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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永藻

鎖定
蕭永藻(1644~1729),漢軍鑲白旗人,佐領蕭養元之子,清朝大臣。
蕭永藻由廕生出身,官至兵部尚書吏部尚書議政大臣太子太傅
本    名
蕭永藻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日期
1644年
逝世日期
1729年
旗    籍
漢軍鑲白旗
官    職
兵部尚書、吏部尚書、議政大臣、太子太傅
人物生平
廕生刑部筆帖式。康熙十六年(1677),授內閣中書。康熙十七年(1678),遷禮部員外郎,襲佐領。康熙二十四年(1685),遷郎中。康熙二十七年(1688),監湖口税務。歷任授御史。康熙二十八年(1689),遷內閣侍讀學士。康熙三十四年(1695),遷順天府尹
康熙三十五年(1696),擢廣東巡撫。疏言:“錢多價賤,每千市價三錢二三分,兵領一兩之餉,不及數錢之用。民亦因錢賤,貨物難行。請暫停鼓鑄。”又疏言:“開山發礦,多人羣聚,良莠淆雜,臣通飭嚴禁。近有長寧匪徒集眾私採,知縣尤鵬翔請飭部議處。”尤鵬翔坐奪官。
康熙三十九年(1700),給事中湯右曾劾蕭永藻與總督石琳黎人爭鬥事,遲至一載始行具題;縱屬吏朘民,民困而為盜,海則電白陽江,山則英德翁源,橫行劫掠。上命蕭永藻與廣西巡撫彭鵬互調職務,入覲,上諭當命效彭鵬所行,並誡薦舉當擇清廉。
康熙四十五年(1706),遷兵部右侍郎湖廣總督石文晟彈劾容美土司田舜年不法,命左都御史梅鋗、內閣學士二格往讞,與石文晟異議;覆命蕭永藻與大學士席哈納、侍郎張廷樞覆讞,還奏田舜年已死,無諸僣越狀。
康熙四十六年(1707)正月,擢都察院左都御史。九月,遷兵部尚書
康熙四十八年(1708),湖南巡撫趙申喬提督俞益謨交惡互劾,命蕭永藻偕副都御史王度昭往按,得俞益謨違例缺兵額狀,趙申喬事事苛求,非大臣體,並擬奪官,上罷俞益謨,留趙申喬。
康熙四十九年(1709),調吏部尚書,旋授文華殿大學士
康熙五十六年(1717),列議政大臣
康熙六十一年(1722),雍正帝即位,加太子太傅銜,命駐馬蘭峪總理景陵事務。
雍正五年(1727),宗人府奏護陵閒散宗室廣善恩給公銜,在陵寢居住,越分請安,蕭永藻不先阻,當奪官,上責蕭永藻自恃其有操守,驕矜偏執,惟知阿諛允禵,長其傲慢狂肆之罪,如議奪官,仍命護陵自效。
雍正七年(1729),卒,年八十六。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