑。如果將他處斬,天下人都會説陛下您忽視法律,輕賤人命,任意喜怒,重視財物。臣身為諫官,職責所在,不敢不奏。”高宗説:“卿職在諷諫,能盡忠職守,實在可嘉!”於是,特赦盧文操的死罪,又對左右侍從説:“這是真正的諫議大夫。”
[4]
不久,太常樂工宋四通等人為宮人傳遞書信物品。高宗下令將他們處死,又將這條刑法增附律令。蕭鈞進諫道:“宋四通等以及宮人犯法,在陛下未頒佈律令之前,罪不至死。”高宗免除了宋四通等人的死罪,改為流放。後官終太子率更令兼崇文館學士,於顯慶年間卒。
[5-6]
蕭鈞所撰《韻旨》二十卷,有集三十卷一併流行於世。
有一子蕭灌為渝州長史。
[8]
蕭鈞個人作品
編輯蕭鈞有才華,但其所作詩大多佚失,今存詩二首。
蕭鈞顏勤禮讚
依仁服義,懷文守一。
履道自居,下帷終日。
業彰素裏,行成蘭室。
鶴鑰馳稱,龍樓委質。
蕭鈞晚景遊泛懷友
龍門依御溝,鳳轄轉芳洲。雲峯初辨夏,麥氣早迎秋。
山翠餘煙積,川平晚照收。浪隨文鷁轉,渡逐彩鴛浮。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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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唐書·蕭瑀傳》:瑀兄子鈞,隋遷州刺史、梁國公珣之子也。博學有才望。貞觀中,累除中書舍人,甚為房玄齡、魏徵所重。
- 2. 《舊唐書·太宗諸子》:恆山王承乾,太宗長子也,生於承乾殿,因以名焉。······太宗召承乾,幽之別室。命司徒長孫無忌、司空房玄齡、特進蕭瑀、兵部尚書李勣、大理卿孫伏伽、中書侍郎岑文本、御史大夫馬周、諫議大夫褚遂良等參鞫之,事皆明驗。廢承乾為庶人,徙黔州;元昌賜令自盡,侯君集等鹹伏誅。其宮僚左庶子張玄素、右庶子趙弘智、令狐德棻、中書舍人蕭鈞,並以材選用,承乾既敗,太宗引大義以讓之,鹹坐免。
- 3. 《舊唐書·許敬宗傳》:許敬宗,杭州新城人,隋禮部侍郎善心子也。其先自高陽南渡,世仕江左。······先是,庶人承乾廢黜,宮僚多被除削,久未收敍。敬宗上表曰:"臣聞先王慎罰,務在於恤刑,往哲寬仁,義在於宥過。聖人之道,莫尚於茲。竊見廢官,五品以上,除名棄斥,頗歷歲時。但庶人疇昔之年,身處不疑之地,苞藏悖逆,陰結宰臣,所預奸謀,多連宗戚。禍生慮表,非可防萌,宮內官僚,迥無關預。今乃投鼠及器,孰謂無冤?焚山毀玉,稍同遷怒。伏尋先典,例有可原。昔吳國陪臣,則爰絲不坐於劉濞;昌邑中尉,則王吉免緣於海昏。譬諸欒布,乃策名於彭越;比乎田叔,亦委質於張敖。主以凶逆,陷其誅夷;臣以賢良,荷彼收擢。歷觀往代,此類尤多。近者有隋,又遵斯義。楊勇之廢,罪止加於佞人,李綱之徒,皆不預於刑網。古今裁其折衷,史籍稱為美談。而今張玄素、令狐德棻、趙弘智、裴宣機、蕭鈞等,並砥節勵操,有雅望於當朝;經明行修,播令名於天下。或以直言而遭箠撲,或以忤意而見猜嫌,一概雷同,並罹天憲,恐於王道,傷在未弘。"由是玄素等稍得敍用。
- 4. 《舊唐書·蕭瑀傳》:永徽二年,歷遷諫議大夫,兼弘文館學士。時有左武候別駕盧文操,逾垣盜左藏庫物,高宗以別駕職在糾繩,身行盜竊,命有司殺之。鈞進諫曰:"文操所犯,情實難原。然恐天下聞之,必謂陛下輕法律,賤人命,任喜怒,貴財物。臣之所職,以諫為名,愚衷所懷,不敢不奏。"帝謂曰:"卿職在司諫,能盡忠規。"遂特免其死罪,顧謂侍臣曰:"此乃真諫議也。"
- 5. 《舊唐書·蕭瑀傳》:尋而太常樂工宋四通等,為宮人通傳信物,高宗特令處死,乃遣附律,鈞上疏言:"四通等犯在未附律前,不合至死。"手詔曰:"朕聞防禍未萌,先賢所重,宮闕之禁,其可漸歟?昔如姬竊符,朕用為永鑑,不欲今茲自彰其過,所搦憲章,想非濫也。但朕翹心紫禁,思覿引裾,側席朱楹,冀旌折檻。今乃喜得其言,特免四通等死,遠處配流。"鈞尋為太子率更令,兼崇賢館學士。顯慶中卒。所撰《韻旨》二十卷,有集三十卷行於代。
- 6. 《新唐書·蕭鈞傳》:鈞,瑀從子,有才譽。永徽中,累遷諫議大夫、弘文館學士。左武候屬盧文操跳堞盜庫財,高宗以其職主幹,當自盜罪死。鈞曰:"囚罪誠死,然恐天下聞,謂陛下重貸輕法,任喜怒殺人。"帝曰:"真諫議也。"詔原死。太常工為宮人通訊遺,詔殺之,且附律。鈞言:"禁當有漸,雖附律,工不應死。"帝曰:"如姬竊符,朕以為戒,今不濫工死,然喜得忠言。"即宥工,徙遠裔。終太子率更令。
- 7. 按《初學記》收此詩,題為「梁蕭鈞」,《御覽》則僅雲「蕭鈞」,不注朝代。丁福保輯入《全梁詩》,然作者小傳則採《南齊書》卷四五齊太祖十一子鈞傳,另注云:「按《唐書》亦有蕭鈞,蕭瑀從子也,仕至太子率更令。」又於詩題下注:「此詩類唐人作,當為唐蕭鈞也。《初學記》作梁。」其説是。 南齊之蕭鈞,於海陵初立未久即遇害,未入梁,不得梁人。此其一。齊梁之際,南北分割,南人除了出使或奔降,無緣入洛。 此詩明言龍門御溝,非南朝人所作甚明。南齊蕭鈞自十餘歲領江州刺史,至二十二歲遇害,皆在江南,仕歷甚明,無入洛事。此其二。唐之蕭鈞,其曾祖蕭詧為後梁宣帝,祖巋為後梁明帝,父珣入隋復封梁國公,恐徐堅等即因此而誤署其為梁人。此其三。唐史稱鈞「博學有才望」,屢為舍人、學士,其集三十卷,開元《古今書錄》收入。其身份、經歷均與詩合,徐堅亦得以採擷。此其四。 綜以上諸證,故收入。今人逯欽立編《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不收此篇,甚是。
- 8. 卷七十一 表第十一 宰相世系一(蕭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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