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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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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俛(fǔ)(?—842年3月16日),一作蕭俯,字思謙,南蘭陵(今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人。唐朝宰相,中書侍郎蕭華之孫、殿中侍御史蕭恆之子。
蕭俛出身蘭陵蕭氏齊梁房,舉進士,通過制科考試,授右拾遺並遷右補闕,後召為翰林學士。在同科好友皇甫鎛令狐楚的推薦下,以御史中丞的身份襲封徐國公。唐穆宗即位之後,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因為彈劾王播收受賄賂,被罷知政事頭銜,以太子少保的身份分司東都。唐文宗時期,以太子太傅致仕。
會昌二年(842年),去世,追贈太尉
別    名
蕭俯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南蘭陵
逝世日期
842年3月16日
本    名
蕭俛

蕭俛人物生平

蕭俛的生年不詳,但他的家世卻十分顯赫,六世叔祖蕭瑀、曾祖父蕭嵩、祖父蕭華、堂伯父蕭復都擔任過宰相。
父親蕭恆是殿中侍御史

蕭俛早年經歷

貞元七年(791年),蕭俛得中進士,他和皇甫鎛令狐楚屬於同榜進士,三人從此成為摯友。 [1] 
元和元年(806年),蕭俛以前進士的身份登賢良方正科,被授予右拾遺的官職,後遷右補闕 [2-3] 
元和三年(808年),時任右僕射、判度支的裴均結交權貴,希望能夠擔任宰相。他的黨羽意圖動搖宰相李吉甫的地位,於是他們宣稱在直言極諫科中諷刺時政、觸犯權貴的言辭都是指向李吉甫。蕭俛和其他諫官李約獨孤鬱、李正辭秘密地上疏陳奏才讓憲宗意解。 [4] 
元和六年(811年),時任右補闕的蕭俛奉命和諫議大夫孟簡、給事中劉伯芻、工部侍郎歸登等人在豐泉寺翻譯《大承本生心地觀經》。 [5]  同年,充任翰林學士 [6]  李吉甫任用蕭俛卻罷免同時充任翰林學士的李正辭,人們都疑懼。 [7] 
大約此時,他的朋友柳宗元因為參與順宗年間的“永貞革新”而被貶為永州司馬,寫信請求他的幫助。 [8] 
元和七年(812年),改任司封員外郎。元和九年(814年),改任駕部郎中知制誥,仍任翰林學士。同年他的朋友時任度支郎中的張仲方反對宰相李吉甫的“敬憲”諡號,憲宗大怒,將張仲方貶為遂州司馬。蕭俛也被罷翰林學士頭銜,降授太僕少卿 [9] 
元和十一年(816年)六月,朝廷征討淮西節度使吳元濟,絕大部分官員上書請求罷兵,尤其以蕭俛和翰林學士錢徽的語氣最為急切。 [10]  為了警告這些人,憲宗將時任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的錢徽和時任駕部郎中、知制誥的蕭俛各自解職,只留守本官。 [11] 
元和十三年(818年),皇甫鎛主持朝廷政務,他向憲宗推薦蕭俛,蕭俛被拔擢為御史中丞。第二年,皇甫鎛又推薦令狐楚擔任宰相。然後,二人又再次向憲宗推薦蕭俛。蕭俛也得到了憲宗的看重,升階朝議郎,授勳飛騎尉兼賜緋魚袋,並襲封徐國公的爵位。 [12] 

蕭俛升任宰相

元和十五年(820年)正月,唐憲宗被宦官陳弘志所弒,唐穆宗即位。穆宗正在考慮任命誰為宰相時,令狐楚極力地推薦蕭俛。時任朝議郎、守御史中丞、襲徐國公的蕭俛被拜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他和段文昌同時成為了實質宰相。 [14]  八月,又轉門下侍郎 [13] 
十月,吐蕃入侵涇原地區,穆宗命中使以禁軍支援,並詢問蕭俛:“用兵有必勝的方法嗎?”蕭俛對奏道:“兵是兇器,打仗是危險的事情,聖主不得已才使用它。以仁討不仁,以義討不義,先務招撫,不為掩襲。古時用兵,不絕人祀,不殺病人,不擒老人,不犯田稼。安撫人民,杜絕暴虐是出師的上等,猶如救水火之災。所以王者之師,有徵討而無殺伐,此是必勝之道。如果因為小忿就輕動干戈,使敵人怨恨是師出無名,不但不勝,反是自危之道,本來就應該慎重!”穆宗深以為然。 [15] 
當時諫議大夫鄭覃崔玄亮等人以吐蕃入侵為理由,進諫穆宗減少遊宴享樂,關注政事。穆宗不悦地問蕭俛道:“這些都是什麼人?”蕭俛回答道:“這是諫官。”穆宗意稍解,對蕭俛説:“朕有過失,臣下規勸是盡忠。” [16] 
十一月,考功郎中李渤上奏認為蕭俛、段文昌崔羣擔任宰相以來未獎德義,不黜庸碌,又不能阻止穆宗遊幸驪山,請求將三人考中下等。 [17] 
蕭俛志趣簡潔,從不以名利來玷污自己的聲譽。 [18]  穆宗曾經下詔讓蕭俛為已故成德軍節度使王士真撰寫神道碑,蕭俛回答道:“臣器量狹隘,王承宗不聽從朝廷的命令,行為處事也沒有什麼值得稱讚的地方。如果讓臣撰寫王士真的神道碑,臣不會刻意美化。而神道碑撰寫好後,王家會按照慣例進行饋贈。臣不接受,則違背了陛下安撫軍鎮的計策。臣勉強接受,但這也不是臣生平的意志,臣不願為其秉筆。”穆宗嘉獎了他。 [18] 
長慶元年(821年)春正月,辛丑。西川節度使王播以金銀財寶賄賂宦官,希望能夠成為宰相。段文昌也支持他的行為,蕭俛生性嫉惡如仇,在延英殿中堅決反對,他認為王播貪污納賄,喧於中外,不可以玷污台司。但事情已經決定,穆宗也沒有醒悟過來,蕭俛便三上章請求辭去相位。已未,王播至京城。壬戌,穆宗以蕭俛為尚書右僕射,罷知政事頭銜。蕭俛性格孤傲清高,不跟隨流俗,遵守法律、堅守道義。 [20]  他認為自己輔佐朝政的時間很短暫,拔擢卻太快,請辭去僕射,不被准許。二月,癸酉。改任吏部尚書 [19]  蕭俛又認為吏部需要處理大量繁瑣枯燥的事務,不符合養生之道,請求改換散秩。十月,改任兵部尚書 [20] 
蕭俛在擔任宰相期間,孜孜正道,非常重視名譽。他拔擢官員經常憂慮是否合適,所以很少因為選擇失當而遭遇指責。再加上蕭俛志嫉奸邪,脱屣重位,輿論都稱讚他。 [21]  但他在相位時,因為缺乏軍事遠見而實施地一項舉措,也給唐朝帶來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穆宗依靠憲宗平定藩鎮叛賊的餘威,在繼位初期,兩河安定,四方無擾壤。蕭俛和段文昌屢次進獻太平之策,他們認為天下安寧,不宜窮兵黷武。二人上奏請求穆宗發佈密令給天下軍鎮,每年在一百個人當中,限定八人以“逃亡、死去”的名義減員,稱作“消兵”。穆宗沉湎酒色,不能長遠地看待問題,下詔實施蕭俛的計劃。一時間,有大量的士兵被裁減。這些被裁減的士兵無以為生,又無處可去,只能全部隱藏在山林間為強盜。不久,朱克融王廷湊反叛朝廷,將這些士兵重新召回來。朝廷向藩鎮徵兵,但藩鎮的兵員不充裕,只能另行招募士兵。雖然臨時召集了十五萬士兵,但新招募的士兵沒有戰爭經驗,被一萬叛軍擊敗。因此,唐朝朝廷失去了對“河朔三鎮”的控制權。 [22] 

蕭俛分司東都

長慶二年(822年),蕭俛上表請求分司東都,不被准許。同年三月,改任太子少保。後來蕭俛和段文昌一起在穆宗面前奏事,段文昌阿諛奉承穆宗,蕭俛拂衣謝病去,除同州刺史。 [23] 
長慶四年(824年),唐穆宗駕崩,唐敬宗即位。
寶曆二年(826年)春三月,辛巳。敬宗讓蕭俛以太子少保的身份分司東都。 [24-25] 
寶曆三年(827年),唐敬宗被宦官劉克明所弒,唐文宗即位。文宗以蕭俛為檢校左僕射、守太子少師,蕭俛以疾病推辭,乞求罷免所授予的官職。文宗讓蕭俛以銀青光祿大夫、守尚書左僕射致仕。 [26] 
蕭俛的母親韋夫人賢明知禮,管理家庭非常嚴厲。蕭俛雖然官居宰相,但他侍奉母親時和普通百姓沒有任何區別。母親去世後,蕭俛為母服喪,哀毀過禮。服喪完畢,文宗徵召,蕭俛仍然以疾病推辭。後來蕭俛為了躲避朋友賓客的拜訪謁見,居住在濟源別墅裏。從此逍遙山林,以吟詠窮年。 [27] 
大和八年(834年),文宗冊封魯王李永為皇太子,準備挑選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臣擔任太子老師。文宗看中了蕭俛,徵召他回京城擔任太子少師。蕭俛稱病謝絕,他讓幼弟蕭傑至京城將詔書退還。但文宗還是讓蕭俛以太子太傅的身份致仕。 [28] 
開成二年(837年),蕭俛仲弟蕭俶被授予楚州刺史的官職,蕭俶向文宗辭行時,文宗對他説:“蕭俛是前朝名相,身體精力都沒有衰退,可以回到京城。朕賞賜給他的布帛和詔書,你就將它們帶到濟源以訴説我的心意。”但蕭俛仍然不願意出山為官。 [29] 
會昌二年(842年),二月丙寅,太子太師致仕蕭俛卒。 [30]  追贈太尉,其墓誌由蕭鄴撰。 [31] 

蕭俛人物評價

劉昫:①蕭太師貞獨嫉惡,不為利回,不以夷、惠儗之,俾之經綸,則其道至矣。②蕭、李相才,致之外篇。③俛居相位,孜孜正道,重慎名器。每除一官,常慮乖當,故鮮有簡拔而涉克深,然志嫉奸邪,脱屣重位,時論稱之。 [32] 
宋祁:①俯議銷兵,寧不野哉!當此時,河朔雖挈地還天子,而悍卒頑夫開口仰食者故在,彼皆不能自返於本業者也。又朱克融等客長安,餓且死,不得一官,而俯未有以措置,便欲去兵,使羣臣失職,一日叫呼,其從如市,幽、魏相挺,復為賊淵,可謂見豪末而不察輿薪矣。宰相非其人,禍可既乎!②昏上庸佐,惟不知盜故也。引妖就暝,以奪厥明,寧蕭俯、崔植等謂耶! [33]  ③梁蕭氏興江左,實有功在民,厥終無大惡,以浸微而亡,故餘祉及其後裔。自瑀逮遘,凡八葉宰相,明德相望,與唐盛衰。世家之盛,古未有也。 [34] 
《舊唐書》:俛雖為宰相,侍母左右,不異褐衣時;俛趣尚簡潔,不以聲利自污;蕭俛以勤事國,以疾退身,本末初終,不失其道,既罷樞務,俾居端揆;俛性介獨,持法守正;新除太子少師蕭俛,代炳台耀,躬茂天爵。文可以經緯邦俗,行可以感動神祇。夷澹粹和,精深敏直,進退由道,周旋令名。近以師傅之崇,疇於舊德,俾從優逸,冀保養頤。而抗疏懇辭,勇退知止,嘗亦敦諭,確乎難拔。遂茲牢讓,以厚時風,可銀青光祿大夫、守尚書左僕射致仕。 [37] 

蕭俛家庭

蕭俛曾祖父

蕭嵩:唐玄宗宰相,官至太子太師中書令、尚書右丞相,封徐國公。

蕭俛祖父

蕭華:唐肅宗宰相,襲封徐國公。唐宣宗大中年間,續圖凌煙閣

蕭俛父母

蕭恆,唐朝朝散大夫、殿中侍御史、河東縣令、上柱國、嗣徐國公。 [35] 
韋氏,出身京兆韋氏鄖公房。唐朝中書令、郇國公韋安石之孫,中書舍人、臨汝太守韋斌之女。 [35] 

蕭俛叔父

蕭悟,大理司直。(有一子蕭倣為唐僖宗宰相,官至司空,封蘭陵郡侯。)

蕭俛兄弟姐妹

蕭俶:蕭恆次子,以太子少保的身份分司東都。
蕭儹:蕭恆第三子,光祿卿,追贈左散騎常侍。
蕭佐:蕭恆第四子,出現於其父蕭恆墓誌,生平經歷不詳。 [35] 
蕭傑:蕭恆幼子,檢校工部郎中,充鳳翔隴觀察判官。在“甘露之變”中,作為李訓的幕僚被鳳翔監軍所害。
蕭氏:蕭恆長女,適右司員外郎、明州刺史京兆韋彭壽。 [35] 
蕭氏:蕭恆次女,夫韋丹為江西觀察使、武陽郡公。
蘭陵蕭氏齊梁房世系表(部分)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第五代
第六代
第七代
蕭嵩(玄宗朝宰相)
蕭華(肅宗朝宰相)
蕭恆(殿中侍御史)
蕭俛(穆宗朝宰相)
-
蕭悟(大理司直)
蕭倣(僖宗朝宰相)
蕭廩(給事中)
-
蕭益(商州團練推官)
-
蕭熲(度支巡官)
蕭衡(太僕卿、駙馬都尉)
蕭戡
-
蕭復(德宗朝宰相)
蕭儉
蕭騫
-
蕭湛
蕭寘(懿宗朝宰相)
蕭遘(僖宗朝宰相)
蕭宥
蕭邁
蕭巽
-
蕭升(光祿卿、駙馬都尉)
蕭位
-
蕭佩
蕭儒
蕭偲
蕭鼎(蜀州別駕)
-
表格參考資料: [36] 
參考資料
  • 1.    《舊唐書·蕭俛傳》:俛,貞元七年進士擢第。
  • 2.    《舊唐書·蕭俛傳》:元和初,復登賢良方正制科,拜右拾遺,遷右補闕。
  • 3.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七·唐紀五十三》:元和元年······夏四月······丙午,策試製舉之士,於是校書郎元稹、監察御史獨孤鬱、校書郎下邽白居易、前進士蕭俛、沈傳師出焉。鬱,及之子;俛,華之孫;傳師,既濟之子也。······辛酉,以元稹為右拾遺,獨孤鬱為左拾遺,白居易為盩厔尉、集賢校理,蕭俛為右拾遺,沈傳師為校書郎。
  • 4.    《舊唐書·李吉甫傳》:三年秋,裴均為僕射、判度支,交結權幸,欲求宰相。先是,制策試直言極諫科,其中有譏刺時政,忤犯權幸者,因此均黨揚言皆執政教指,冀以搖動吉甫,賴諫官李約、獨孤鬱、李正辭、蕭俛密疏陳奏,帝意乃解。
  • 5.    《舊唐書·順宗憲宗上》:元和六年春正月······丙申······敕諫議大夫孟簡、給事中劉伯芻、工部侍郎歸登、右補闕蕭俯等於豐泉寺翻譯《大乘本生心地觀音經》。
  • 6.    《舊唐書·蕭俛傳》:元和六年,召充翰林學士。
  • 7.    《新唐書·李吉甫傳》:李正辭晚相失,及與蕭俛同召為翰林學士,獨用俛而罷正辭,人莫不疑憚。
  • 8.    《柳河東集·卷三十·與蕭翰林俛書》:思謙兄足下:昨祁縣王師範過永州,為僕言得張左司書,道思謙蹇然有當官之心,乃誠助太平者也。僕聞之喜甚,然微王生之説,僕豈不素知耶?所喜者耳與心葉,果於不謬焉爾。僕不幸,曏者進當臲卼不安之勢,平居閉門,口舌無數,況又有久與遊者,乃岌岌而造其門哉。其求進而退者,皆聚為仇怨,造作粉飾,蔓延益肆。非的然昭晰自斷於內,則孰能了僕於冥冥之間哉?然僕當時年三十三,甚少,自御史裏行得禮部員外郎,超取顯美,欲免世之求進者怪怒冒嫉,其可得乎?凡人皆欲自達,僕先得顯處,才不能逾同列,聲不能壓當世,世之怒僕宜也。與罪人交十年,官又以是進,辱在附會。聖朝宏大,貶黜甚薄,不能塞眾人之怒,謗語轉侈,囂囂嗷嗷,漸成怪民。飾智求仕者,更詈僕以悦仇人之心,日為新奇,務相喜可,自以速援引之路。而僕輩坐益困辱,萬罪橫生,不知其端。伏自思念,過大恩甚,乃心致此。悲夫!人生少得六七十者,今已三十七矣。長來覺日月益促,歲歲更甚,大都不過數十寒暑,則無此身矣。是非榮辱,又何足道!云云不已,祗益為罪。兄知之,勿為他人言也。居蠻夷中久,慣習炎毒,昏毛重膇,意以為常。忽遇北風晨起,薄寒中體,則肌革慘懍,毛髮蕭條,瞿然注視,怵惕以為異候,意緒殆非中國人。楚越間聲音特異,鴂舌啅噪,今聽之怡然不怪,已與為類矣。家生小童,皆自然嘵嘵,晝夜滿耳,聞北人言,則啼呼走匿,雖病夫亦怛然駭之。出門見適州閭市井者,其十有八九,杖而後興。自料居此尚復幾何,豈可更不知止,言説長短,重為一世非笑哉?讀《周易·困卦》至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往復益喜曰:“嗟乎!餘雖家置一喙以自稱道,詬益甚耳。”用是更樂喑默,思與木石為徒,不復致意。今天子興教化,定邪正,海內皆欣欣怡愉,而僕與四五子者獨淪陷如此,豈非命歟?命乃天也,非云云者所制,餘又何恨?獨喜思謙之徒,遭時言道。道之行,物得其利。僕誠有罪,然豈不在一物之數耶?身被之,目睹之,足矣。何必攘袂用力,而矜自我出耶?果矜之,又非道也。事誠如此。然居理平之世,終身為頑人之類,猶有少恥,未能盡忘,儻因賊平慶賞之際,得以見白,使受天澤餘潤,雖朽枿敗腐,不能生植,猶足蒸出藝菌,以為瑞物。一釋廢錮,移數縣之地,則世必曰罪稍解矣。然後收召魂魄,買土一廛為耕,朝夕歌謠,使成文章。庶木鐸者採取,獻之法宮,增聖唐大雅之什,雖不得位,亦不虛為太平之人矣。此在望外,然終欲為兄一言焉。宗元再拜。
  • 9.    《舊唐書·蕭俛傳》:七年,轉司封員外郎。九年,改駕部郎中、知制誥,內職如故。坐與張仲方善,仲方駁李吉甫諡議,言用兵徵發之弊,由吉甫而生。憲宗怒,貶仲方。俛亦罷學士,左授太僕少卿。
  • 10.    《舊唐書·裴度傳》:十一年······六月,蔡州行營唐鄧節度使高霞寓兵敗於鐵城,中外恟駭。先是,詔羣臣各獻誅吳元濟可否之狀。朝臣多言罷兵赦罪為便,翰林學士錢徽、蕭俛語尤切,唯度言賊不可赦。
  • 11.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九·唐紀五十五》:元和十一年······春正月······庚辰,翰林學士、中書舍人錢徽,駕部郎中、知制誥蕭俛,各解職,守本官。時羣臣請罷兵者眾,上患之,故黜徽、俛以警其餘。
  • 12.    《舊唐書·蕭俛傳》:十三年,皇甫鎛用事,言於憲宗,拜俛御史中丞。俛與鎛及令狐楚,同年登進士第。明年,鎛援楚作相,二人雙薦俛於上。自是,顧眄日隆,進階朝議郎、飛騎尉,襲徐國公,賜緋魚袋。
  • 13.    《舊唐書·蕭俛傳》:穆宗即位之月,議命宰相,令狐楚援之,拜中書侍郎、平章事,仍賜金紫之服。八月,轉門下侍郎。
  • 14.    《全唐文·卷六十四·穆宗皇帝·授蕭俛中書侍郎平章制》:廊廟之任,萬邦所瞻。調一氣之和,序五材之用,出納王命,發揮帝猷,簡求賢能,宏我理本。朝議郎守禦史中丞飛騎尉襲徐國公賜緋衣魚袋蕭俛,識通化源,道契休運。有戴君峻節之志,秉見義匪躬之誠。代襲公台,族高軒冕,學冠古今之要,詞深雅誥之宗。嘗事先朝,職居宥密,奏議無撓,忠勞益彰。洎執憲南台,肅清朝序,休望彌洽,直聲日聞。朕方臨萬邦,思致於理,若涉大水,浩無津涯。將務簡以安人,欲息兵而論道,審象以授,其代予勤。爾其端志絕私,去末崇本,敍禮樂於邦國,正風教於人倫,舉其鈞衡,明示天下,無俾一德,專美於殷。爾其敬之,奉我成命。可朝散大夫守中書侍郎平章事,仍賜紫金魚袋。
  • 15.    《舊唐書·蕭俛傳》:十月,吐蕃寇涇原,命中使以禁軍援之。穆宗謂宰臣曰:"用兵有必勝之法乎?"俛對曰:"兵者兇器,戰者危事,聖主不得已而用之。以仁討不仁,以義討不義,先務招懷,不為掩襲。古之用兵,不斬祀,不殺厲,不擒二毛,不犯田稼。安人禁暴,師之上也。如救之甚於水火。故王者之師,有征無戰,此必勝之道也。如或縱肆小忿,輕動干戈,使敵人怨結,師出無名,非惟不勝,乃自危之道也。固宜深慎!"帝然之。
  • 16.    《舊唐書·鄭覃傳》:穆宗不恤政事,喜遊宴;即位之始,吐蕃寇邊,覃與同職崔玄亮等廷奏曰:“陛下即位已來,宴樂過多,畋遊無度。今蕃寇在境,緩急奏報,不知乘輿所在。臣等忝備諫官,不勝憂惕,伏願稍減遊縱,留心政道。伏聞陛下晨夜暱狎倡優;近習之徒,賞賜太厚。凡金銀貨幣,皆出自生靈膏血,不可使無功之人,濫沾賜與。縱內藏有餘,亦乞用之有節,如邊上警急,即支用無闕。免令有司重斂百姓,實天下幸甚。”帝初不悦其言,顧宰相蕭俛曰:“此輩何人?”俛對曰:“諫官也。”帝意稍解,乃曰:“朕之過失,臣下盡規,忠也。”
  • 17.    《舊唐書·李渤傳》:穆宗即位,召為考功員外郎。十一月,定京官考,不避權幸,皆行升黜。奏曰:宰臣蕭俛、段文昌、崔植,是陛下君臨之初,用為輔弼,安危理亂,決在此時。況陛下思天下和平,敬大臣禮切,固未有暱比左右、侈滿自賢之心。而宰相之權,宰相之事,陛下一以付之,實君義臣行,千載一遇之時也。此時若失,他更無時。而俛等上不能推至公,申炯誡,陳先王道德,以沃君心;又不能正色匪躬,振舉舊法,復百司之本,俾教化大立。臣聞政之興廢,在於賞罰。俛等作相已來,未聞獎一人德義,舉守官奉公者,使天下在官之徒有所激勸;又不聞黜一人職事不理、持祿養驕者,使尸祿之徒有所懼。如此,則刑法不立矣!邪正莫辯,混然無章,教化不行,賞罰之設,天下之事,復何望哉!一昨陛下游幸驪山,宰相、翰林學士是陛下股肱心腹,宜皆知之。蕭俛等不能先事未形,忘軀懇諫,而使陛下有忽諫之名流於史冊,是陷君於過也。孔子曰:“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若俛等言行計從,不當如是。若言不行,計不從,須奉身速退,不宜屍素於化源。進退戾也,何所避辭?其蕭俛、段文昌、崔植三人並翰林學士杜元穎等,並請考中下。
  • 18.    《舊唐書·蕭俛傳》:俛趣尚簡潔,不以聲利自污。在相位時,穆宗詔撰《故成德軍節度使王士真神道碑》,對曰:"臣器褊狹,此不能強。王承宗先朝阻命,事無可觀,如臣秉筆,不能溢美。或撰進之後,例行貺遺。臣若公然阻絕,則違陛下撫納之宜;僶俛受之,則非微臣平生之志。臣不願為之秉筆。"帝嘉而免之。
  • 19.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一·唐紀五十七》:長慶元年,春,正月,辛丑,上祀圓丘。赦天下,改元。河北諸道各令均定兩税。門下侍郎、同平章事蕭俛,介潔疾惡,為相,重惜官職,少所引拔。西川節度使王播大修貢奉,且以賂結宦官,求為相,段文昌復左右之。詔徵播詣京師。俛屢於延英力爭,言:“播纖邪,物論沸騰,不可以污台司。”上不聽,俛遂辭位。己未,播至京師。壬戌,俛罷為右僕射。俛固辭僕射,二月,癸酉,改吏部尚書。
  • 20.    《舊唐書·蕭俛傳》:俛性介獨,持法守正。以己輔政日淺,超擢太驟,三上章懇辭僕射,不拜。詔曰:"蕭俛以勤事國,以疾退身,本末初終,不失其道,既罷樞務,俾居端揆。朕欲加恩超等,復吾前言。而繼有讓章,至於三四,敦諭頗切,陳乞彌堅。成爾謙光,移之選部,可吏部尚書。"俛又以選曹簿書煩雜,非攝生之道,乞換散秩。其年十月,改兵部尚書。
  • 21.    《舊唐書·蕭俛傳》:俛居相位,孜孜正道,重慎名器。每除一官,常慮乖當,故鮮有簡拔而涉克深,然志嫉奸邪,脱屣重位,時論稱之。
  • 22.    《舊唐書·蕭俛傳》:穆宗乘章武恢復之餘,即位之始,兩河廓定,四鄙無虞。而俛與段文昌屢獻太平之策,以為兵以靜亂,時已治矣,不宜黷武,勸穆宗休兵偃武。又以兵不可頓去,請密語天下軍鎮有兵處,每年百人之中,限八人逃死,謂之"消兵"。帝既荒縱,不能深料,遂詔天下,如其策而行之。而藩籍之卒,合而為盜,伏于山林。明年,朱克融、王廷湊復亂河朔,一呼而遺卒皆至。朝廷方徵兵諸藩,籍既不充,尋行招募。烏合之徒,動為賊敗,由是復失河朔,蓋"消兵"之失也。
  • 23.    《唐故銀青光祿大夫、檢校户部尚書、使持節鄆州諸軍事、守鄆州刺史,充太平軍節度,鄆曹濮等州觀察處置等使、御史大夫、上柱國、弘農郡開國公食邑兩千户弘農楊公墓誌銘並序》:公諱漢公,子用乂,弘農華陰人也。......長慶初,段相文昌與故相蕭公俛論事於穆宗之前,段曲而辯,口蕭公拂衣謝病去,除同州刺史。聞其風者,懦夫有立志。當時修起居注者,段之黨也,詭其詞挫蕭公焉。公及見此,嘆曰:“籲!賢相之美,豈可誣乎!予之不正,是無用史筆也。”於是重注蕭公事蹟,人到於今稱之。
  • 24.    《舊唐書·蕭俛傳》:寶曆二年,復以少保分司東都。
  • 25.    《舊唐書·敬宗文宗上》:寶曆二年······三月······辛巳,以同州刺史蕭俯為太子少保分司。
  • 26.    《舊唐書·蕭俛傳》:文宗即位,授檢校左僕射、守太子少師。俛稱疾篤,不任赴闕,乞罷所授官。詔曰:"新除太子少師蕭俛,代炳台耀,躬茂天爵。文可以經緯邦俗,行可以感動神祇。夷澹粹和,精深敏直,進退由道,周旋令名。近以師傅之崇,疇於舊德,俾從優逸,冀保養頤。而抗疏懇辭,勇退知止,嘗亦敦諭,確乎難拔。遂茲牢讓,以厚時風,可銀青光祿大夫、守尚書左僕射致仕。"
  • 27.    《舊唐書·蕭俛傳》:俛家行尤孝。母韋氏,賢明有禮,理家甚嚴。俛雖為宰相,侍母左右,不異褐衣時。丁母喪,毀瘠逾制。免喪,文宗徵詔,懇以疾辭。既致仕於家,以洛都官屬賓友,避歲時請謁之煩,乃歸濟源別墅,逍遙山野,嘯詠窮年。
  • 28.    《舊唐書·蕭俛傳》:八年,以莊恪太子在東宮,上欲以耆德輔導,復以少師徵之。俛令弟傑奉表京師,復納制書,堅辭痼疾。詔曰:"不待年而求謝,於理身之道則至矣,其如朝廷之望何?朕以肇建元良,精求師傅,遐想漢朝故事,玄成、石慶,當時重德,鹹歷此官。吾以元子幼衝,切於師訓,欲以敕汝發明古今,冀忠孝之規,日聞於耳。特遣左右,至於林園。而卿高蹈翛然,屏絕趨進,復遣令弟還召詔書。天爵自優,冥鴻方遠,不轉之志,其堅若山。循省來章,致煩為愧。終以呂尚之秩,遂其疏曠之心。勵俗激貪,所補多矣。有益於政,寄聲以聞,亦有望於舊臣矣。可太子太傅致仕。"
  • 29.    《舊唐書·蕭俛傳》:開成二年,俛弟俶授楚州刺史。辭日,文宗謂俶曰:"蕭俛先朝名相,觔力未衰,可一來京國。朕賜俛詔書匹帛,卿便齎至濟源,道吾此意。"詔曰:"卿道冠時髦,業高儒行。著作礪濟川之效,弘致君匡國之規,留芳巖廊,逸老林壑。累降褒詔,亟加崇秩,而志不可奪,情見乎辭。鴻飛入冥,吟想增嘆。今賜絹三百匹,便令蕭俶宣示。"俛竟不起,卒。
  • 30.    《舊唐書·武宗》:會昌二年······二月丙寅······太子太師致仕蕭俯卒。
  • 31.    《寶刻叢編·卷八》:唐贈太尉蕭俛墓誌 唐蕭鄴撰 大中十一年 (京兆金石錄)
  • 32.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1-20]
  • 33.    新唐書卷二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1-20]
  • 34.    新唐書卷一百一 列傳第二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1-20]
  • 35.    唐朝散大夫殿中侍御史河東縣令上柱國嗣徐國公蕭府君墓誌並序 秘書監賜紫金魚袋齊抗撰 公諱恆,字公嶽,其先蘭陵人。梁宣皇帝之七世孫也。五代祖珣,入隋封梁國公。高祖鈞,皇朝中書舍人、弘文崇文兩館學士。曾祖灌,國子監丞,贈吏部尚書。祖嵩,兵部尚書、中書令、太子太師、徐國公。父華,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嗣徐國公。公即中書之冢子。開元廿八年庚辰歲生於親仁裏,貞元十一年景子歲四月五日終於興化裏之私第。其年七月十七日景午葬於少陵原之先塋,禮也。公衝茂清明,中曠外峻。非禮不動,俟時後言。故能荷太師之丕烈,鍾中書之偏愛。宜哉!十七以通經御館,參京兆府參軍事。廿以聞禮相庭,主太常寺主薄印。才難以提網之任,轉河中府司錄。吏重於取則之邑,授京兆府兵曹。首教化於邦甸,改鄠縣令。惣憲章於中台,遷殿中侍御史。直道不降,出河中府河東縣令。終焉,將葬而加朝散大夫。哀哉!公率性向方,靜專動直。本仁下逯之草木,資孝旁動於神明。吏太常也,丁中書之戚;㧻河中也,罹高堂之艱。天或不仁,命固難請。旬歲之內,創白薦集。親戚貽滅性之憂,鄰里興逾禮之嘆。傷者吊者迨不勝感。至於誠敬以事上,操束濕者以公為和平。燠休以臨下,迫倒懸者由公為豐泰。公常以弈代王者之後,累葉相門之胄,患在速進,不患無位。榮在纂德,匪榮持盈。夫人京兆韋氏,即中書令、郇國公安石之孫,中書舍人、臨汝太守斌之子。與公有齊偶晉達之美,德均志同之和。故公得以樂於名園,蔑彼好爵,崇詩禮以訓子,奉黃老以潤身。優哉遊哉,或出或處,動必造適,舉惟蹈中,心無近名,口不言利。故歷官七任而一遷秩,從事四紀而一進階。稽於孔門之徒,庶幾於德行之域矣。公嘗選從升調判入高等,會考判者於公為密戚,絀公以遠嫌,公口未嘗言。故謂德也。公家襲盛業,不為小宗,一門之中,五服同裏,雖下敍旁敍皆盡其歡心。故謂行也。公有男子子女子子共七人,男曰俛,承公文學之誨,前年登春官之第。次曰俶,前右衞兵曹參軍。次曰儹,前同州參軍。次曰佐,觀公政事之行,他日必仕途之良器。長女適殿中侍御史京兆韋彭壽,其下或纓或髫,方貽罹於慈訓。悲夫!仲氏前長安縣尉曰悟,以抗婚姻之故,見託斯文,志彼下泉。辭之無愧,銘曰: 樂叔啓氏,武皇立極。南海傳封,徐方建國。其誰似續,在我明德。進以弘道,恪勤正直。退以居易,優遊宴息。修短一致,死生同域。少陵之下,我首惟此。邃谷可遷,斯文猶識。子子孫孫,惟萬惟億。
  • 36.    卷七十一 表第十一 宰相世系一(蕭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1-20]
  • 37.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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