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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子云
鎖定
蕭子云(487年-549年),字景喬,蘭陵郡(今山東省臨沂市)。南朝梁史學家、書法家、文學家。齊高帝蕭道成之孫,豫章王蕭嶷第九子。
建武四年(497年),蕭子云受封新浦縣侯。梁武帝即位後,歷任秘書郎,後遷太子舍人、司徒左長史、員外散騎常侍、國子祭酒、侍中、東陽太守、宗正卿。
- 別 名
- 蕭景喬
- 字
- 景喬
- 所處時代
- 南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丹陽郡建康縣(今江蘇南京)
- 出生日期
- 487年
- 逝世日期
- 549年
- 主要成就
- 三蕭之一
-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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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一百一十卷
《東宮新記》二十卷,另有文集十九卷 - 本 名
- 蕭子云
蕭子云人物生平
南齊建武四年(497年),蕭子云受封新浦縣侯。南梁天監初年,降爵為縣子。蕭子云從小勤奮學習,文采過人。30歲任秘書郎,後遷太子舍人,著《東宮新記》。累遷北中郎外兵參軍、晉安王文學、司徒主簿、丹陽尹丞,北中郎廬陵王諮議參軍,兼尚書左丞。
大同二年(536年),遷員外散騎常侍、國子祭酒,領南徐州大中正。頃之,復為侍中,祭酒、中正如故。七年,出為仁威將軍、東陽太守。中大同元年(546年),還拜宗正卿。太清元年(547年),復為侍中、國子祭酒,領南徐州大中正。侯景之亂時,東逃晉陵郡(治所在今江蘇省常州市),餓死於顯雲寺僧房,年六十三歲。
蕭子云主要成就
蕭子云文學
蕭子云著有《晉書》(已佚,有輯本1卷)、《東宮新記》。
《春思詩》:春風蕩羅帳,餘花落鏡奩,池荷正卷葉,庭柳復垂檐,竹柏君自改,團扇妾方嫌,詎能憐故素,終為泣新縑。
[1]
《歲暮直廬賦》:日躔女度,歲華雲暮,衡輕炭燥,權重泉涸,藏玄武於大陰,蟄螣蛇於高霧,日臨圭而易落,晷中杙而南傃,凝寒氣於廣庭,洞層陰於端庫,風餮切而晚作,雲滄浪而晦景,霰的皪於彤庭,霙葳蕤於丹屏,韜罘罳之飛棟,沒屠蘇之高影,始飄舞於圓池,終停華於方井。
[2]
《落日郡西齋望海山》:“漁舟暮出浦, 漢女採蓮歸。夕雲向山合,水烏望田飛。蟬鳴早秋至,蕙草無芳菲。故隱天山北, 夢想日依依。”
《題鬱木洞二首》、《贈吳均詩》、《相和六引》等。
蕭子云書法
善於草隸書法,善效鍾元常(鍾繇)、王逸少(王羲之)之書,而微變字體,自覺功進,其書亦雅。被梁武帝贊為“筆力駿勁,心手相應。巧逾杜度(東漢草書家),美過崔實,當與元常並驅爭先。”蕭子云書法名聲遠播。百濟國派使者前來南朝求購其書法作品。時蕭子云任丹楊郡丞,使者候於道,見子云,遂迎向前拜謁,曰:“侍中尺牘之美,遠流海外,今日所求,唯名跡也。”隨之,蕭子云揮毫3日,書30紙與百濟國使者。
蕭子云親屬成員
蕭子云長輩
祖父:齊高帝蕭道成。
祖母:昭皇后劉智容。
父親:豫章文獻王蕭嶷。
蕭子云兄弟
蕭子廉,字景藹,永新侯
蕭子恪,字景衝,南康縣侯
蕭子操,泉陵侯
蕭子行,洮陽侯
蕭子光
蕭子笵,字景則,祁陽縣侯,南朝文學家
蕭子質
蕭子開,字景發
蕭子云妻妾
正室:王氏,出身琅琊王氏。
蕭子云兒子
長子:蕭氏,子云長子無載,僅載“第二子特”。
次子:蕭特,字世達,海鹽令。早卒。
[4]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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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藝文類聚·卷三十二·人部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3-24]
- 2. 藝文類聚·卷三·歲時上·據明本補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3-24]
- 3. 陔餘叢考·卷二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3-24]
- 4. 梁書·列傳第二十九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0-02-03]
- 5. 蕭子云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15]
- 6.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九◎蕭子恪弟子範 子顯 子云 子暉-梁書(唐)姚思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9-30]
- 7. 《梁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九》:子云字景喬,子恪第九弟也。年十二,齊建武四年,封新浦縣侯,自制拜章,便有文采。天監初,降爵為子。既長勤學,以晉代竟無全書,弱冠便留心撰著,至年二十六,書成,表奏之,詔付秘閣。子云性沈靜,不樂仕進。年三十,方起家為秘書郎。遷太子舍人,撰《東宮新記》,奏之,敕賜束帛。累遷北中郎外兵參軍,晉安王文學,司徒主簿,丹陽尹丞。時湘東王為京尹,深相賞好,如布衣之交。遷北中郎廬陵王諮議參軍,兼尚書左丞。大通元年,除黃門郎,俄遷輕車將軍,兼司徒左長史。二年,入為吏部。三年,遷長兼侍中。中大通元年,轉太府卿。三年,出為貞威將軍、臨川內史。在郡以和理稱,民吏悦之。還除散騎常侍,俄復為侍中。大同二年,遷員外散騎常侍、國子祭酒,領南徐州大中正。頃之,復為侍中,祭酒、中正如故。 梁初,郊廟未革牲牷,樂辭皆沈約撰,至是承用,子云始建言宜改。啓曰:"伏惟聖敬率由,尊嚴郊廟,得西鄰之心,知周、孔之跡,載革牢俎,德通神明,黍稷蘋藻,竭誠嚴配,經國制度,方懸日月,垂訓百王,於是乎在。臣比兼職齋官,見伶人所歌,猶用未革牲前曲。圜丘視燎,尚言'式備牲牷';北郊《諴雅》,亦奏'牲雲孔備';清廟登歌,而稱'我牲以潔';三朝食舉,猶詠'朱尾碧鱗'。聲被鼓鍾,未符盛制。臣職司儒訓,意以為疑,未審應改定樂辭以不?"敕答曰:"此是主者守株,宜急改也。"仍使子云撰定。敕曰:"郊廟歌辭,應須典誥大語,不得雜用子史文章淺言;而沈約所撰,亦多舛謬。"子云答敕曰:"殷薦朝饗,樂以雅名,理應正採《五經》,聖人成教。而漢來此制,不全用經典;約之所撰,彌復淺雜。臣前所易約十曲,惟知牲牷既革,宜改歌辭,而猶承例,不嫌流俗乖體。既奉令旨,始得發矇。臣夙本庸滯,昭然忽朗,謹依成旨,悉改約制。惟用《五經》為本,其次《爾雅》、《周易》、《尚書》、《大戴禮》,即是經誥之流,愚意亦取兼用。臣又尋唐、虞諸書,殷《頌》周《雅》,稱美是一,而復各述時事。大梁革服,偃武修文,制禮作樂,義高三正;而約撰歌辭,惟浸稱聖德之美,了不序皇朝製作事。《雅》、《頌》前例,於體為違。伏以聖旨所定《樂論》,鐘律緯緒,文思深微,命世一出,方懸日月,不刊之典,禮樂之教,致治所成。謹一二採綴,各隨事顯義,以明製作之美。覃思累日,今始克就,謹以上呈。"敕並施用。 子云善草隸書,為世楷法。自雲善效鍾元常、王逸少而微變字體。答敕雲:"臣昔不能拔賞,隨世所貴,規摹子敬,多歷年所。年二十六,著《晉史》,至《二王列傳》,欲作論語草隸法,言不盡意,遂不能成,略指論飛白一勢而已。十許年來,始見敕旨《論書》一卷,商略筆勢,洞澈字體;又以逸少之不及元常,猶子敬之不及逸少。自此研思,方悟隸式,始變子敬,全範元常。逮爾以來,自覺功進。"其書跡雅為高祖所重,嘗論子云書曰:"筆力勁駿,心手相應,巧逾杜度,美過崔實,當與元常並驅爭先。"其見賞如此。 七年,出為仁威將軍、東陽太守。中大同元年,還拜宗正卿。太清元年,復為侍中、國子祭酒,領南徐州大中正。二年,侯景寇逼,子云逃民間。三年三月,宮城失守,東奔晉陵,餒卒於顯靈寺僧房,年六十三。所著《晉書》一百一十卷,《東宮新記》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