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統(501年-531年5月7日
[39]
),字德施,小字維摩,南蘭陵郡蘭陵縣(今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人。南朝梁宗室、文學家,梁武帝蕭衍長子,梁簡文帝蕭綱和梁元帝蕭繹長兄,母為貴嬪丁令光。
[27]
蕭統於天監元年(502年)被冊立為太子。他舉止大方,在東宮以仁德而聞名,受朝野及百姓愛戴。後因“蠟鵝厭禱”一事
[19]
,父子產生嫌隙。中大通三年(531年),蕭統因病早逝,時年三十一歲。諡號昭明,葬安寧陵,史稱“昭明太子”。天正元年(551年),其孫蕭棟即位,追尊蕭統為昭明皇帝
[1]
。大定元年(555年),蕭統第三子蕭詧建立西梁,再加廟號為高宗
[2]
。
蕭統酷愛讀書,篤好玄學,在太子位上廣納人才,勤於著述。當時東宮號稱有書近三萬卷,“名才並集,文學之盛”,被認為是自晉、宋以來從未有過的現象
[17]
。他主持編撰的《文選》(史稱《昭明文選》),選錄先秦至梁的詩文辭賦七百餘首,是中國現存最早的大型詩文總集,後世形成專門研究《文選》的“選學”
[36]
。
(概述內圖片來源:《三才圖會》
[22]
)
- 出生日期
- 501年
- 逝世日期
- 531年5月7日
- 主要作品
- 《昭明文選》
- 主要成就
- 主持編撰《文選》
- 諡 號
- 昭明太子→昭明皇帝(追尊)
- 廟 號
- 高宗(西梁追尊)
- 陵 墓
- 安寧陵
蕭統人物生平
編輯蕭統幼年立儲
蕭統仁德東宮
天監八年(509年)九月,蕭統於壽安殿講《孝經》,盡通大義。講畢,親臨釋奠於國學。蕭統極富同情心。他十二歲時,去觀看審判犯人,他仔細研究案卷之後,説:“這人的過錯情有可原,我來判決可以嗎?” 刑官答應了,於是他就作了從輕的判決。事後,刑官向蕭衍彙報了情況,蕭衍對他表示嘉許。
[5]
天監十四年(515年)正月朔旦,蕭衍臨軒,冠蕭統於太極殿。按舊制,蕭統著遠遊冠、金蟬翠緌纓,到蕭統時,蕭衍下詔加戴金博山。蕭統儀態優美,舉止端正,讀書數行並下,過目便能記憶。每次遊宴祖道,賦詩至十數韻,有的時候作劇韻,思考一下便出來了,無所點易。蕭衍大弘佛教,親自講説。蕭統亦素信三寶,遍覽眾經。乃於宮內別立慧義殿,專為法集之所,招引名僧。自立《三諦法義》。
[6]
普通元年(520年)四月,甘露降於慧義殿,時人將這一祥瑞的出現歸結於蕭統的至德所感。
[20]
普通七年(526年)十一月,丁貴嬪生病,蕭統回到永福宮,從早到晚侍奉母親,睡覺沒有脱過衣服。母親死時,他徒步跟從母親喪儀回宮,直到入殮,沒進過一口湯水,時常痛哭到昏厥。蕭衍派中書舍人顧協向他傳達自己的話:“居喪不能哀痛過度危及生命,這是聖人的規定,無力勝任喪事就等於不孝。有我在,你哪能這樣毀傷自己的身體!趕快勉強喝點稀粥。”蕭統被迫進食數口,從此直到丁貴嬪下葬,他每天只喝麥粥一升。蕭衍又訓導説:“聽説你吃的過少,越來越瘦。我近來沒有別的病,只因為你這樣,胸中也填塞成疾。所以你應該勉強自己多吃點,別讓我老替你擔心。”雖然蕭衍多次勸説逼迫,蕭統在居喪期間每天吃的不超過一溢,沒吃過蔬菜水果。他平常身體粗壯,腰帶超過十圍,這時竟削減大半。每次入朝,士民看到他如此消瘦,無不落淚。
[8]
普通(520年-527年)年間,南梁發動北伐,建康米價因此上漲。蕭統便命令給他減衣縮食。每到雨雪不住的天氣,就派心腹左右巡視街巷,看到貧困人家和流浪街頭者,便私下用米賑濟,每人給十石。又拿出宮中的布帛,每年縫製衣褲,各三千件,冬天用來施捨給沒有衣物的人。他做這些事,都務求隱藏身份,不讓別人知道這是他做的。如果有人死去無棺收殮,蕭統就施捨棺木。每次聽到遠近百姓遭受賦税勞役之苦,他總會變得面色沉重。又常因為户籍調查數目與實際情況不符,民間負擔過重而不安。
[29]
吳興郡屢次因受水災歉收,有人建議朝廷挖掘河道泄洪入江浙一帶。中大通二年(530年)春天,蕭衍派前交州刺史王弈持符節徵發吳、吳興、信義三郡民丁去服役。蕭統聞訊,上疏説:“聽説現在派王弈等調東三郡民丁開挖河道,往震澤泄洪,這樣吳郡一處就不會再有水災,可以一勞永逸,以後一定能獲利。但有些事情沒有露苗頭時是難以發現的,我有一點兒不成熟的看法:聽説吳興屢年歉收,人民多外出逃荒,吳郡十城,也不是全都保收,只有信義郡去年秋天收成還好,也不是能經常多加役使的。眼下東部糧價騰貴,經常出現劫盜,當地官員都隱瞞不報。如今前方出征的人還沒回來,強壯勞力稀少,此次工程雖然不大,我怕也難以完成。差吏一敲門,就成為危害民眾的虎狼。再者出丁役之處,遠近不一,等到集合起來,就耽誤了蠶事與農耕。去年被稱為豐年,官府與民間的糧食尚且都還不足,如果再加上現今生活無着,恐怕就會產生更大弊端。況且那些不法之徒都在窺探虛實,如果良民都去服役,那麼盜賊就會更多起來。這樣吳興還未受益,內地已先蒙受其害。不知是否可以先放一放這項工程,等到以後富足了再説?”蕭衍優詔曉諭他。
[30]
蕭統父子嫌隙
當初,蕭統在埋葬丁貴嬪之時,曾派人四處求購風水好的墓地。有人向宦官俞三副行賄,求他幫助將自己的地賣與蕭統,並説如果得到三百萬錢的話,則將其中的一百萬錢送給俞三副。俞三副於是便暗中啓奏蕭衍,説:“太子所購之地,不如現在這塊土地對陛下您更吉祥。”蕭衍步入晚年後,多所忌諱,便命人將這塊地買了下來。丁貴嬪下葬後,有個道士説:“這塊地不利於長子,但如果鎮一鎮,或許還可以寬延一下。”於是蕭統便將蠟鵝及其他物品埋在了丁貴嬪墓旁的長子之位。宮監鮑邈之、魏雅當初都很受蕭統寵幸,鮑邈之不如魏雅得寵,逐漸被疏遠,便暗中向蕭衍啓奏道:“魏雅為太子厭禱。”蕭衍派人去墓地挖掘,果然挖到了蠟鵝等物品。蕭衍大驚,想要徹查此事,宰相徐勉竭力勸諫,這才使他作罷。最後蕭衍只誅殺了那位道士。但蕭統因為此事,餘生都感到羞憤,難以辨明。
[9-10]
蕭統英年早逝
蕭統塑像(3張)
蕭統死後餘波
蕭統死後,按例蕭衍當立其長子、南徐州刺史蕭歡為太子,但他由於之前的嫌隙,轉而屬意晉安王蕭綱,同時認為天下初定,“不可以少主主大業”。自中大通三年(531年)四月至五月,蕭衍遲疑未決。直到五月二十一日才決定封蕭歡為豫章王,命其回鎮。
[10]
五月二十七日,蕭衍正式立蕭綱為太子。為補償蕭統一系,同時堵住天下人對他“廢嫡立庶”行為的非議,蕭衍破格將蕭統的諸子都封在大郡,除蕭歡封在豫章外,枝江公蕭譽封河東郡王,曲江公蕭詧封岳陽郡王,蕭颭封武昌郡王,蕭譼封義陽郡王;女兒視同正主;太子妃蔡氏的待遇不變,只是遷居金華宮,與東宮相區別。
[26]
蕭統主要影響
編輯- 選學
蕭統酷愛讀書,記憶力極強。五歲就讀遍儒家的“五經”,讀書時,“數行並下,過目皆憶”。他更喜歡“引納才學之士,賞愛無倦”。所以他身邊團結了一大批有學識的知識分子,經常在一起“討論文籍,或與學士商榷古今,繼以文章着述,率以為常。”《南史》本傳稱“於時東宮有書籍三萬卷,名才並集,文學之盛,晉、宋以來未之有也。”
[16]
蕭統在文學上的貢獻,主要是其主編的中國現存編選最早的漢族詩文總集《昭明文選》。《昭明文選》選錄了自先秦迄梁共一百三十位作家的作品七百餘篇,按文體和題材分類編排。如詩歌這一體裁,下分補亡、述德、勸勵、獻詩、公宴、祖餞、詠史、百一、遊仙、招隱、反招隱、遊覽、詠懷、哀傷、贈答、行旅、軍戎、郊廟、樂府、輓歌、雜歌、雜詩、雜擬二十三門,反映出當時文體發展之全備及文體辨析之精細。
[35]
各種版本的《昭明文選》(2張)
蕭統的《文選》在中國文學史上有着十分重大的意義。它不僅彙集並保存了中國上古、中古文學大量優秀的文人文學作品,展示了某一特定時代人們所形成的文學觀念、文學風尚以及文體的發展情況,而且還成為唐宋社會士人必讀的文學範本。
[35]
後世還形成了專門研究《文選》的“選學”。
[34]
- 佛學
蕭統崇信佛教
[11]
,佛教大乘經典《金剛經》中“三十二分則”的編輯,即為他所作。原本長篇連貫的經文,經過他整理成為容易傳誦理解的三十二個分則,各段並補充濃縮精要的副標題。
- 詩歌
蕭統歷史評價
編輯姚察:孟軻有言:“雞鳴而起,孳孳為善者,舜之徒也。”若乃布衣韋帶之士,在於畎畝之中,終日為之,其利亦已博矣。況乎處重明之位,居正體之尊,克念無怠,烝烝以孝。大舜之德,其何遠之有哉!
[17]
(《梁書》)
姚思廉:①太子生而聰睿……太子性仁孝……。②太子美姿貌,善舉止。讀書數行並下,過目皆憶。③太子明於庶事,纖毫必曉,……平斷法獄,多所全宥,天下皆稱仁。④性寬和容眾,喜愠不形於色。⑤太子孝謹天至……。⑥太子仁德素著……。
[17]
(均引自《梁書》)
孫承恩:睿資天啓,令德夙聞。恭儉自居,仁柔愛人。纂輯辭章,博渉典籍。潛文梵教,茲其蔽惑。
[13]
(《古像贊》)
蕭統軼事典故
編輯蕭統三慶
蕭統出生時,是年近四十的蕭衍的嫡子;當時有東昏侯大將徐元瑜歸降;又有荊州使者來,報稱留守後方的宗室蕭穎胄(蕭衍掌權的主要對手)突然逝世。於是時人稱這三件事為“三慶”。不久後,蕭衍所率的部隊又攻克了齊都建康,所以時人根據蕭統的降生,認為這是天命所歸的表現。
[28]
蕭統為人至孝
蕭統少時即有才氣,且深通禮儀,性情純孝仁厚,喜愠不形於色。他十六歲時,母親病重,他就從東宮搬到永福省他母親的住處,朝夕侍疾,衣不解帶。母親去世後,他悲切欲絕,飲食俱廢。他父親幾次下旨勸逼,才勉強進食,但仍只肯吃水果、蔬食。他本來身材健壯,等守喪出服後已變得羸瘦不堪,官民們看了,無不感動落淚。
[8]
蕭統人際關係
編輯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父親 | 蕭衍(464-549) | 南梁開國皇帝(502-549在位)。諡號武皇帝,廟號高祖。 |
母親 | 丁令光(485-526) | |
正室 | 蔡氏 | |
妾室 | 龔氏(?-562) | |
長子 | 蕭歡(?-541) | 官至江州刺史、豫章郡王。蕭棟即位後追尊梁安帝。 |
次子 | 蕭譽(?-550) | 官至湘州刺史,封河東王。侯景之亂時死於諸王內鬥。後贈丞相,諡號“武桓”。 |
三子 | 蕭詧(519-562) | 梁時官拜雍州刺史,封岳陽王。後為西梁開國皇帝(555-562)。死後諡號宣皇帝,廟號中宗。 |
四子 | 蕭颭 | 官至東揚州刺史,武昌郡王。 |
五子 | 蕭譼(?-537) | 一作蕭鑑,封義陽郡王。 |
女兒 | 蕭氏 |
蕭統主要作品
編輯蕭統篤好玄學,編有或著有《文集》二十卷,典誥類的《正序》十卷,五言詩精華《英華集》二十卷。還主持編選有《昭明文選》。 其《正序》和《文章英華》佚失已久。《文集》明清以來有多種輯本,如宋明以後有《昭明太子集》。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年出版了《昭明太子集校注》,由俞紹初校注;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梁昭明太子蕭統集逐字索引》,極便使用。
[34]
《昭明文選》主要收錄詩文辭賦,除了少數贊、論、序、述被認為是文學作品外,一般不收經、史、子等學術著作。其選取內容的標準是“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即情義與辭采內外並茂,偏於一面則不收。蕭統有意識地把文學作品同學術著作、疏奏應用之文區別開來,反映了當時對文學的特徵和範圍的認識日趨明確。後世注本主要有兩種:一是唐顯慶年間李善注本,改分原書30卷為60卷;一是唐開元六年(718年)呂延祚進表呈上的五臣(呂延濟、劉良、張銑、呂向、李周翰)注本。近代以來有《四部叢刊》本、《四部備要》本及中華書局以胡刻本斷句。
[12]
李善注和《六臣註文選》分別於1986年和1977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與中華書局分別出版,最為通行。
[34]
詩 | |
---|---|
文 | 《殿賦》《銅博山香爐賦》《扇賦》《芙蓉賦》《鸚鵡賦》《蟬賦》《議東宮禮絕傍親令》《與晉安王綱令》《與明山賓令》《與殷芸令》《與東宮官屬令》《答玄圃園講頌啓令》《請停吳興等三郡丁役疏》《謝敕賚地圖啓》《謝敕賚水犀如意啓》《謝敕賚廣州甌等啓》《謝敕賚銅造善覺寺塔露盤啓》《謝敕賚河南菜啓》《謝敕賚大菘啓》《謝敕賚魏國所獻錦等啓》《謝敕賚邊城橘啓》《謝敕賚看講啓》《謝敕參解講啓》《謝敕賚制旨大涅槃經講疏啓》《敕賚制旨大集經講疏啓》《錦帶書十二月啓》《與何胤書》《答晉安王書》《答湘東王求<文集>及<詩苑英華書>》《誡諭殷鈞手書》《與張緬弟纘書》《答雲法師請開講書》《又答雲法師書》《七契》《陶淵明集序》《文選序》《同泰寺僧正講詩序》《爾雅製法則贊》《弓矢贊》《蟬贊》《陶淵明傳》《祭達磨大師文》 |
蕭統後世紀念
編輯- 昭明太子墓
2013年,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獅子衝發現了兩座罕見的帶有明確紀年的大型南朝磚印壁畫墓。墓室曾遭嚴重盜毀,根據出土文物,墓主考古工作者推測墓主為蕭統及其生母丁貴嬪。但由於種種原因,墓室發掘工作還未完成的情況下就被國家文物局下令回填。
[18]
[37]
- 讀書枱
鎮江招隱山讀書枱(4張)
- 地方遺蹟與信仰
池州人敬奉蕭統,以唐宋為甚,延續至今。蕭統被池州民間稱為“案菩薩”和“文孝昭明聖帝”,池州儺戲也尊蕭統為神靈。晚唐詩人羅隱曾寫道:“秋浦昭明廟,乾坤一白眉。神通高學識,天下鬼神師。”宋人黃庭堅《貴池詩》自注:“池人祀昭明為郭西九郎。時新覆大舟,人以為神之感也。”南宋端平二年(1235年),池州知州王伯大為紀念蕭統在秀山編《昭明文選》,將池州城的西秋浦門易名秀山門。
[38]
蕭統史料索引
編輯《南史》卷53《昭明太子傳》
[16]
《梁書》卷8《昭明太子傳》
[17]
- 參考資料
-
- 1. 《資治通鑑》卷164:(八月)丙寅,追尊昭明太子為昭明皇帝,豫章安王為安皇帝,金華敬妃為敬太皇太后,豫章太妃王氏為皇太后,妃張氏為皇后。
- 2. 《資治通鑑》卷166:梁王詧即皇帝位於江陵,改元大定;追尊昭明太子為昭明皇帝,廟號高宗,妃蔡氏為昭德皇后;尊其母龔氏為皇太后,立妻王氏為皇后,子巋為皇太子。
- 3. 《資治通鑑》卷145:(天監元年)甲子,立皇子統為太子。
- 4. 《梁書》卷2《武帝記中》:(天監元年)冬十一月己未,立小廟。甲子,立皇子統為皇太子。
- 5. 《南史》卷53《昭明太子傳》:(天監)八年九月,於壽安殿講《孝經》,盡通大義。講畢,親臨釋奠於國學。年十二,於內省見獄官將讞事。問左右曰:“是皂衣何為者?”曰:“廷尉官屬”。召視其書,曰:“是皆可念,我得判否?”有司以統幼,紿之曰“得。”其獄皆刑罪上,統皆署杖五十。有司抱具獄,不知所為,具言於帝,帝笑而從之。自是數使聽訟,每有欲寬縱者,即使太子決之。建康縣讞誣人誘口,獄翻,縣以太子仁愛,故輕當杖四十。令曰:“彼若得罪,便閤家孥戮,今縱不以其罪罪之,豈可輕罰而已?可付冶十年。”
- 6. 《南史》卷53《昭明太子傳》:(天監)十四年正月朔旦,帝臨軒,冠太子於太極殿。舊制太子著遠遊冠、金蟬翠緌纓,至是詔加金博山。太子美姿容,善舉止,讀書數行並下,過目皆憶。每遊宴祖道,賦詩至十數韻,或作劇韻,皆屬思便成,無所點易。帝大弘佛教,親自講説。太子亦素信三寶,遍覽眾經。乃於宮內別立慧義殿,專為法集之所,招引名僧。自立《三諦法義》。
- 7. 《南史》卷53《昭明太子傳》:時俗稍奢,太子欲以己率物,服御樸素,身衣浣衣,膳不兼肉。
- 8. 《資治通鑑》卷151:丁貴嬪卒,太子水漿不入口,上使謂之曰;“毀不滅性,況我在邪!”乃進粥數合。太子體素肥壯,腰帶十圍,至是減削過半。
- 9. 《資治通鑑》卷155:初,昭明太子葬其母丁貴嬪,遣人求墓地之吉者。或賂宦者俞三副求賣地,雲若得錢三百萬,以百萬與之。三副密啓上,言"太子所得地,不如今地於上為吉"。上年老多忌,即命市之。葬畢,有道士雲:"此地不利長子,若厭之,或可申延。"乃為蠟鵝及諸物埋於墓側長子位。宮監鮑邈之、魏雅初皆有寵於太子,邈之晚見疏於雅,乃密啓上雲:"雅為太子厭禱。"上遣檢掘,果得鵝物,大驚,將窮其事。徐勉固諫而止,但誅道士。由是太子終身慚憤,不能自明。及卒,上徵其長子南徐州刺史華容公歡至建康,欲立以為嗣,銜其前事,猶豫久之,卒不立,庚寅,遣還鎮。
- 10. 《南史》卷53《昭明太子傳》:初,丁貴嬪薨,太子遣人求得善墓地。將斬草,有賣地者因閹人俞三副求市,若得三百萬,許以百萬與之。三副密啓武帝,言太子所得地,不如今所得地於帝吉,帝末年多忌,便命市之。葬畢,有道士善圖墓,雲“地不利長子,若厭伏或可申延”。乃為蠟鵝及諸物埋墓側長子位。有宮監鮑邈之、魏雅者,二人初併為太子所愛,邈之晚見疏於雅,密啓武帝雲:“雅為太子厭禱。”帝密遣檢掘,果得鵝等物。大驚,將窮其事。徐勉固諫得止,於是唯誅道士,由是太子迄終以此慚慨,故其嗣不立。後邵陵王臨丹陽郡,因邈之與鄉人爭婢,議以為誘略之罪牒宮,簡文追感太子冤,揮淚誅之。邈之兄子僧隆為宮直,前未知邈之侄,即日驅出。先是人間謠曰:“鹿子開城門,城門鹿子開,當開復未開,使我心徘徊。城中諸少年,逐歡歸去來。”鹿子開者,反語為來子哭,雲帝哭也。歡前為南徐州,太子果薨,遣中書舍人臧厥追歡,於崇正殿解發臨哭。歡既嫡孫,次應嗣位,而遲疑未決。帝既新有天下,恐不可以少主主大業,又以心銜,故意在晉安王,猶豫自四月上旬至五月二十一日方決。歡止封豫章王還任。往謠言“心徘徊”者,未定也。“城中諸少年,逐歡歸去來”。復還徐方之象也。歡字孟孫,位雲麾將軍、江州刺史。薨,諡安王。子棟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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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中國曆代名人圖像多圖概覽(蕭統) .浙江圖書館[引用日期2021-10-07]
- 23. 《南史》卷53《昭明太子傳》:三年三月,遊後池,乘雕文舸摘芙蓉。姬人盪舟,沒溺而得出,因動股,恐貽帝憂,深誡不言,以寢疾聞。武帝敕看問,輒自力手書啓。及稍篤,左右欲啓聞,猶不許,曰:“云何令至尊知我如此惡?”因便嗚咽。四月乙巳,暴惡,馳啓武帝,比至已薨,時年三十一。帝臨哭盡哀,詔斂以袞冕,諡曰昭明。五月庚寅,葬安寧陵,詔司徒左長史王筠為哀冊文。朝野惋愕,都下男女奔走宮門,號泣滿路。四方甿庶及疆徼之人,聞喪者哀慟。
- 24. 《梁書》卷8《昭明太子傳》:初,高祖未有男,義師起,太子以齊中興元年九月生於襄陽。
- 25. 《梁書》卷2《武帝紀中》:天監元年夏四月丙寅,高祖即皇帝位於南郊。
- 26. 《南史》卷53《昭明太子傳》:薨後,長子東中郎將南徐州刺史華容公歡封豫章郡王,次子枝江公譽封河東郡王,曲江公察封岳陽郡王,颭封武昌郡王,鑑封義陽郡王,各三千户。女悉同正主。蔡妃供侍,一同常儀,唯別立金華宮為異。帝既廢嫡立庶,海內噂〈口沓〉,故各封諸子大郡,以慰其心。
- 27. 《南史》卷53《昭明太子傳》:昭明太子統,字德施,小字維摩,武帝長子也。以齊中興元年九月生於襄陽。
- 28. 《南史》卷53《昭明太子傳》:以齊中興元年九月生於襄陽。武帝既年垂強仕,方有冢嗣;時徐元瑜降;而續又荊州使至,雲:"蕭穎胄暴卒。”時人謂之三慶。少日而建鄴平,識者知天命所集。
- 29. 《南史》卷53《昭明太子傳》:普通中,大軍北侵,都下米貴。太子因命菲衣減膳。每霖雨積雪,遺腹心左右周行閭巷,視貧困家及有流離道路,以米密加振賜,人十石。又出主衣絹帛,年常多作襦褲,各三千領,冬月以施寒者,不令人知。若死亡無可斂,則為備棺槥。每聞遠近百姓賦役勤苦,輒斂容變色。常以户口未實,重於勞擾。
- 30. 《南史》卷53《昭明太子傳》:吳郡屢以水災不熟,有上言當漕大瀆,以瀉浙江。中大通二年春,詔遣前交州刺史王弈假節,發吳、吳興、信義三郡人丁就役。太子上疏曰:“伏聞當遣王弈等,上東三郡人丁開漕溝渠,導泄震澤,使吳興一境無覆水災,暫勞永逸,必獲後利。未萌難睹,竊有愚懷。所聞吳興累年失收,人頗流移,吳郡十城,亦不全熟,唯信義去秋有稔,復非恆役之民。今日東境谷稼猶貴,劫盜屢起,所在有司,皆不聞奏。今征戍未歸,強丁疏少,此雖小舉,竊恐難合。吏一呼門,動為人蠹。又出丁之處,遠近不一,比得齊集,已妨蠶農。去年稱為豐歲,公私未能足食,如復今茲失業,慮恐為弊更深。且草竊多伺候人間虛實,若善人從役,則抄盜彌增。吳興未受其益,內地已離其弊。不審可得權停此功,待優實以不?”武帝優詔以喻焉。
- 31. 《全梁文·卷十九》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2-01-01]
- 32. 《全梁文·卷二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2-01-01]
- 33. 《梁詩·卷十四》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2-01-01]
- 34. 陳德弟 著.先秦至隋唐五代藏書家考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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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昭明太子蕭統墓等4座南朝大墓再現“國寶磚畫” .南報網.2019-07-05[引用日期2022-06-27]
- 38. 陳春明 主編.漫步秋浦 貴池卷:經濟日報出版社,2009-09:16
- 39. 注:據中國台灣“中央研究院”的“兩千年中西曆轉換”網站查詢,南梁武帝中大通三年四月乙巳日為西元531年5月7日。
- 40. 《梁書·卷一·武帝上》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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